⑴ 法律咨询城市主干道距离住宅几米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来路管源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如违反可要求拆迁补偿。
⑵ 住宅商品房楼与楼之间距离法律规定应是多少
根据住宅商品房楼间距的规定,4-6层及以下多层建筑间距为6米,6层8米的楼距是达到国家规划要求的。
住宅商品房楼间距的规定:
房屋左右间距:多层(4-6层及以下)与多层建筑间距为6米,多层与高层(12层及以上)为9米,高层与高层之间为13米。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
1.各楼、栋之间的距离南北朝向应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这一系数,东西朝向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5。
2.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3.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表5.0.2-2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2)城市住宅距离扩展阅读:
楼间距(前后距)根据日照间距计算
所谓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一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如居室所需日照时数增加时,其间距就相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其间距也有所变化。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
当建筑平行等高线布置,向阳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间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有时,为了争取日照,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
由图可知:tanh=(H-H1)/D,由此得日照间距应为:D=(H-H1)/tanh;
式中:h—太阳高度角
H—前幢房屋檐口至地面高度;
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
D-----日照间距
当然也可以根据日照间距系数换算过来。在这里我们设置日照间距系数为L
根据日照间距系数L=D/(H-H1) 换算出D=L×(H-H1)
得出:(H-H1)/tanh= L×(H-H1) 1/ tanh=L tanh=1/L
日照间距的计算公式:日照间距D= L×(H-H1)
也就是说,得首先得知前幢楼的檐高,才能计算离你家几米建房对自己房间日照有无影响。
另外,还得看日照是否满足大寒日2小时的日照时长。
参考资料:网络-楼间距
⑶ 小区内住宅和道路之间的距离
小区内住宅和道路之间的距离高层的应为5米,多层的应为3米。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内设计规范》容:
表8.0.5 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最小距离(m)
(3)城市住宅距离扩展阅读
《城市居住区规划标准》中规定:
8.0.1 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应满足:
1、线型尽可能顺畅,以方便消防、救护、搬家、清运垃圾等机动车辆的转弯和出入;
2、要使住宅楼的布局与内部道路有密切联系,以利于道路的命名及有规律地编排楼门号,这样就能有效地减少外部人员在寻亲访友中的往返奔波;
3、良好的道路网应该是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用最低限度的道路长度和道路用地。因为,方便的交通并不意味着必须有众多横竖交叉的道路,而是需要一个既符合交通要求又结构简明的路网。
⑷ 请问建筑物距离各种道路的间距是多少
城市道路与建筑物安全距离叫做建筑退让,具体规定如下:
1、沿城市快速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20米;
2、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15米;
3、沿城市支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10米;
4、沿建制镇主要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8米;
5、沿建制镇一般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5米;
6、在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其后退距离还应当满足道路交通安全视距要求。
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 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
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 5m,纵坡不应大于2.5%;
当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 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
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 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
⑸ 城市楼与楼之间的距离国家规定是多少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
这条规定给采光权受到侵犯的业主获得赔偿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但是,是否真的侵犯采光权,还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分析。
查看您楼前的建筑是否手续合法齐全(规划、土地、开工许可)齐全的话可以向人大反映,要求补偿。
(5)城市住宅距离扩展阅读: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
1、房屋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2、房屋正面间cc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表5.0.2-2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3、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房屋,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房屋之间不宜小于13m;
(2)高层塔式房屋、多层和中高层点式房屋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房屋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二、多层房屋楼间距标准
房屋前后间距:普通小区居住用房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时(房子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⑹ 国家规定楼与楼之间间距多少米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各楼、栋之间的距离南北朝向应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这一系数,东西朝向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5。而房屋的前后间距,普通小区居住用房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打个比方,一栋楼有30层,按照2.8米层高来算整栋楼高就是84米,那么楼间距按照1:1.2来说100米较为合适。房屋左右间距一般普通多层(4-6层)与多层建筑间距为6m,多层与高层(12层及以上)为9m,高层与高层之间为13m。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一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6)城市住宅距离扩展阅读
楼间距的生活效用
1、采光
南向的房子采光好,但是如果楼间距过近,即使是南向的房子也可能出现采光不足的现象。住在一层的住户应该都有这样的体会——自己房屋的日照时间大大低于高层的住户。尤其是到了冬天,大白天的有时候也要开灯才能工作,这往往就是楼间距过近造成的。
2、通风
一个房子的居住是否健康、舒适,除了应该有足够的日照时间之外,良好的通风性能也是一个重要的指标。而楼间距过近的话,前楼往往会对后楼的正常通风造成遮挡,使后楼业主的通风需要受到影响。
3、隐私
隐私保护是当下比较受到重视的一个问题,而楼间距过近肯定是对隐私保护不利的。
4、安全
消防是一个大问题。有一些小区,楼间距本来就很小,再加上道旁停满了业主的机动车,到了发生火灾时消防车根本就开不进来,只好看着火势蔓延,所以楼间距过近的小区在安全上也是存在重大隐患的。
⑺ 建筑法规定车道必须距离住宅多少米
根据《公路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公路与两侧建筑设施的距离按公路道路性质确定,回不按等级确定答。
《公路法》第二十九条
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⑻ 城市建设桥梁应该距离居民住宅有多远
桥的高度50米,周边居民应离多远不受应响??
⑼ 垃圾站必须离居民住宅的距离是多少
垃圾中转站与建筑物的距离根据垃圾中转量不同规定为8-30米。
垃圾转运站一般在居住区或城市的工业、市政用地中设置垃圾转运站的设置数量和规模取决于收集车的类型、收集范围和垃圾转运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小型转运站每0.7~1m2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100m2,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5m。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1989年3月25日建设部[89]建标字第131号发布)
第4.1.2条 供居民直接倾倒垃圾的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其收集服务半径不大于200m、 占地面积不小于40m2。
第4.1.3条 垃圾转运站外型应美观,操作应封闭,设备力求先进。其飘尘、噪音、臭气、排 水等指标应符合环境监测标准,其中绿化面积为10~30%。
第4.1.4条 当垃圾处置基地距离市区路程大于50km时,可设置铁路运输转运站。转运站内 必须设置装卸垃圾的专用站台以及与铁路系统衔接的调度、通讯、信号等系统。
(9)城市住宅距离扩展阅读:
根据市政府《关于研究解决垃圾转运和处理等问题会议纪要》精神,借鉴香港、广州等城市 经验,结合垃圾压缩转运设备选型情况,垃圾转运站规划建设基本要求如下:
规划选址原则
1、垃圾转运站建设宜独立占地;新开发区、工业区、新建大型住宅区、高层楼宇、旧城(村) 改造等区域可考虑附建式;确买无法选地,可考虑选在绿地、山边等区域或建地下式、半地 下式。
2、垃圾转运站建设应按规划人口、人均垃圾产生量、垃圾站转运能力等条件设置。
3、垃圾转运站选址应充分考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各项污染指标应达到相应环保要求。
4、垃圾转运站应方便接电、通水、交通;应设置三相动力线路,每个厢体用电功率25 千瓦; 每个站需配1.5 寸水表;进站路宽≥8m,入厕人行通道应与入站小型机动车或手推车通道分 开。
5、应尽可能远离民居,与居民区住宅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m;
6、应便于连接市政污水管网,排污管直径应≥300mm;站内应采用暗管排放渗漏液,站内排 放管直径应≥200mm。
⑽ 住宅离主干道应有多少距离
是规定建筑物应距离城市道路或用地红线的程度 多层一般不小于退让专5m,高层退让不小于10M
从建设部门属获悉,今后,沿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后退道路红线。其中,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15米。 按照要求,今后,沿城市快速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20米;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15米;沿城市支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10米;沿建制镇主要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8米;沿建制镇一般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5米;在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其后退距离还应当满足道路交通安全视距要求。
此外,因城市规划调整导致道路红线变更,使道路红线两侧规划建筑物退让距离难以满足有关要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适当调整退让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