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毛坯房顶部 开发商在刮大白之前 刷的灰白色的一层是什么 装修时必须铲掉么
只要自己装修了,开发商就不负责了,其实,开发商如果刷了大白,自己可以不抹使用开发商的大白的,如果要好,就得铲掉重抹的,否则,容易脱落。
『贰』 什么叫用房抵顶工程款
这个就是房地产商的一种付款方式。
在施工单位完成施工项目并完成验收之后,就可以想开发商请款至工程款项总额的95%,留下5%的维修保证金。
但是开发商由于资金或者其他问题,无法使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时候,就会使用这一种方法付工程款。而且商品房局限于施工单位所施工的项目小区位置内。房子单价是按当时的市价70%~85%来折算的。
(2)开发商顶房扩展阅读:
一、工程抵押房购买流程:首先当事人需要进行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其次提交相应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然后就是具体的交接手续了。
三、工程抵押房买卖注意事项:
(一)不管是工程抵款房,还是银行抵款房、个人抵款房,首先要认清产权。
个别开发商在以房抵款过程中存在重复抵押问题,因此购买此类房时,需注意产权是否明晰。
(二)根据法律规定,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之前,工程抵款房屋所有权仍属于开发商,购房合同只能与开发商签订,与承建商签合同是无效的。
(三)购房时,应要求卖房者出具售房发票,一方面可以避免办理产权时遇到麻烦,另一方面可防止开发商以未收到房款为由拒不履行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工程抵款房
『叁』 开发商以房抵顶工程款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性质
开发商以来房屋抵扣工程款一源般都由两份部分组成,一份是抵扣协议,作为双方债务关系的处理证明,另一份是房屋买卖协议。
房屋抵扣工程款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只要合同双方自愿签署,自成立之日生效。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肆』 开发商以工程款顶房款,
1、开发商来与建筑商签订《开发商源跟建筑商签订了内部协议》协议上写明3000元/平米销售不动产房给建筑商,只是没有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
2、建筑商给房子卖给客户,价格多少是他们的事,开发商只能按3000元/平米与建筑商指定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且开发商只能按3000元/平米开不动产发票。
3、如果你要按3500元/平米签订销售合同,并开发票,那么你要考虑。
一、 财务收入会虚大,营业税金等都会增加。
二、虚大的这个收入没有成本抵扣,企业所得税也会加大。
希望对你有帮助
『伍』 我买的商品房楼顶被开发商卖给同楼住户了,以后楼顶就归那个住户所有了,请朋友指出相关法律依据!楼顶能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楼顶属于本栋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无权处专分;如果出卖的,不具有法律属效力,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为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以及住房与建设部的相关规章;
『陆』 我出售开发商给我顶帐的房子算一手房还是二手房
这个情况就是属于二手了 开发商给你以后,你再卖就是进入三级市场了 这样两次交易的属于二手房范畴了
『柒』 开发商把房子抵顶施工方工程款,施工方又抵顶材料款,这三方协议怎么写
朋友因为这是房子抵顶工程款、再抵顶材料科,不管怎样抵顶都是房子销售过程版,那就得权开发票,向您这样两次抵顶,那就得相当于两次销售、上两次税,就不如用协议形式,您与”开发商“用房子抵顶、然后你再与“材料商”抵顶,而开票直接开”材料商“,节省一个销售环节,少缴税一次,协议简单,就是谁用房子抵顶工程款、谁用房子抵顶材料科,就行了。
『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开发商用房屋抵顶建筑工程款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已于2002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6月27日起施行。
2002年6月20日
(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16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沪高法〔2001〕14号《关于合同法第286条理解与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
如下:
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三、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四、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五、本批复第一条至第三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四条自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后施行。
此复。
『玖』 开发商抵给建筑商的房子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开发商抵给建筑商的房子叫抵账房,也叫顶账房,就是抵债房,主要是指债务人无法以货币偿还债务时,将自己的房屋作价支付给债权人,再由债权人出售的房屋。
二、购买抵账房的注意事项:
“抵账房”对普通购房者来说绝对是个诱惑,一套“抵账房”的价格比开发商价格少则便宜几万,大户型则能更多。
但消费者也应注意到,开发商拿来顶账的房子大多是大户型,且朝向、楼层相对较差,购房者在考虑价格因素时,还应该对房屋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选择。购买“抵账房”应注意:
1、审查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所谓“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或者由开发商、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单位)、购房者三方签订合同。无论是三方还是两方签订购房合同,都应明确出卖人是开发商,开发商应当承担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应费用,同时也有利于在出现房屋纠纷时,更充分保护购房者的权利。
(9)开发商顶房扩展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并由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2、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无权以任何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对方没有履行义务或者不按时履行义务而拒绝履行相对的合同义务。为保证本合同能够实际履行,本条款独立存在,不受合同有效或无效,是否实际履行的影响。
3、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以签署其他合同或者协议的方式,实际上已经变更或者解除了本合同的,至其他协议或者合同生效并实际履行以后,导致本合同客观上已经无法履行或者没有必要再履行的,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违约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约定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按如下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下列违约条款没有约定的,依照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其他合同条款及其本条款均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及时向乙方交付房屋,导致乙方不能及时使用房屋的,由甲方每日按照租金总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费作为违约金,本合同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