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炒房
炒房是一个新兴名词,是伴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的投资行为。由于政策影响,房市攀升,一些人借机囤积房源,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怂恿大家买房,增大供应,进一步提升房价,转手获利,这一类的特殊投资行为被称为炒房。
炒房的方式分为四种:
通过团体购房,以团购形式增强和开发商谈判的能力,压低价格整体买入,之后再以零售价格获得回报。它类似于商品买卖中的批发与零售,其购房的目的是赚取零售时的差价。
通过新闻炒作、散布、传播消息等手段形成房价上涨的假象,造成虚假的供求不平衡,影响房地产市场价格,再通过房地产交易获取利润。这与房地产市场不规范,市场信息不透明,缺乏必要的监管机制,对虚假广告打击不力密切相关。一些媒体、开发商为牟利而联合炒作,也让这种行为屡能得逞。
将市场即将发生变动的意思向不特定的人传播是这种行为必要的构成要件。它的行为特征和目的与证券市场中恶意散布、制造虚隔信息操纵市场行为类似,并违背《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法律的规定,应当用法律对其进行制约。
虚假交易。包括开发商的洗售行为以及炒房团的相对委托行为。开发商的洗售行为是指开发商以获取利益为目的,由其内部人员或雇佣外部人员,以炒房者名义通过虚假交易制造房地产市场假象、诱骗他人作出错误的房产投资。其手法是开发商先预售或销售部分商品房(期房),由预炒房先安排好的同伙(炒房者)配合买进,继而退还开发商,取回价款。这种行为是一种不改变实质所有人而对同一商品房(期房)卖出后又买回的操纵行为。
所谓实质所有权人是相对于名义所有权人的一个概念,它是指尽管商品房(期房)并非以自己的名义持有,但是以自己的资金购买的商品房(期房)在自己的控制之下,享有该商品房(期房)的权益的人。他们的行为或许会在开发商和炒房者的产权登记上发生移转,但事实上依然是由开发商控制与支配,这种情况下只是名义所有权的转让或名义所有权人的变更,不属于转移实质所有权的商品房买卖。开发商的这种行为与《证券法》中的操纵市场行为中的洗售(washsale)十分相似,也称为"冲洗买卖"。
一些炒房团(包括个别炒房者)以实际交易操纵的方式炒高房地产。炒房团利用其资金优势买进某一楼盘,使散户产生错觉,误以为交易活跃、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盲目跟进;而炒房团趁机抛售从中牟取暴利。其行为方式类似于证券法的实际交易型的操纵市场行为。
② 谁知道房地产中炒房的全过程
到底是谁在背后推动了房价的不断上涨?让我来告诉你真正的答案。
首先假设一个城市在没有外界干预的情况下是2000-3000/平方米的价格,第一批推动房价的是一些大型炒房团他们主要由一些私人的基金和一些外国投资公司组成,他们和房地产商勾结在一起先通过银行首付的方式取得大量的房产,然后造成一个供不应求的假象,助推房地产的价格不断上涨。房产价格从3000涨到4000多,在房产不断上涨的情况下普通老百姓们着急了,因为房子是每个人一生中除吃饭外第二重要的东西,但绝大多数人是不可能一口气买的下房子的,这个时候银行就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大批的人通过银行以最低2成首付的价格买到了不一定属于自己的房子(因为是借钱买的)。房价也被大量的购买者炒高到了5000以上。价格到了这一步那些大型炒房团和房地产公司也已赚到了满盆的金。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更多的人为了将来做打算了,就纷纷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提早买房,于是这个时候老百姓就成为第二批的炒房者。其中有不少买房比较早的人,在房价不断上涨的过程中赚到了他们的第一桶金,当有了一定的本钱后就挺而走险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购买更多的房产,以求获得更大的利润。房产价格也因此而不断的上涨。
但是随着股市,楼市不断的火热,大量的资金从银行流出,造成银行储蓄不断的下降,要知道银行对外贷款的本金就是靠那些高额的存款。因此银行为了提高储蓄就会不断的提高存款的利息,存款的利息涨高了贷款利息也会跟着涨高,那些原先通过银行贷款而购买房子的人就会因此要向银行付出更多的利息,生活上的负担也随之加重。最终成为名副其实的房奴。贷款买房等于自掘坟墓!!
当因银行贷款利率上调,老百姓还不起贷款的时候,银行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收回房子。真正到了那个时候损失最严重的还是普通老百姓。到了那个时候房地产泡沫也就会彻底的破灭,一些小金融贷款公司因为收不到现钱,纷纷出售其所收取的房产,造成房价的严重下跌,市场供大于求。其中引发的金融危机也会引起股市的震动,从而造成各行各业的不景气,经济大萧条。
总之,在房地产暴长的背后银行一直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果没有银行提供最低2成的买房贷款支持那些炒房团就不可能有足够的资金大规模抬高房产价格。如果没有银行提供最低2成的买房贷款支持就不会有大批的老百姓成为炒房团手上的肉和银行手上的房奴。
现在我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也需要更好的物质生活享受,但我们害怕成为房奴,害怕成为砧板上的肉,希望银行能够提高买房贷款比率这样就可以提高炒房的成本减缓泡沫的上涨速度。如果想长痛不如短痛就需要终止买房贷款,一时间大家都买不起房了,炒房多的人房子卖不出好价钱,也就会因此破产。过不了多久,房产价格就会以一个合理的价格出现。这种方法有点极端。但是也是比较好的方法,就是国家通过立法,要求一个人只允许贷款(且贷款率不得超过50%)购买一座房子,第二座房子只能在第一座房子贷款还完的情况下才允许购买。这样就可以有效的减少房屋的空置率,减少炒房的机会。
最终达到防治结合的功效。
③ 开发商是怎样炒房的主要采取了哪几种形式
开发商炒房的人多,特别在一线城市,但都是隐蔽的,主要是
1、藏盘,有些好户型的房不公开,到快售完的时候卖,卖高价
2、里面工作人员低价买进,一般按揭,再赚钱卖出
3、有指标的卖指标
暂时我发现的就这些了
④ 关于炒房者和开发商的问题
这很正常,因为咱们的媒体是(D)的喉舌!本来应该由ZF承担的东西,现在有替身了。。。
我也是房奴。。。但我看着一天一个天价的地王。。。有种吐血的感觉。。
⑤ 房价是炒房客,中介和开发商炒起来的吗
房产投机商、房产中介和开发商在推动房价上涨方面当然有一定的作用。然而,说房价都因此上涨是绝对错误的。只能说,他们对房价的上涨有一定的刺激作用,但房价上涨还有许多其他原因。例如,土地供应不足、当地过度依赖土地融资、城市化进程造成的人口积累以及货币发行过度都是房价上涨的原因。
在人口大量流入的城市、人口年轻化的城市和市场经济条件良好的城市,房屋的价值很高。例如,深圳。即使深圳的房价没有上涨,你住在深圳也比住在其他城市好。因为,它可以给你很多机会。在这样一个城市,你必须做的是提高自己。即使你暂时买不起深圳的房子,你也可以先在一个小城市买房子,这可以帮助你保护你的现金存款不被贬值太多。随着你积累越来越多的财富,你可以卖掉小城市的住房,然后再购买像深圳这样的大城市的房子。
⑥ 房地产是炒房的挣的多还是开发商挣的多炒房最佳时期是哪年
炒房,最多炒3至4套,再多也不卖给你了。就算北上广这类地方,3至4套房价格也很难过亿元吧内(豪宅另议)容。
开发商卖房,都是上千套,成交额几十个亿计算。如果是特大型小区,居民达到几万户的,那时候房屋总额是个天文数字,你觉得炒房客和开发商有可比性么?
说的再简单一点,中国首富王健林,起家就是做房地产开发。而在此之前,华人首富李嘉诚,在国内的主要业务也是房地产开发。做房地产开发能做到中国首富,炒房客恐怕连本市首富都炒不到吧?
⑦ 开发商销售经理带着销售人员炒房,我已拿到证据,请问开发商参与炒房违反国家哪些规定如何举报
欺诈行为
⑧ 炒房的是怎么炒
炒房是一个新兴名词,是伴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的投资行为。由于政策影响,房市攀升,一些人借机囤积房源,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怂恿大家买房,增大供应,进一步提升房价,转手获利,这一类的特殊投资行为被称为炒房。
炒房的方式分为四种:
通过团体购房,以团购形式增强和开发商谈判的能力,压低价格整体买入,之后再以零售价格获得回报。它类似于商品买卖中的批发与零售,其购房的目的是赚取零售时的差价。
通过新闻炒作、散布、传播消息等手段形成房价上涨的假象,造成虚假的供求不平衡,影响房地产市场价格,再通过房地产交易获取利润。这与房地产市场不规范,市场信息不透明,缺乏必要的监管机制,对虚假广告打击不力密切相关。一些媒体、开发商为牟利而联合炒作,也让这种行为屡能得逞。
将市场即将发生变动的意思向不特定的人传播是这种行为必要的构成要件。它的行为特征和目的与证券市场中恶意散布、制造虚隔信息操纵市场行为类似,并违背《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法律的规定,应当用法律对其进行制约。
虚假交易。包括开发商的洗售行为以及炒房团的相对委托行为。开发商的洗售行为是指开发商以获取利益为目的,由其内部人员或雇佣外部人员,以炒房者名义通过虚假交易制造房地产市场假象、诱骗他人作出错误的房产投资。其手法是开发商先预售或销售部分商品房(期房),由预炒房先安排好的同伙(炒房者)配合买进,继而退还开发商,取回价款。这种行为是一种不改变实质所有人而对同一商品房(期房)卖出后又买回的操纵行为。
所谓实质所有权人是相对于名义所有权人的一个概念,它是指尽管商品房(期房)并非以自己的名义持有,但是以自己的资金购买的商品房(期房)在自己的控制之下,享有该商品房(期房)的权益的人。他们的行为或许会在开发商和炒房者的产权登记上发生移转,但事实上依然是由开发商控制与支配,这种情况下只是名义所有权的转让或名义所有权人的变更,不属于转移实质所有权的商品房买卖。开发商的这种行为与《证券法》中的操纵市场行为中的洗售(washsale)十分相似,也称为"冲洗买卖"。
一些炒房团(包括个别炒房者)以实际交易操纵的方式炒高房地产。炒房团利用其资金优势买进某一楼盘,使散户产生错觉,误以为交易活跃、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盲目跟进;而炒房团趁机抛售从中牟取暴利。其行为方式类似于证券法的实际交易型的操纵市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