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对开发商所移交的物业一定要把好验收关,否则因为把关不严而造成的后遗症和改造、增设工程会给物业公司带来沉重的包袱。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接管验收时要注重以下几个关键:
1、对在前期介入阶段提出的完善项目和整改意见进行复核,对尚未完善的事项,要求开发商提出的补救和解决措施并备案,(包括物管用房,专项基金,开办费用,对外承诺的小区配套设施等敏感问题)。
2、开发商应对小区所有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绿化工程等主体及配套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工程负责人扩联系电话、保修期限等内容列出清单交给物业公司。
3、将开发商施工未用完的小区建材包括各种瓷片、玻璃窗及配件等留下来备用可为以后维修减少费用。
4、凡小区采用非市面上常见的建材,设备和设施的应让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提供供货和维修保养单位的地址、电话和联系人。
5、验收时注意和物管密切相关的设施和管线有无按要求做好:包括岗亭、道闸、围栏防攀防钻设施、清洁绿化取水用的水管接口、倒水池、垃圾收集房(含清洁工具房)、小区标识系统、单车棚、摩托车棚、汽车泊位是否足够,设施做好与否,小区摆摊、搞社区活动、室外加工用电的预留电源插座、空调滴水、排水系统(含商铺)等。
6、小区公共设备、设施、辅助场所(幼儿园等)、停车位、会所等产权须界定并出具相关证明(避免以后引起业主投诉、争纷)。
购房物业交接流程
物业交接环节被疏忽,将会给未来生活造成很大麻烦,因此,链家地产市场部认为,物业交割时要遵循以下四个步骤:
1、提前通知出售业主腾空房子
2、所购房屋的水、电、气等费用结清。买卖双方都要在物业清单上签字备案。
3、向原业主领取房屋钥匙。
4、买方与该套房屋物业公司签定了新的《物业合同》
房博士 解答
Ⅱ 开发商与物业电工交接主要是什么
开发商与物业电工的交接主要是电线布置图、线路图、配电室、备件清单交接。
Ⅲ 房产开发商和物业间的交接合同明细包含哪些
第一步,在物业交割前,需要通知出售业主腾空房子;
第二步,所购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结清,买卖双方都要在物业交割单上签字备档;
第三步,向出售业主领取房屋钥匙;
第四步,买方与该套房屋的物业公司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合同》。
另外,在二手房的物业交验过程中,“鑫尊地产”市场部认为,以下三个方面是需要特别关注的:
首先,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其次,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
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
第三,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鑫尊地产”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Ⅳ 物业交接开发商该给物业部什么资料
根据国家《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第十四条现场查验20日前,建设单位回应当向物业服务企答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五)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Ⅳ 物业与开发商交接需检查什么
物业公司对开发商所移交的物业一定要把好验收关,否则因为把关不严而造成的后遗症和改造、增设工程会给物业公司带来沉重的包袱。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接管验收时要注重以下几个关键:
1、对在前期介入阶段提出的完善项目和整改意见进行复核,对尚未完善的事项,要求开发商提出的补救和解决措施并备案,(包括物管用房,专项基金,开办费用,对外承诺的小区配套设施等敏感问题)。
2、开发商应对小区所有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绿化工程等主体及配套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工程负责人扩联系电话、保修期限等内容列出清单交给物业公司。
3、将开发商施工未用完的小区建材包括各种瓷片、玻璃窗及配件等留下来备用可为以后维修减少费用。
4、凡小区采用非市面上常见的建材,设备和设施的应让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提供供货和维修保养单位的地址、电话和联系人。
5、验收时注意和物管密切相关的设施和管线有无按要求做好:包括岗亭、道闸、围栏防攀防钻设施、清洁绿化取水用的水管接口、倒水池、垃圾收集房(含清洁工具房)、小区标识系统、单车棚、摩托车棚、汽车泊位是否足够,设施做好与否,小区摆摊、搞社区活动、室外加工用电的预留电源插座、空调滴水、排水系统(含商铺)等。
6、小区公共设备、设施、辅助场所(幼儿园等)、停车位、会所等产权须界定并出具相关证明(避免以后引起业主投诉、争纷)。
……
参考物业管理网 http://www.gywygl.com/5/9417.html
Ⅵ 开发商将小区 移交给物业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在建委走什么流程吗
《物业法》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综合资料:
1、项目土地使用合同、红线图、立项文件、工程申报批建文件及计划批准文件,征地批文、协议书(合同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复印件;
3、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 复印件;
4、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
7、规划报建图复印件;
8、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建筑报建上级机关的决议、决定、批示等工程重要会议纪要和指导性文件;
10、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鉴定审批文件;
11、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2、物业各分项工程设计方案复印件;
13、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执照(复印件);开工竣工报告复印件、施工量放线图表记录;
1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复印件;
16、建筑工程竣工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7、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复印件;
18、工程建筑埋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19、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复印件;
20、竣工验收会议文件及质量评审材料、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证书;
21、公共配套综合验收合格证;
22、单项工程质检监督委托书、成果报告、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23、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
24、建筑施工图(结构、建施、水施、电施、防雷、弱电等)原件;
25、图纸会审记录复印件;
26、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复印件;
27、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复印件;
28、沉降观察记录复印件;
29、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
30、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等)复印件;
31、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复印件;
32、建筑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防雷、弱电、设备安装、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等)原件;
33、其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二次装修等)原件;
34、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料复印件;
35、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复印件;
36、园林绿化图纸、清样、品种、数量、养护注意事项;
37、施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竣工图、配套的设施地下管网的工程设计图及竣工验收资料;
38、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计算资料、质量保修和使用说明文件;
39、其他相关资料。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Ⅶ 新的物业公司进驻物业小区时应如何与之前物业公司做好工作交接
新老物业公司如何正常交接 问:谁能决定选聘物业? 答:不同阶段有所不同,在入住前和业主大会成立前的物业选聘由开发商组织实施,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组织实施。开发商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组织承接验收活动前10个工作日,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社区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 问:选聘新物业公司后,旧物业合同还有效吗? 答: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大会换物业都要依法选聘。也就是说应先解除与原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后,方可组织新物业公司接管。物业合同一般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合同有1年也有两年、3年的,新物业公司上岗执勤必须要等旧合同结束方可;不定期物业合同一般规定“合同到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并在新物业合同生效之后为止”等类似内容。 问:新老物业公司承接验收如何操作? 答:开发商、业主大会和原物业公司要做好承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并及时书面通知新物业公司进行承接验收。新物业公司应当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回复并与开发商或业主大会约定承接验收时间。 在约定时间内,开发商、业主大会或原物业公司应先做资料交接:将物业的产权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工程经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移交给新物业公司。资料移交完毕后,移交和接收双方须签字认可;若有未移交部分,由双方列出未移交部分的清单,确定移交时间并签字认可。 资料交接完毕后是现场交接:新物业公司应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逐项验收,注明设备现状及接管时间。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应对查验接管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交接证明应由交接双方、相关单位盖章及现场参加人员签字。开发商、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及原物业公司应当配合新物业公司依法接管保安、消防、停车等安全防范岗位,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正常秩序。 问:查验过程中发现有设备、资料等不合格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物业项目经查验不合格的,开发商应进行返修并商定时间复验。经查验合格的,新物业公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查验合格凭证,并及时签发承接文件。新老物业公司交替时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待定。 交接双方应当制作物业查验记录。物业查验记录一般包括房屋质量查验记录、设施设备查验记录和环境工程查验记录,双方可以根据物业的具体情况设计查验记录表。查验记录表应当包括查验项目名称、查验时间、查验内容、查验人签字、查验结论、存在问题、返修意见、跟踪结果等。业主有权要求调阅查验记录。 问:原物业公司何时退出?拒不退出的怎么办? 答:原物业公司应在查验接管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开发商、业主或原物业公司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开发商、原物业公司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原物业公司拒不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新选聘的物业公司应与业主委员会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得非法强行进驻物业管理区域。(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