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宅楼房如何做防雷接地
将防雷接地极和阴极保护阳极二合为一:在牺牲阳极阴极保护中,要求阳极的接地电阻尽量低,这和防雷接地的要求是一致的。如果加大阳极连接电缆的截面积,使之达到防雷接地的要求,被普遍认为可以用牺牲阳极系统代替防雷接地系统,使得牺牲阳极起到阴极保护和防雷的双重作用。
在储罐接地线或接地网之间安装接地电池,接地电池由双锌棒制成的,平时双锌棒都是处于断路状态,当有雷击或者故障电压时,故障电流通过双锌棒导入接地网,对储罐起安全保护作用。
(1)住宅防雷扩展阅读
防雷接地作为防雷措施的一部分,其作用是把雷电流引入大地。建筑物和电气设备的防雷主要是用避雷器(包括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和消雷装置等)的一端与被保护设备相接,另一端连接地装置,当发生直击雷时,避雷器将雷电引向自身,雷电流经过其引下线和接地装置进入大地。
此外,由于雷电引起静电感应副效应,为了防止造成间接损害,如房屋起火或触电等,通常也要将建筑物内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钢筋结构等接地;雷电波会沿着低压架空线、电视天线侵入房屋,引起屋内电工设备的绝缘击穿,从而造成火灾或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所以还要将线路上和进屋前的绝缘瓷瓶铁脚接地。
❷ 多层住宅是否应防雷
现在新建建筑物配电箱里都相应的安装了电源防雷器;防雷规范要求国家第几类建筑版物高度超过多权少后要做均压环处理 防侧击雷.
多层住宅与高层住宅对比
1、一般情况下,高层的建筑标准、建筑质量要高于多层,如居住在较高的楼层,则视野较开阔,空气质量较好,噪音低。
2、高层的得房率比多层低,即购买相同建筑面积的住房,高层的套内建筑面积低于多层的套内建筑面积。
3、高层的物业管理费比多层的物业管理费高。
❸ 高层住宅楼怎么防雷,高层住宅楼防雷措施
高层需要有防雷接地的。地面需要做接地保护,在楼的设计之初就考虑进去了。
❹ 楼房怎么防雷的
建筑物防雷分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外部防雷装置为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内部防雷装置为屏蔽、等电位连接、电涌保护器等。
从建筑防雷的角度可以将钢筋混凝土结构内的钢筋或钢结构等作为接闪器,用以拦截雷闪放电,一般情况下,被直击雷打中以后影响不大。需要注意的是,因雷击引起的非金属物着火,以及建筑物表面的墙皮瓷砖等打下来造成的二次伤害。
防雷装置:
1、接闪器
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和避雷带都是接闪器,它们都是利用其高出被保护物的突出地位,把雷电引向自身,然后通过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把雷电流泄入大地,以此保护被保护物免受雷击。接闪器所用材料应能满足机械强度和耐腐蚀的要求,还应有足够的热稳定性,以能承受雷电流的热破坏作用。
2、避雷器
避雷器的作用是用来保护电力系统中各种电器设备免受雷电过电压、操作过电压、工频暂态过电压冲击而损坏的一个电器。避雷器的类型主要有保护间隙、阀型避雷器和氧化锌避雷器。保护间隙主要用于限制大气过电压,一般用于配电系统、线路和变电所进线段保护。
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损失,应由有资质的专业防雷检测机构对学校、医院、宾馆和高层建筑进行定期检测。
建设单位在防雷装置的设计和建设时,应根据地质、土壤、气象、环境、被保护物的特点、雷电活动规律等因素综合考虑,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施工和技术、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设备、器件、器材,确保建筑防雷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应加强公众的防雷科学知识普及,提升公众的防雷意识和防灾避险与自救能力,从而远离雷灾,给生命以呵护。
❺ 住宅楼房如何做防雷接地
住宅楼抄房的防雷接地是和整个大楼的接地网公用的。
在住宅楼做基础施工时,要用40*4的镀锌扁铁围住宅楼焊接一圈。
然后在住宅楼的四个角正负零50公分处设置防雷测试点。
然后通过大楼的钢筋将接地线引到楼顶。
行内称为引上线或者引下线。
❻ 普通小高层住宅建筑是怎么做防雷系统的
从地下说起
首先是接地体。一般随基础埋于地下,接地体的接地面积回要大,分布要均匀。一般使答用大于40*4的镀锌扁钢制作。网格一般不大于8*8米,最外一圈离建筑1米,埋深大于1米。接地体与主楼钢筋要有有效的连接。最好在外侧做几根引出线埋深1米,做好标记,万一接地电阻偏大,可以利用它增加接地极。
然后是引下线。一般采用直通顶层的角柱和边柱柱内的钢筋作引下线,每根柱内选择两根对角的角竖筋(其中一根必须在建筑外侧),随施工焊接到屋面并引出。不一定每根边柱都设,一般间距不大于16米就行。
最后是接闪器。一般不上人屋面明设接闪器(就是人们说的避雷带),采用10或16的镀锌圆钢制作,除建筑四周一圈外,还应做网格(一般不大于5*5米)。上人屋面暗设,就做在刚性保护层下面,不要埋得太深。四大角和局部高点设避雷针。
再说说均压环。在12层以上,每隔几层要把建筑四周的外侧地钢筋连为一体并与引下线连接。以防止侧击雷。
关于其他连接就不细说了。大抵包含以下内容。
其他等电位或电气接地的线路与这个系统要有可靠连接。
屋面所有外露金属件也要与这个系统可靠连接。
进出建筑物所有的金属管道要与这个系统可靠连接。
❼ 30层的住宅楼防雷均压环规范要求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中综合第4.2.4第4款及第7款,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从30米以内起每六米设一道;而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没有作出要求。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11.3.3条第2款以及11.4.3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作出要求,分别是超过45米、60米结构圈梁中的钢筋应每三层连成闭合回路,并应同防雷装置引下线连接。
(7)住宅防雷扩展阅读:
防雷措施:
一、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
二、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表3.2.1确定;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
三、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时,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四、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
五、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
❽ 求助:一类高层住宅是否都属于二类防雷
一二三类的区分见下
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1)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爆轰,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具有 0区或 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3)具有 1区或 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和飞机场、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注:飞机场不含停放飞机的露天场所和跑道。
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信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的建筑物。
4)国家特级和甲级大型体育馆。
5)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6)具有 1区或 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7)具有 2区或 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8)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9)预计雷击次数大于 0.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10)预计雷击次数大于 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01次/a,且小于或等于 0.05次/a 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05次/a,且小于或等于 0.25次/a 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4)在平均雷暴日大于 15d/a的地区,高度在 15 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 15 d/a的地区,高度在 20 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0区20区1区21区2区22区的划分可参照GB1431-2015]
❾ 建筑房屋防雷分几类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策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一计算。
第2.0.4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六、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