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住宅开发 > 动迁开发商

动迁开发商

发布时间:2021-01-14 09:38:23

① 如何和开发商签订拆迁合同才能不吃亏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当事人必须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协议。依法成立的协议,受法律保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除上述主要内容外,协议一般还应包括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条款。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应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应载明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特别注意的是,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具体操作中,如果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包括上述内容,同时规定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或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房屋承租人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如果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之间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统计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与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来自 http://www.fl168.com/Lawyer166330/View/210476/

② 政府拆迁和开发商拆迁赔偿是一样的吗

拆迁的主体只能是县级政府,实施的主体只能是拆迁的主管部门,也就是拆迁办。

具体拆迁工作,可以委托专门的拆房子的单位进行,但是开发商是肯定不能参与拆迁的。一般情况是政府拆迁之后把地卖给开发商。所以不存在开发商拆迁之说。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安置的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拆迁办。国家对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居住条件不得低于拆迁之前的水平,如果政府拆迁补偿安置存在不透明,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或委托律师介入维护最大权利。

(2)动迁开发商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③ 房子拆迁需要怎么和开发商谈条件

适可而止。
现在活人的钱不好挣。
一般是按照相关部门认可的补偿标准。
若你真有做钉子户的想法,提醒你防止突然袭击房屋被拆后再谈判,多准备些人应急吧。

④ 动迁和开发商签协议是6层的楼房现在开发商要盖高层怎么办

动迁协议不可能复是跟开发商签制的。土地是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拆迁协议是与政府签的。之后土地先交给政府即先由政府征收,再走招拍挂手续。所以当初并不是与开发商签的建设6层楼房。今开发商要建高层,建议你去找镇政府商量一下。

⑤ 动迁补偿是由开发商出还是政府出

这要看该宗地是净地出让还是毛地出让,谁是这宗地的拆迁人。
如果政府出让这内块容地给开发商是净地出让,肯定由政府下面的土地收储中心等机构作为拆迁人,完成拆迁,形成三通一平或五通一平的净地,拆迁补偿也由政府出了。
反之,如果该宗地是毛地出让,则由土地竞得人(即开发商)自行组织拆迁,委托有拆迁资质的拆迁事务机构实施,拆迁补偿由开发商承担。

⑥ 拆迁房是谁和开发商签字,新房子下来房产就写谁的名字吗

不是和谁签字就是谁的,是需要基于事实认定之后。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被拆迁,分得拆迁安置房的情况。

这里又分两种情况,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采用的回迁安置方式的不同,一种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行“拆一还一”取得的回迁房,这种情况应当认定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转化,

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因增购面积而夫妻二人缴纳了部分费用,这部分费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出资,在确定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同时应当将缴纳费用的一半予以返还另一方。

另一种情况是,被拆迁房屋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时“按人头”计算面积的,夫妻双方当然对于自己享有的安置面积享有一定份额。而对于增购面积,如果用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进行折抵的,属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

如果是夫妻二人缴纳部分房款购买的,二人对于增购面积均有份额;属于“折抵与现款”相结合的,要确定相应的比例再进行分割。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时“按人头”计算的,只要二人均享有了拆迁安置面积,那么夫妻双方对于回迁房屋产权享有一定份额,而不论回迁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或是夫妻一方名下,

如果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应当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双方婚后所建或购买的,所得回迁房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6)动迁开发商扩展阅读:

买卖风险

一、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二、价格因素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

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三、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

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对此笔者认为,根据人大常委会对《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共有财产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行为应该视为无效,但该意见同时规定,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财产,其取得财产的行为应该受到保护。

而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擅自处置财产的共有人进行赔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禁止转让尚未确权发证的房地产,其立法目的就是为制止来源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地产转让。

而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保护交易安全,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卖房人应当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因此,为减少矛盾、避免纠纷,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状况,

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买家非但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而且还要承担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改变等不确定的风险。其次是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签名,以减少风险。

⑦ 要拆迁了,应该怎么和开发商谈补偿

先看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是否合理,不合理的情况下根据不合理的地方去谈,多商量。

⑧ 动迁协议可以反悔吗,跟开发商签的。

一般来说,《房屋来拆源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第一、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第二、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第三、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情形。第四、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定的协议。

⑨ 拆迁户,政府,开发商这3方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政府要发展某地区的经济或者按规划建设的话 势必要进行旧区改造 对原有住户进行拆迁 将该地专块土地属腾出来 用于建设新的建筑和道路 拆迁分为市政动迁和商业动迁 市政一般是指造桥 修路 交通设施 体育场馆等 商业动迁的话 基本就是新的商品房或者商业建筑了 政府是地区建设的规划者和领导者 开发商是具备房产开发资质的企业 其资金充裕 按其公司发展的方向 购买土地 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销售 赚取利润 在土地购买时 一定会发生拆迁行为 如果是市政动迁 拆迁户必须按国家政策配合拆迁 标准都是死的 没有什么弹性 如果是商业动迁 拆迁户可以和开发商谈判 可以要求比较高的赔偿 钉子户就是这么产生的 拆迁户是住在要被开发土地上的居民或者企业 三方的关系应该这么理解 政府土地出让 开发商通过拍卖等形式取得土地开发权 并且根据政府的规划设计方案 并且根据国家政策对该土地上的住户进行拆迁安置 补偿拆迁费用 然后开发商进行开发建设

⑩ 拆迁办,房产局,开发商,有什么关联

房管局是政府机构,代表政府管理与房屋有关的一切行政事物;拆迁办专,是房管局下属的临时机构。因属为无论何种原因要动拆迁房屋,政府都要为此设一个办理机构来协调解决安置、补偿、动迁事项。开发商是企业,在动拆迁完成后的地块上搞开发建设。 开发商的经营活动合法性受房管局监督。例如申请开发资质、申办预售证、产权登记,都要向房管局申请。

阅读全文

与动迁开发商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地产培训机构有哪些 浏览:243
十年期房货利率 浏览:239
天津小户型中单怎么装修 浏览:506
怎么卖个人二手房 浏览:888
房地产投资长期看什么短期看什么 浏览:168
柬埔寨期房 浏览:603
大型开发商维权 浏览:224
南通开发区新开苑房价多少 浏览:801
房产达人怎么买锤子手机版 浏览:70
沙特阿拉伯需要什么样地产地证 浏览:442
商品住宅房产证 浏览:733
农村房产证没有怎么办理 浏览:587
外滩的房价多少钱一平 浏览:639
青岛最贵房价是多少钱一平米 浏览:519
二手房比喻什么 浏览:135
楼盘派筹是什么意思 浏览:319
镇江枫苑二手房怎么买 浏览:230
衡阳市有哪些好楼盘 浏览:459
房地产模型设计费入什么科目 浏览:619
晶福园最新房价是多少 浏览: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