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品房的土地性质用途
商品房土地的性质应为国有土地。即通过出让、转让方式从政府获得的国有回土地使用权答。
商品房的建设目的是为了赚取利益,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土地进行开发,并且建设房屋,进行上市出售的房子,但是经济适用房却并非如此。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的目的是为了给一些经济困难的家庭提供保障,是根据国家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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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开发商必须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5大证书,你才可以放心购买 ,避免以后出现交不了房的问题。这些证书一般会贴在楼盘的公告栏上。
例如关注售楼现场的特殊情况,横幅、相关公示等,有时候公示里面包含着许多有用的信息。以及关注周边是否有不好的情况,是否有变电站、墓地等,交通是否方便等。
㈡ 什么是房地产土地出让手续。
你提的问题不妥抄。“房袭地产”与“土地”都属于房地产的范畴,房地产包括单独的土地、单独的建筑物(房屋与构筑物)以及二者的合一。
业界只有“土地出让”的说法,房地产出让属于很不专业的说法,业界无此说法。
所谓土地出让,就是国家将在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让度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行为。
㈢ 商业用地的性质可以做房地产住宅开发吗
商业用地的性质是可以开发住宅的,但是其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其水电的征收也版是按照商权业用电用水来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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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登记文件可以公开查阅。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㈣ 什么是土地出让土地出让有哪几种形式
1、我国的土地是国有的,所以土地出让是指国有土地出让,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3种形式包括:协议、招标、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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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出让土地程序
1、挂牌土地使用权,应当发布挂牌公告。挂牌公告应在挂牌起始日前20日发布。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的,并在挂牌起始日不少于3日前告知当事人。
2、挂牌交易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至挂牌交易截止日前,竞买人向挂牌人提出书面报价竞价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下列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影印件、资信证明、委托竞买,应当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挂牌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3、挂牌人收到竞买申请书后3日内向合格者发出通知书和挂牌文件及有关资料。对不符合竞买资格的,挂牌人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报价竞价意向人。
4、发出挂牌文件后,挂牌人不得随意变更其内容,并对要约内容承担责任。报价竞价人应当对报价竞价申请书的承诺承担责任。
5、挂牌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公告确定的挂牌起始日,挂牌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点、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土地有形市场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定报价单报价;
(3)、挂牌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挂牌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5)、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①、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效;
②、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③、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6)、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在土地市场举行挂牌宗地的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7)、挂牌期限截止时,向挂牌人申请领取了统一制作的竞价标志牌,即确认拥有继续报价资格。
(8)、挂牌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竞价主持人、记录员就位;
②、主持人简介地块挂牌交易期内挂牌价格的更新情况,宣布挂牌截止时的报价为起叫价及每一次应价递增的数额。在竞价过程中,主持人有权根据竞价应价情况调整每一次应价数额。
③、竞价标志牌代表竞买人的资格。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竞买人应价时,手举的竞价标志牌应高出头部。在新开价之前,竞买人不得撤回已竞价的应价。
④、起叫价不等于该幅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底价,竞价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竞价,收回该幅土地使用权。
⑤、竞买人最后一次举牌应价时,经主持人宣布最后应价数目“第一次”、“第二次”而没有人再举牌应价,主持人一槌敲下,该幅土地使用权由最后应价者取得。
⑥、挂牌人与竞得人签署《挂牌成交确认书》。
6、《挂牌成效确认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挂牌人、竞得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挂牌标的;
(3)、挂牌成效时间、地点及价款;
(4)、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
(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6)、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国有土地出让
㈤ 怎么查开发商开发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
楼盘所在地的房交所查,或者直接看开发商的五证,上面写得有,土地用途。
一般住宅也是50年,(重庆),沿海一带是70年,重庆满了50年以后自动顺延20年,一般商住楼的地价值要高些,所以年限相对短一点。网上没办法查,准确度也不高。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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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
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江门日报 傅学超)
3、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原因多对于为何会出现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缩水的现象,房地产开发商和国土部门人士认为,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土地出让后部分地块存在转让以及土地闲置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的。
㈥ 商品房土地性质出让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土地出让性质出让的意思是指土地使用权者已经向国土局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版然后在买卖过户手续权中间,买方就可以省掉这个部分的钱。土地转让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由甲转给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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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1、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
2、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
3、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
4、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
5、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暂时无法或不需要采取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其他情形。
㈦ 土地出让有几种方式
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划拨、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回作价出答资或入股和国有土地授权经营等五种方式。
但对于经营性地产开发如房地产、工业地产行业来说,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主要为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包括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及协议出让”这4种方式。
简单来说,非经营性土地的使用权大多以协议的方式取得(例建学校),经营性土地的使用权大多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取得。
一、招标、拍卖、挂牌三种出让方式的适用范围与区别如图:
二、协议的适用情况如下:
1.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
2.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协议出让;
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
4.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
㈧ 房地产出让中的招拍挂有什么区别
房地产出让中的招拍挂只有方式不同这一个区别:
1、招标,各家暗中出价,然后在规定时间地点开标,价高者得。
2、拍卖,电视上很常见,拍卖师敲小锤,价高者得。
3、挂牌,各买家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最高报价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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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拨等几种,土地划拔和土地出让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形式,两种形式都可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也有一些差别。
出让土地上的房屋有具体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后将自动续期,但到期后是否需要继续交费、如何交费等问题目前尚未最终确定。如果国家征用此类土地上的房屋,将根据土地出让的剩余年限,结合当时的地段价值,做相应补偿。
而划拔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出让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纳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另外划拨土地证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时候,如果做个人抵押按揭时需要担保,但出让的土地证就不需要。
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手续费。目前,此类情况均为房改房、集资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
㈨ 哪几种土地出让必须招拍挂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
1、国土资源部11号令明确了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四类经营性用地和同一土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物权法》第137条明确将工业用地出让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
2、国土资源部39号令第四条明确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3、考虑到采矿用地的取得和使用要以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为前提条件,因此,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不包括采矿用地。
综上所述,各地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可根据《物权法》、39号令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政策,来确定土地出让是采取协议方式还是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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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招拍挂制度的优点:
1、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避免和减少了腐败行为的产生。土地使用不公开,难免搀杂着“幕后交易”。一些掌管土地使用权的部门为了个人或小集团利益,往往借机敛财,直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2、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土地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减少了诸多的中间环节,使倒买倒卖土地的空间大为减小。
3、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利于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有利于房地产分离,提高土地开发效率。“招拍挂”的土地供应方式,有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和整体规划。
4、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利于土地市场公平竞争。土地公开拍卖,意味着所有的房地 产商都可以通过竟买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均通过竞拍的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进一步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
5、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利于开发商综合实力提高。公开“招拍挂”意味着房地产开发商机会均等,只要有足够的资金和雄厚的经济实力,就能在竞争中取胜。
6、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能够更加合理的体现土地使用价值。政府必须对土地进行正确的评估,采用合理的招标办法,公正的评出中标单位,开发出符合市场要求的优秀建筑。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土地招拍挂制度
㈩ 房地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是什么意思啊
出让土地,用来地人缴纳土地自出让金,从政府手中获得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方式的土地有使用年限,但可以自由的转让、抵押、出租,转让的时候随时可以办理,不需要政府同意。划拨土地,这种方式的土地没有使用年限,但不能抵押、转让、出租,在转让的时候需要报政府同意后补缴土地出让金。一些公共设施用地就是这样。
(10)住宅地产土地出让扩展阅读: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
土地使用权划拨-360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