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宅能不能做办公室
应该没事,就看你是什么公司了,我在天津的销售公司就是住宅的
Ⅱ 成都市政府是否规定不允许在住宅楼内办公。
虽然没有规定,但是申请证照的时候必须要有地址!
国土厅:我们主要管建设
住宅的国土使用年限为70年,而商业用地不超过50年。在住宅楼里开公司,是不是损害了国家利益呢?“‘住改商’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我们也没有办法。”昨晚,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解晓宏说,目前,政府还没有这方面具体的处罚规定。国土资源厅主要是对土地“平面”进行管理,只要开发商按照批准的用途进行开发建设,就没有违法。而住宅被业主改成商业用途,不在他们的执法范围。
工商局:办执照只需要地址
那么,工商局为什么会允许公司开进住宅楼呢?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黄维新说,根据《公司法》规定,新开公司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出具公司地址证明,比如房产证或租赁协议。这里并没有说住址是写字楼,还是住宅楼,只要有固定的办公地址即可。
黄维新说,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不给他们办理执照。不过,像百货这样的经营场所,工商不会让他们开进居住区。
房管局:业主不能擅改用途
昨晚,市房管局物管处蔡处长说,《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不能擅自改变物业用途。如果要改变的,应该报经规划等部门的审批,并经业主大会同意。《四川省城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物业业主和使用人不得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但是,《办法》并没有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成都市目前也没有具体规定来进行管理。
市房管局另一位人士则表示,“住改商”目前还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应该由规划局、工商局、税务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制订政策来规范和约束。
记者李永红王立摄影王长久
链接
广州叫停“住改商”
“住改商”在全国也是一个普遍现象。目前,广州、深圳、上海、南京等地政府都已出台相关法规,开始规范管理“住改商”。从今年5月1日起,广州市全面叫停“住改商”———只有房地产证上标明是商住、写字楼、商铺的租赁房和自有房,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住宅、厂房、车库等非商用用途的房屋一律不予办理。
Ⅲ 住宅用于办公是否合法
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后,就是合法的,办理合法手续后房屋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3)住宅楼办公扩展阅读: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12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研发用房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商业、办公、研发用房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设计。
在商业、办公、研发用房的建筑平面设计方面,《通知》规定,商业、办公、研发用房建筑设计应遵循“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设计。
卫生间、茶水间、阳台(含露台)及各类型管井、烟道、风井等应集中设置;办公建筑(不包含研发用房)因功能需要,单栋(座)建筑同一楼层内,设有套内专用卫生间和茶水间的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楼层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一。
《通知》还要求,严格限制外墙凹槽的设置,因建筑造型需设置凹槽的,凹槽面宽与进深之比应≥2;凹槽面宽与进深之比小于2的,按层计算的凹槽部分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地上核减建筑面积。
商业用房各层之间原则上应设置扶手电梯或梯段宽度不小于2.4米的开放式楼梯;对于包含有商业功能的综合楼,商业用房原则上应在裙房内集中布置。
在套型建筑面积方面,《通知》要求,单栋(座)建筑同一楼层内,套内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的单套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该层办公建筑面积的50%;研发用房单套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80平方米。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继北京、南京、成都等城市之后,深圳也限制商业办公用房改变用途。
此次《通知》对于建筑设计和规范有了明确的管制,是供应端的管制措施之一。后续房企拿地方面会比较谨慎,类似打擦边球的做法将减少。
严跃进分析,《通知》对于办公物业等内部的设施需要进行管制,比如限制卫生间等建筑面积,是为了防范部分办公物业后续利用漏洞改建项目。
《通知》还对建筑设计凹槽进行了规定,在目前房地产政策中,出现类似细致的内容较为少见,这也有利于防范“偷面积”等现象的出现。
参考资料:新华网-商业、办公、研发用房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设计
Ⅳ 现在为什么很多公司都是在住宅区办公
因为开支少,租金少,但缺点是交通不便,还有员工出入不便,各位看清楚了!大家找工作别去小区办公的公司去上班
Ⅳ 住宅楼可以用作办公楼吗
《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这一条款是规定住宅业主享有基本物权的内容,也是一个原则性和一般性的规定。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住宅业主对享有所有权的住宅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其中包括将住宅改作商用。《物权法》也同时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就是说“住改商”并不是无条件的,住宅业主在改变住宅用途时不能随意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没有相应的禁止性规定。这一条件还隐含着一个命题,那就是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有权规定“住宅禁商”。其次,“住宅商用”必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利害关系的业主不仅指“同幢楼房里其他的业主”,也包括“其他楼房里受到影响的业主”。这是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充分尊重相邻权的具体表现。如果相关的业主不同意,即使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没有禁止,也不能将住宅改作商用。上述两个条件必须是同时具备的,缺一不可。
Ⅵ 居民住宅楼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登记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根据物权法规定,如果住宅楼改变使用用途的性质,需要将住宅改变为商业、版办公的,必须经权过上下或左右邻里之间5户以上业主或者租户签字同意;
2、业主或者租户同意之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一张表格,在上面进行填写信息;
3、到物业公司进行盖章确认,如果没有物业公司,就到当地社区居委会盖章确认;
4、拿到这个表格到当地的工商局就可以办理了。
Ⅶ 住宅小区可以办公室吗
中央2008年10月底下发了《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这一条款是规定住宅业主享有基本物权的内容,也是一个原则性和一般性的规定。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住宅业主对享有所有权的住宅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其中包括将住宅改作商用。《物权法》也同时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就是说“住改商”并不是无条件的,住宅业主在改变住宅用途时不能随意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没有相应的禁止性规定。这一条件还隐含着一个命题,那就是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有权规定“住宅禁商”。其次,“住宅商用”必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利害关系的业主不仅指“同幢楼房里其他的业主”,也包括“其他楼房里受到影响的业主”。这是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充分尊重相邻权的具体表现。如果相关的业主不同意,即使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没有禁止,也不能将住宅改作商用。上述两个条件必须是同时具备的,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