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是可以协商的,如果不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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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关于土地征用 政府征地 在卖给开发商是合法行为吗
分情况的,
如果:
土地征收要履行报批手续,获得省政府批复,与征收户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标准符合标准。
土地出让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程序,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符合以上两点,就属于合法,如果不符合,就是违法。按现行土地政策,开发商获得土地必须通过招拍挂,而招拍挂的土地由政府供给,政府是通过很大程度通过征收来获取新增的国有土地。
(2)开发商征地扩展阅读:
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参考资料:
网络--土地法
⑶ 开发商征地问题
征地赔的是你的房子,不是你的地,标准的话每个地方好像有所差异,要看你们当地情况哦
⑷ 土地征用开发商需要什么证件
土地征收是政府行来为,跟你开发商没有自直接关系。
你所说的可能是指:想要一块地,请政府把其征收后出让给你使用。
这就得你要确定这块地的用途,经过发改部门(或经贸等其他部门)审批立项。
政府对该块地向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报批用地手续,批准征收之后,进行征地拆迁,并进行“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按“招拍挂”方式出让,你竞得该块地后,才算是你的。
其间申报用地和征地拆迁所需要的费用原则上是政府垫付,其成本转入地价上。也有的是意向用地人先行垫付,并冲抵土地款。
一般需要准备:立项批复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但也有是个人竞买土地的,就不存在相关证照,但后期得证明竞得人与以后建设项目的法人是一致。
⑸ 开发商征地 是什么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你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你才能转让;是集体土地必需经过国家征收改变所有权开发商才能用。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人不得强制动土 。
追问:
我和开发商协商的距离比较远 政府干涉会采取什么措施 是不是居民永远都是最低等 无权说话 任其摆布 我只仅仅只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期限是一个什么概念 政府部门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批准强制动土 谢谢啦
回答:
任何国家都是土地国有,公民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中国的土地法定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公民只有依法使用权。
土地使用期限就是你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协议商定使用多少年的时间界限。
强制动土只有在国家必须用地时才会使用,商业开发不会这样做。有理还要有礼,为当地经济发展计,在合理又合礼的情况下,你自己思考。
⑹ 政府征地建企业和开发商征地建商品房有那些区别
政府征地拆迁,是由政府的一级开发单位进行,征地拆迁的费用在审计局进行审计的时候一般都能很容易的认可,而且政府征地拆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属于合法的。
开发商占地建楼需签定的房屋补偿安置协议。
《2013年征地补偿新标准》: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主要参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⑺ 都是国有土地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
这个问题问复的很好。
1、政府征地拆制迁,是由政府的一级开发单位进行,征地拆迁的费用在审计局进行审计的时候一般都能很容易的认可,而且政府征地拆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属于合法的。
2、开发商征地拆迁,如果是很早以前,在费用方面,审计局多少都会审减很多,因为没有相关依据,在补偿方面就会相应补偿很少,不能说属于违法,但是由于没有政策支持,所以就很产生很多土地遗留问题。
希望能采纳。
⑻ 开发商征收房屋和国家征收有区别吗
依据《土地来管理法》《物权源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个人房屋受法律保,因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征收个人房屋并给予补偿,房屋征收后土地使用权收回国有。
开发商是以营利为目的,国务院590号令颁布执行后,不再行政许可开发商作为拆迁人拆迁房屋。
若有开发商介入政府房屋征收,属于征收程序不合法,政府应在房屋征收后,土地出让需挂牌公开竞拍后确认开发商。
⑼ 政府可以为开发商征地吗
开发商向政府交一定的钱,同时有做好拆迁补偿的能力,政府就帮开发商征地。其实是一种交易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