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原集体户口,现已买房,户口迁到自己房子里,具体流程如何
办理购房户口迁移手续如下:
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或县级以上(含)公安机关受理,县级以上(含)公安机关负责审批(受理、审批机关由市级公安机关确定)。其中属同一市(指市区或县级市)、县范围内迁移,且不发生户口性质变化的,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
申报材料:
1、本人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及共同居住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微机信息卡);
3、直系亲属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与申请人系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
4、夫妻随迁需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
5、女性年满18周岁未满50周岁的,由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本人申请;
7、现居住地居委会居住情况证明。
(1)户口迁至住宅扩展阅读
江苏户口迁移事项:
江苏省内居民在本省范围内户口迁移,只要在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通过审批后,公安机关在线开具电子准迁证、迁移证,并在公安信息系统内部流转,不再交给申请人。这就意味着,申请人不用在迁入地和原户籍地之间两头跑,只要在迁入地一次办理手续就能实现户口迁移,大大节省了办理时间和往返两个城市的费用。
Ⅱ 如何将集体户口迁到房子上
第一步,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开具迁出证明;
第二步,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具体规定如下:
一、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扩展材料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参考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网络-户口迁移
Ⅲ 户口可以迁到新买的房子吗
可以不用迁户口的,只需要房产证已经变更为你的名字,房子的一切手续齐全就没有问题
Ⅳ 如何将集体户口迁到房子上
将集体户口迁到房子上具体方法: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4、如果房产是本人的,拿着本人身份证、房产证、集体户本人页原件,去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即可办理。
5、如果房产不是本人的,要房主的同意证明(具体要什么证明材料、格式等,建议咨询一下所在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加上上述的各项证件。
6、办理都是没有费用的,当时办理,当时拿本。为避免多次往返,建议还是去一次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一下的最好。户口与房产所在地不在一处的。看房产所在地具体的户口管理政策,属于户口迁入问题。这个就比较复杂,看各城市的政策。
办理户口迁移证流程:
先由户口迁移办理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再经过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当事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当事人再凭《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上户。
Ⅳ 户口想迁到新的房子里,应该怎么办理
1,需要去迁出地户籍所办理迁出,需要的材料:产权证,户口本,公民身份证
2,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
3,到迁入地所在户籍管辖所办理户籍迁入,但如果新房户主不是你本人,需要有房主的户主同意你迁入的书面证明
(5)户口迁至住宅扩展阅读:
第十九条本市居民系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的,经其同意,其本市非农业户口的直系亲属(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本市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
(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迁移;
(二)夫妻之间的迁移;
(三)(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
(四)公婆与儿媳之间或者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的迁移。
第二十条本市农业户口居民,经迁(移)入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迁(移)入本市非农业户口配偶、父母、子女处,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或者集体土地承包人及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向本市农业户口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第二十一条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4个农场户口,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因离婚、原居住地房屋动迁、出售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经房屋产权人或者承租人同意的,可以向本市非农业户口的非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第二十二条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死亡,因故无法变更房屋权证或者因正当理由无房屋权证,经户内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的,本市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迁(移)入户手续。
第二十三条本市家庭户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户口一律不迁(移)入学校;本市集体户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户口可以迁(移)入学校;被录取的新生原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农转非”手续。
参考资料:上海市——市公安局印发《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修正本)
Ⅵ 打算把户口迁到新买的房子上,怎么办手续
一、准备资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
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
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
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二、准迁证办理
1、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2、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三、原籍下户
1、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2、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小窍门: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
四、上户
1、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2、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6)户口迁至住宅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
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入户手续。
Ⅶ 集体户口转到住宅所在地
把户口转到房子需要准备的手续:
1. 必须已经在此商品房居住;
2. 申请填写《投资、购房落户、申请表》;
3. 户藉证明(到原籍派出所出具);
4.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迁入人员16周岁以上都需复印件);
5.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房屋所有权证书》在银行抵押,需到银行复印盖该部门印章;
7.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需有“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所商品房管理专用章”没有专用章的请到房地产交易所补盖);
8. 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9. 系法定结婚年龄前成年子女需出具未婚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
10.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1.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2. 契税完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3. 如果贷款需到物业复印首付款发票;
14. 如果贷款需到银行出具目前已还款额证明;
15. 如果贷款已还清的需出具银行证明;
16. 如果贷款打印贷款还款明细;
17. 两个孩子的出具二胎生育指标证明(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18. 出生证及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19. 迁入人员的(小孩除外)工资收入证明;
买房落户办理程序: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Ⅷ 如何迁户口到自己买的房子
以福建为例,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的通知》(闽公综(2017)348号),即福建省公安厅2017年12月4日印发的《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的规定:
第十条 公民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提交下列材料之一,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私有房屋产权证;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土地使用证。
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得作为立户地址。
故,根据福建省公安厅的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的规定,购房落户只能凭私有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才能办理落户。
综上所述,您可持私有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迁移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行政服务中心的户籍窗口申请户口迁入。
(8)户口迁至住宅扩展阅读:
买房迁户口的条件
1、申请办理买房迁户口须持有所购房屋产权证明(已过户);
2、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实际居住),房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
3、申请人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国内常住户口居民,住房所在地落实非农业户口;
4、在房屋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以上的市外人员;
5、各省市的其他要求(不同地区迁户口的条件有不同)
Ⅸ 想把户口迁到房子所在地落户,需如何办理
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抄、房产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房产所属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籍所属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房产所属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9)户口迁至住宅扩展阅读
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全文共二十四条。
(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Ⅹ 如何把户口转到房子里
把户口转到房子需要准备的手续:
1. 必须已经在此商品房居住;
2. 申请填写《投资、购房落户、申请表》;
3. 户藉证明(到原籍派出所出具);
4.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迁入人员16周岁以上都需复印件);
5.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房屋所有权证书》在银行抵押,需到银行复印盖该部门印章;
7.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需有“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所商品房管理专用章”没有专用章的请到房地产交易所补盖);
8. 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9. 系法定结婚年龄前成年子女需出具未婚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
10.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1.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2. 契税完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3. 如果贷款需到物业复印首付款发票;
14. 如果贷款需到银行出具目前已还款额证明;
15. 如果贷款已还清的需出具银行证明;
16. 如果贷款打印贷款还款明细;
17. 两个孩子的出具二胎生育指标证明(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18. 出生证及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19. 迁入人员的(小孩除外)工资收入证明;
买房落户办理程序: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