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 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2. 开发商办房产证的是什么工作
这一般还就是“职员”,开发商所属的公司,专门和当地房管局衔接工作的,根据相关土地、开发、建造等手续负责为客户办理房产证的业务工作。
3. 地产开发商的三证一书是指什么
是“五证二书”。
五证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二书分别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这些证书文件是衡量一个楼盘是否合法、正规的直接证明。
(3)什么是开发商总证扩展阅读:
“五证”的具体作用: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或者出让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两书”的具体作用:
一、《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简介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指住宅出售单位在交付住宅时提供给用户的,告知住宅安全、合理、方便使用及相关事项的文本。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配套设施、详细的结构图(注明承重结构的位置)和不能占有、损坏、移装的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设备以及住宅使用规定和禁止行为。
根据规定,《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作为住宅(每套)转让合同的附件。如在房屋使用中出现问题,说明书将成解决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纠纷的重要依据。
《住宅使用说明书》相关内容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 开发商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总证的必备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就是说,开发商拍得一宗土地以后,即可将该宗土地的版使用权权办到开发商的名下;房屋建好以后,也可以将所有房屋的产权办到开发商的名下。因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都是办到开发商的名下,口语俗称这两证为\“大证\”或\“总证\”。房屋出售以后,办到各住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口语俗称为\“小证\”或\“分证\”。这是为了不至于混淆。 实际上,房地产商办理的大证,与购房户办理的小证,在名称上、法律意义上没有区别。人们口语中称呼不同是为了不至于混淆。
5. 请问土地证是指开发商的总证吗
.国有划拨土地与开发商手续不齐(未作审批)是两个有联系的不同问题。 国有划拨土地版是指该权地块的性质,是国有土地,但还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所以是划拨性质的土地(国家还没有取得相应的补偿)。一旦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土地的性质也就变成转让的了。 开发商手续不齐则是开发商存在的问题.在通过招投标取得土地以后,开发商还有土地方面的其他手续,这些手续会因为种种原因而延误,笼统地说就是手续不齐,因此政府未作审批,也就没有发给开发商可以颁发土地证的相应证件。 2.你的土地栏上面积为0,这表明目前还不承认该项地产的数量。但如果开发商补齐手续以后,是可以确认土地使用面积的。 3.法定对土地使用面积的确认是土地使用证而不是房产证的土地栏。因此对拆迁补偿来说,全额补偿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就房价来说,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买受者肯定会提出疑问,房价可能会受影响。 4.住宅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但房屋本身是永久的所有权而不是使用权。土地使用期届满会自动续期,是不必担心的问题。
6. 什么是开发商五证
房产五证是指《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6)什么是开发商总证扩展阅读:
开发商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后,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证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颁发;开发商的在开工建设之前,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才能进行施工建设;
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之前,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证由房屋管理部门颁发,为取得该证的,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
五证齐全,是开发商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销售的基本条件,基本条件具备,开发商后续的开发建设工作才能正常顺利的开展,房屋买受人的权利才能有最基本的保障。所以,请大家在购买商品房之前,应注意审核开发商的五证,从而把买房的风险降到最低。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7. 开发商五证都有什么证
五证两抄书
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四、《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六、“两书”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