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开发商买车位车位尺寸国家有标准吗
目前国家对停车位尺寸标准,分小车位停车位尺寸和中巴及大车停车位尺寸区别:
一、常见版小车位权标准尺寸:
1、直车位标准规划:款2.5米,长大于等于5米,一般标准是2.5m * 5.3m 为最佳标准停车位尺寸。
2、斜车位标准规划:款2.8米,斜长达到6米,两斜线的垂直距离还是保持2.5米的标准。
当局部停车区域面积宽敞是用直车位,只有实际宽度不足时采用斜车位画法,具体结合实地场地合理规
二、中巴停车位标准尺寸
宽:3米,长:大于等于8米,只需保证宽度达到3米,长度大于你实际中巴车辆的长度的1-2米即可。
三、大巴停车位标准尺寸
宽:3.5-4米,长度达到14米,或16米,很据大巴车的实际长度决定。
㈡ 开发商车位为啥不好卖了呢
因为车位的价格越来越贵了,不少人觉得租车位比买车位更划算,所以就不买车位了。
㈢ 开发商有权买卖地下车位吗,这个合法吗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位的内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容、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产权归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
当初购房合同上写的“按1∶1.8的比例分配车位”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要依合同的具体情况解释,至于具体价格,原则上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确定。
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即个人无地下车位产权)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如停车位经登记并取得产权证书,则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
㈣ 车位归属权到底是业主还是开发商的
《物权》第七十复三条规定,建筑制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也就是说,小区路面的停车位开发商无权,归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是否收费。
但同时,《物权商品房买卖合同》内明示该面积没有计入公摊则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是有权售卖该地上车位的。
这两条律规咋一看有点相互矛盾,细细推敲,就能捋顺了 。车位的归属权,算不算开发商的,在于前期规划项目的时候,是否报规划部门批准同意小区车位,如果部门审批通过,开发商可以拿到车位的“预售许可证”,则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任凭开发商。反之,如没有申报部门或者审批未通过,则车位面积计入公摊的面积,车位的面积平均分摊给每位业主,则产权属于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只需缴纳的车位管理费用即可,开发商无权车位。
因此,如对开发商要车位有疑虑,可让开发商出示的证明,若没有,则将车位是违的。鉴于近期出现了很多天价车位的现象,如果业主觉得车位价格过高,开发商从中牟取暴利,可向物价部门举报,要求其进行核查。
㈤ 开发商有权买卖地下车位吗合法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产不得销售。
我国《物权法》第 74条对车位的归属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5)开发商车位扩展阅读:
开发商这个名词屡屡撞击公众视野——因其既承载着城市建设的光环与荣耀,又备受大众对其财富价值观的质疑性解读。而一个有责任、有诚信、有思想的开发商必须面对时代、面对社会、面对公众作出自己的价值判断和行动回应。针对楼盘涉及到的开发商的比较多。我们也常写成kfs。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应具备以下条件: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办公用房;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工商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前提条件,但并非有了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
㈥ 开发商卖车位给是合法的吗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内车位、车容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因此,除开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不得处置之外,开发商可以将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给业主。
当然,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不一定具备房屋登记发证的条件,因此建议购买者一定要与开发商签订转让协议,并在协议条款中明确自己对车位、车库拥有的权利种类、范围、时限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㈦ 开发商卖车位违法吗
《物权法》当中关于车位及车库归属的界定。
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因此,开发商卖车位不一定违法,要看车位的位置及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