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产公证需要那些东西
是不是你母亲的父亲(老爷)留给你的房子,若是那就属于遗产赠与公证,要到你们当地公证处要带着你老爷的赠与材料(如遗嘱等)和房子的产权证件,经调查核实后给予公正。
B. 房产公证需要些什么资料和证件
房产公证,如果是你夫妻两的名字的话要带上你夫妻两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去就可以了,然后还有相关购房的资料带上就可以。
C. 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房产公证需要的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身份证明资料,若是公司法人,则需要提交营业执照;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涉及房产预售、销售的,需提供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
4、涉及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6、涉及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7、涉及遗嘱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8、涉及赠与房产的,需提供“赠与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3)公证要房产档案做什么扩展阅读:
《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是司法部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办理房产公证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规定:
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4、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
5、有关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的程序事宜。
D. 房屋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包括:如果是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如果是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如果涉及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2、如果涉及交房房地产所有权证明。如果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公证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3、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有关的申请表格。接着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人员会核对有关信息,这时当事人需要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公证要房产档案做什么扩展阅读
房产公证流程: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关键提示: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也会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房产公证
E. 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在买卖二手房过程中,不同的情况都可能涉及"公证",虽不是必要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协议,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所谓"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在以下售房、抵押、线上P2P借款涉及房产反担保、线下借款涉及房产担保、第三方为线上或线下借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各类公证,涉及房产的公证事项均按下述标准执行
一.产权人至今未婚:
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单身证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财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二.产权人已婚(均系初婚):夫妻双方到场
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
财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三.产权人已婚(一方或双方再婚):夫妻双方到场
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
再婚方之前婚姻的证明(离婚证或判决书、调解书)
财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再婚且房产是在上一次婚姻期间取得,则需提供离婚证明及相关离婚协议、
判决书或调解书,应表明房产归属
四.产权人离异未再婚且房产在离婚前取得的(判断标准为:产权证、原始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任一时间点在离婚之前)
1)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
离异未再婚证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3)民政局离婚的需出示加盖备案章的离婚协议且应表明房产归属,法院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应表明房产归属
4)若上述文件中未标明房屋归属,亦可由前配偶到场发表声明确认。
五.产权人离异未再婚且房产在离婚后取得的(判断标准为:产权证、原始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所有时间点均在离婚之后)
1)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
离异未再婚证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财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六.产权人丧偶未再婚的且房产在丧偶后取得的(判断标准为产权证、原始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所有时间点均在丧偶之后)
1)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死亡证明(原件)、
丧偶未再婚证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财产类证明材料:1.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
件)、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七.产权人丧偶未再婚的且房产在丧偶前取得的(判断标准为产权证、原始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任一时间点在丧偶之前)
此种情况需先行办理继承权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