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产证名字上的人已经过世,怎么办
去派出所打一张死亡证明,把户主的身份证号码,几个子女,子女身份证号码都内写上。然后拿着容原房产证、土地证、死亡证明所有的子女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看把房子公证给谁,然后再拿着死亡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公证书,继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这些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就可以了。继承人本人到场就可以了。
㈡ 房产证上另一个人死了怎么办
共同财抄产或共同财产袭所有人的一方死亡,如果死者有关于财产处置的遗嘱则从其遗嘱,没有遗嘱如有继承权人则依法行使继承权,如果没有继承权人一般转与共同人或共有人所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先划出共同或共有人的份额,死亡者享有的部分转为遗产列入继承,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分割,没有前款顺序继承人则由其第二顺序继承人行使继承权。
㈢ 房产证上的共有人死亡怎么办
需要抄办理继承,有继承人和房主,办理新房产证,确定产权后,有这两人把房子签字过户给他人,
只要有共有人姓名标注,住房权益他就有份额,没有约定多少,就是默认他和房主各占50%。
手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吗,有的话,按照遗嘱执行,
没有遗嘱,就要按照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
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一位继承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取者和房产证登记人一起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
然后就可以卖掉住房。
㈣ 房产证上的人去世了落户怎么落
需要先办理过户,然后再办理落户。
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
1、所需材料: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2、过户所需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备注:老人去世后子女只能通过继承来对房产进行过户,理论上没有时间限制,但是最好是尽快办理,过户后需要注意五年内出售该房子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㈤ 房产证没下来人死了怎么办
房产证还没有下来,房主死了,那么就应该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然后再办理房产证。
㈥ 房产证上的人去世了怎么过户
房产证上的人去世了可以这么过户: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版户籍,办理死亡权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但你所说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没有遗嘱的话,要根据继承人的关系等情况,可能要对财产进行继承权的再分配,比较容易出现民事纠纷。
㈦ 请问房产证上有一个人死亡怎样办交易啊似的
如果房产证上有1人死亡,那首先看他有无遗嘱,遗嘱中是如何交待房产归属的,其次看继承人的意见,继承人与其他共有人达成一致就可以交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