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办深圳积分入户时在深圳买房子的话可以积分吗能记多少分呢
办深圳积分入户时在深圳买房子,按揭中20分;红本在手30分; 若未购买住房,则计算居住证,满1年加1分。
根据《深圳积分入户分值表》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时间暂定1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深府办〔2011〕59号)同时废止。积分入户分值的算法:
年龄:18-35周岁 +5分;35-40周岁 +1分;40-48周岁,每多一岁扣5分;
学历:高中/中专 30分;统招大专70分,非统招大专60分,统招本科90分;非统招本科80分;
证书:高中/中专学历,中级证书 20分,高级证书40分;大专学历,中/高级证书20分;本科学历,中/高级证书10分。
社保:养老保险一年3分,其他险种(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一年1分,一般一年可累计算7分;
住房:按揭中20分;红本在手30分; 若未购买住房,则计算居住证,满1年加1分;
公司:如果通过公司申请办理+10分(要求有连续6个月工伤保险记录);个人方式办理不加分;
奖励:无偿献血 1次2分,最高10分;慈善捐赠每1000元2分,最高10分;
另外:属于夫妻分居的,另加30分。
(1)入户积分房产多少分扩展阅读:
《深圳积分入户分值表》第十条 申请积分入户的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
(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四)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保;
(五)未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⑵ 深圳积分入户的分要怎么算的
基本要求(必须满足):
(一)已办理深圳市居住证、纳入深圳市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
(四)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
(六)积分满100分(暂定)。
基本要求积分:越年轻,得分越高
基本要求积分=年龄情况积分+身体状况积分+持有深圳市居住证积分
注:基础要求积分是办理积分入户的前提条件,基本要求积分中的三项内容必须均有得分,否则不能对后续积分指标进行积分。
个人素质积分:学历技能水平越高,积分越多
个人素质积分=文化程度积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积分或技能竞赛积分或发明创造积分+表彰荣誉积分。
注:其中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积分、技能竞赛积分、发明创造积分三项指标只能任选其中一项进行积分,不能累加。
居住情况积分:拥有房产者 20分,在深居住每满1年积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注:居住情况包括在深居住条件和在深居住时间,两项内容只能任选其中一项进行积分,不能累加。
参保情况积分:养老保险比其他险种积分高
参保情况积分=深圳市参保情况积分+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参保情况积分。
注:若计算结果超过30分,按30分计。其中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参保情况积分只针对广东省户籍农业人口计算。
奖励加分积分: (最高不超过20分)
或者再者 http://www.szjspx.org/jifenruhuzhengce/1709.html可以按照找个来算自己多少分
⑶ 216积分入户,房产满五年算多少积分
在深拥有合法产权住房满6个月才可以加分,设有抵押的加20分,未设抵押的加30分。.
⑷ 广州积分入户有房产加多少分
有的,前段时间刚有一个办理广州户口的问这个事情了,跟深圳政策一样的,房产在积分入户上都有加分。
⑸ 房产证积多少分
有的学校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一定可以办转学,
办理转学流程
(一)学生家长凭有关证明材专料向原校申请属(因户口迁移转学的应出示办理了户口迁移的家庭户口簿,因居所搬迁的应出示一年内新办的住房证和家庭户口簿,因其他特殊原因转学的应出示有关证明),原校同意转学时,发给学生家长“转学联系表”请其填写,原校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学生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区或新居所所在地区管片学校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学生家长将“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校,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证明到接收学校。
⑹ 广州积分入户要多少分
广州积分入户每年有一次申报机会,2019年名额增至了8000人。由于申报积分入户的人内数很多,因此,需要通容过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名的方式来确定可以获得广州户籍的人员。
2018年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名单确定,7000人最终获得入户广州资格,最高积分是292分,最低积分是169分,在广州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的时间最高为199个月。
2019年,入户广州的人数有可能会增多,因此,想要更有把握入户成功,最好是保证自己的分数足够高。
广州积分入户排名按照“积分—医保—居住证”阶梯式规则进行。积分制入户人员按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在广州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在广州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广州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⑺ 广州积分入户房产证算多少分
合法稳定居住
1、在抄广州市办理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每满1年3分);
2、在穗累积居住年限:
(1)合法产权住所(10分);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从化区、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再增加5分;
(2)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每满1年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每满1年再增加2分,最高再增加10分。
PS:1、在穗投亲靠友,可算零租金租赁住房。2、既有合法产权住房、又有合法租赁住房的,由申请人选择其中一项计分。
⑻ 中山入户需要多少积分
中山市积分入户计分标准
入户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一、基础分
(一)个人素质积分=文化程度得分+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
1.文化程度得分。
得分标准:初中积10分;高中(中技、中职)积15分;大专积60分;本科及以上积8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计积分。
2.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
得分标准:按最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计分,不累计积分。
(1)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初级技工积10分;中级技工积20分;高级技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积40分;技师、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积60分;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积80分。
(2)企业评定的相当岗位等级技术技能。
在建立严格规范的专业技术、技能岗位等级和职业发展通道,符合一定条件的本市大型骨干企业就业,从事专业技术、技能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流动人员,经企业评定的岗位等级相当于初级职称的积30分;相当于中级职称的积50分。此项积分只计入积分入户总积分,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订。
(二)参保情况积分。
得分标准:参加中山市社会保险,每满半年积7.5分;在广东省内中山市以外参加社会保险,每满半年积2.5分。可累计积分,不满半年不计分。
(三)居住情况积分=房产情况得分+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下同)年限得分+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得分。
1.房产情况得分。
得分标准:本人、配偶、子女或双方父母在中山市拥有合法房产(住宅)积150分。每套房产限成功申请一次积分入户及一对夫妇申请积分入学。
2.办理居住证年限得分。
得分标准:在中山市内办理居住证,每满半年积5分,可累计积分,不满半年不计分。
2016年7月1日以后,凡首次在中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其办理居住登记时间纳入居住证年限计算范围,最长不超过半年。
3.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得分。
得分标准:
(1)按规定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积6分;
(2)在本市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每缴交3个月积1.2分,最高限30分。
二、附加分
(一)个人基本情况积分=年龄得分+卫生和计划生育情况得分。
1.年龄得分。
得分标准:45周岁以下,年龄每减少1岁积1分,最高限15分。
2.卫生和计划生育情况得分。
得分标准:
(1)自觉为子女参加中山市计划免疫,积1分,按程序完成国家一类疫苗接种的,积2分;子女按规定完成健康检查,积1分。
(2)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所有项目的,积1分;在怀孕12周前到我市助产机构建卡,并按规定落实5次孕期健康检查的,积3分;未在12周前建卡,但已落实5次孕期健康检查的,积2分。
(3)在中山市签订了《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均在中山市建立了完整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积2分。
(4)申请人在离开户籍地前办理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统一格式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到达中山市后按照有关规定在居住地卫计部门进行验证,并按照证件的管理年限及时换证,积3分。申请人一个月前已在中山市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办理信息登记的,积1分。
(5)申请人夫妻双方无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生育行为的,积60分。
(6)申请人夫妻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生育行为,均已接受处理完毕的,积30分。
(5)、(6)项积分只计入积分入学总积分。
(二)人才岗位积分。
1.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得分。
得分标准: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技术人员,每满1年积5分,最高限30分。具体办法由市科学技术局制订。
2.总部企业技术人员得分。
得分标准:在我市总部企业就业的技术人员,每连续满1年积5分,最高限30分。具体办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订。
工作企业同时为高新技术和总部企业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单项分值计分。
3.环卫工作人员得分。
得分标准:在中山市从事环卫工作满3年积15分,每增加1年再积5分,最高限30分。
(三)专利创新积分。
得分标准:近5年内在中山市获得国家授权并有效的发明专利在递交申请时记载的发明人,每项积15分;发明人为多个的,按实际发明人数进行平均计分。最高限30分。
(四)表彰奖励积分。
得分标准:在中山市工作生活期间,获得中山市镇区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处级行政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积30分;获得中山市党委政府或厅局级行政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积60分;获得省党委政府或部级行政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90分;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120分;可累计积分,最高限120分。
(五)社会贡献积分。
得分标准:近5年内在中山市从事社会服务按以下标准计分。
1.参加志愿服务满50小时积4分,此后每满10小时积1分,最高限20分。
2.参加无偿献血每满100毫升积1.5分,机采血小板每1U积3分,最高限15分。在中山市登记成为中华骨髓库志愿者,积3分;成功实现骨髓捐献(造血干细胞),积50分(此项积分不受近5年限制)。
3.个人捐赠每满1000元积3分,最高限15分(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中山市慈善公益组织)。
4.按有关规定在中山市积极举报火灾隐患或违法犯罪线索的,经核查属实后,每宗积0.3分,最高限20分。
5.提交积分制管理申请时,担任中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兼职联络员且在聘期内的,积5分。
6.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服务,在中山市两新组织党员积分服务网取得相应积分的,每满1000积分积0.5分,最高限30分。
(六)纳税情况积分。
得分标准:近5年内个人在中山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款每满1000元积1分,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累计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每满1万元积1分(个人缴纳的其他税款以经营实体中个人的出资比例计算),最高限300分。
(七)儿童随行卡办理积分。
得分标准:主动到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为子女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十六周岁以下儿童随行卡》的,积3分。
(八)社会教育积分。
得分标准:近5年内在中山市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和社会教育培训,提升自我素养,获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广播电视大学颁发认可的结业证书,每次积3分;不同类别的课程培训结业可累计积分,最高限15分。
(九)基础教育积分。
得分标准:
1.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流动人员子女在我市全日制幼儿园(含公办和民办)接受学前教育每满1年积1分,最高限3分。
2.申请入读公办初中一年级的流动人员子女在我市全日制小学(含公办和民办)连续就读每满1年积1分,最高限6分。
此项积分只计入流动人员子女积分入学总积分。
三、扣减分
(一)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减分。
减分标准: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生育(含收养)子女的,每生育(含收养)一个子女扣60分。
(二)违法犯罪减分。
减分标准:
1.近3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次扣30分。
2.近5年内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扣100分。
PS:详细内容可访问中山市流动人口政务网: http://www.zsl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