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玉林有哪些房地产公司
1.玉林市建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外环东路48号)
2.玉林市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新小区A区1号楼2号)
3.玉林市顺发房地产开发公司(东岳路38号)
4.玉林市业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胜利路18号)
5.玉林市宏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胜利垌开发区2幢5号)
6.玉林市玉州区信和置业有限公司(玉陆路南港市场132号)
7.北流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建材部(城南一路0048号)
8.广西玉林金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解放路188号)
9.广西玉林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电脑电器专业市场商务楼七楼)
10.陆川县房地产开发公司九洲房地产测绘队(陆城镇园林路15号)
11.玉林市南江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城站路8号)
12.广西玉林市东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商贸东区环东小区)
13.广西玉林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主路50号)
14.广西玉林永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县西路29号)
15.广西玉林玉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玉柴新城4号商住楼一楼)
16.容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容城镇燕塘街22号)
17.玉林市科技工业园区玉发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人民东路449号)
18.玉林市亿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滨路开发区B幢4号)
19.玉林玉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城北开发区东北侧平安街31号)
20.北流市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北流市城西路118号)
21.博白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博白镇南街072号)
22.广西玉林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十里长街玉华阁壹号楼)
23.南宁市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分公司(人民东路239号)
24.玉林市城北房地产开发公司(城北开发区)
25.玉林天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外环东路96号)
26.广西北流市房地产开发公司(铜州南路38-5号)
27.广西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教育东路海达综合楼)
28.玉林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人民东路775号)
29.广西玉林市置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人民中路71号)
30.博白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城南开发区C小区)
31.广西玉林黄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中路105号三楼)
32.广西玉林盛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外环南路工业品市场A)
33.玉林地区安达房产开发公司(东门路27号)
34.玉林市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中路(十里长街中段南侧))
35.玉林市银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凯旋路(原胜利垌开发区设计院住宅区))
36.广西玉林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竹篾巷房产局1号楼)
37.广西陆川县陆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陆城镇石桥街109号)
38.广西玉林慈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排埠北路)
39.广西玉林地区物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玉林市城站货台路(物资商场四楼))
40.广西玉林工商信托房地产开发公司(东门路239号)
41.玉林地区住宅建设服务公司(东门路237号)
42.博白县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博白镇饮马江二路102号)
43.博白县圣德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博白镇新兴街033号)
44.博白县文龙置业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文地镇旺文路)
45.博白县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博白镇新兴街161号)
46.广西玉林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主路7路)
47.广西玉林市大海房地产开发实业公司(外环东路96号)
48.广西玉林市富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民主路3号)
49.柳州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流分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北流市百花路47号)
50.陆川县第二房地产开发公司(陆城镇文达街22号)
㈡ 广西陆川县有房地产吗
广西陆川县蒙骗农民违法征用土地
陆川县土地房地产买卖
2005年起,特别是2009年底至2010年,广西陆川县滩面乡政府,突击加速强迫低价征地。原因是广西万象镍铬有限公司等多家冶炼厂要在广西陆川县滩面乡滩面村建造冶炼厂(高耗能、高污染、污染空气及农村环境生态和水源、有毒工种的冶炼厂。)。陆川县滩面乡人民政府低价强征农民的承包土地3000多亩。而且没有经过合理法律的程序。“当时,村干部与乡政府在没有征地公告、公示手续;更没有召开村民会议及没有通知广大外出打工村民,白纸一张,夜里摸到各家各户签名卖水田、坡地和山岭。签名一条给十元人民币。村民没有法律意识、没有谁带头(反对),于是在家的部分人(大部分人已外出打工),这个一签,那个一签,八九个人签下来以后,土地就卖了或被征用了。”更鼓岭15、16、17队村民如是说。
今年,记者接到广西陆川县滩面乡滩面村村民频繁投诉,陆川县滩面乡乡长,书记,和滩面村主任,村支书,继续以协议征收土地为名,夜里到河冲,山心,更背,塘华岭等村民小组家里,千方百计、采用蒙骗、威胁、强迫等手段来迫使农民签名,一次性卖断权属农民水田山岭的一宗非法征用土地事件。为了尽可能地接近事实真相,近日,记者赶赴滩面乡滩面村向当地村民了解情况。
乡政府、村委会一手操纵
2005年起,特别是2009年底至2010年。广西万象镍铬有限公司等因为要在陆川县滩面乡滩面村建造冶炼厂。陆川县滩面乡人民政府,加速低价大量强征农民的承包土地3000多亩,而且没有经过合理的程序。在向农民征地之前,没有张贴征地公告,没有召开村民会议,没有通知广大外出务工村民,没有签订土地征用合同。当地政府和村委在村民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就拿着一张白纸,夜里挨家挨户地让农户签字。当时,村民说,签名一条给十元人民币,这是诱饵。村民不签名者就不搞低保,其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就不发工资或者下岗来威胁。村干部甚至以不签则是对抗政府的名义来强迫村民签名。群众没有权力对抗当地政府,只好逆来顺受,敢怒不敢言。
其他村民小组也有这种情况,以致于整个滩面村约3千亩水田、耕地、山岭地卖断(或征用)了,每亩仅仅补偿3千---9千多元。
在滩面村第15、16队,记者发现村民在整个卖地的过程中是一无所知。整个过程都是由乡政府一手包办,他们没拿到相关合同或者协议,也没有拿到相关收据。整个过程村民只是扮演一个最后拿一点点补偿钱的角色。
在记者想请他们拿出一些相关的资料(包括2009年至2010年初的资料)时,他们是一无所有的。村民说: “我们只收到一点点钱,其他一无所知”。好在队长张仕松老人还仅仅保留着一份2005年12月20日《陆川县滩面乡滩面村第十六队村民小组更鼓岭(狐狸坪)土地补偿领取清册》的复印件。记者看到这些复印件上左上角盖着陆川县滩面乡人民政府的公章,右边盖着广西三鑫微铬合金有限公司的公章,公司公章上面还写着“与原件相符,原件存广西三鑫微铬合金有限公司”的字样(该清册里被征收土地的村民户主有:张仕良、张仕平、张仕焕、张祖强、张仕芳、张仕青、张秀礼、张仕新、张祖才、张培桂、张祖彪、张祖冠、张仕权、张秀荣)。
土地补偿金太低
15、16、17队等村民认为政府给付的土地补偿金太低了太低了。按照《陆川县滩面乡滩面村第十六队村民小组更鼓岭(狐狸坪)土地补偿领取清册》这个册子的计算,的土地补偿标准是水田7000元/亩,坡地是5000元/亩,山地是3600元/亩。
广大村民纷纷认为这个补偿标准太低了, 政府官员及村民小组长等从中作了手脚。他们没有拿到应有的补偿。
在《陆川滩面乡疯狂诈骗土地敛财6000万》的网络论坛帖子中,就有村民说根据桂发该法规[2009]52号文件,征用林地每亩价格4699元,按6—10倍计算,最低标准要6*4699=28194元,然而村民仅仅只得到3000--7000元每亩的补偿金。
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别按被征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和4至6倍计算,两项费用的总和最高不超过平均年产值的30倍;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
村民告诉记者,这几年,特别是2009年至今年,陆川县滩面乡人民政府把 从大冲养猪场起以滩面乡村里的二级公路为界到更古岭屋背止,从二级路看到山岭,水田、坡地等耕地,水流朝二级流转山岭及水田都强迫卖断,占地面积约3千多亩。山名:大冲,直冲,芒窝,蛇形,鬼窝,石牙坑等。其中包括水田,山塘。
受害村民小组:滩头角,老街地,茶山峒,更古岭,樟村,新屋,李屋,梅屋,山心,河冲,更背,塘华岭等村民小组。
据村民反映,当时他们没有什么法律意识,也没有什么知识,都不知道土地法对于土地买卖有什么规定,更不知道土地买卖的补偿标准。而村干部则在土地买断后告诉他们:他们自身的土地永远被卖断(或征用)了,这些土地永远不能再属于他们了。而他们自身也不知道这些土地出让的年限。直到现在看到记者,一些年纪比较大的村民还是情绪很激愤:世代代耕种的土地就这样没了?他们连对这些土地的承包权就这样没了,这让他们难于接受。他们原本以为土地只是转让了使用权而已,过了期限土地又会回到他们手中。而村干部却说土地永久没了,一下子就把世世代代依靠土地维持生计的滩面村村民的梦打碎了。虽然向上一级部门多次反映情况,但都一了了之。
在记者的要求下,张仕松老人带我们去看卖出的土地。我们来到广西万象镍铬有限公司背后1000多亩的山岭和水田。记者发现这些水田耕地已经荒芜了,部分山岭已平整,原来的风貌、水田、坡地、泥土山林(已种上结果的龙眼树、荔枝树等经济果林)已被破坏,自然环境规律、环保、生态景观、森林、水源将被破坏,下大雨还出现滑坡,摧毁了大部分农田。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如何解决好当前的农村土地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土地问题理应当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而广西陆川县滩面乡人民政府、村委为了土地开发、招商引进高污染冶炼厂的利益,如此不顾民生的行为,不按法律规定要求程序征地及征地补偿,已严重损害了滩面乡滩面村广大村民的利益!
资料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