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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冻结房产证

发布时间:2021-02-07 14:37:44

『壹』 法院冻结房子程序

如果是二审维持一审原判,那么这个案子在你“老婆”申诉期间是不停止执行的,你可以在专二审判属决书生效后,立即申请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进行强制执行。这样法院可以给房产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可以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她的申诉是不影响你申请强制执行的,不用担心。

『贰』 怎样冻结房产证

房产被冻结,分抄财产保全冻结和限制袭交易冻结,限制交易冻结又分拆迁冻结和违章冻结。
1、如是财产保全冻结,则需要纠纷处理完毕,法院宣判后解冻,或者申请人主动撤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2、如果 是即将拆迁的房屋被冻结,则无法解冻。
3、如果是违章冻结,如产权人乱搭乱建,欠交税款或其它违法违规形为,则需拆除违章建筑或解除欠税、欠费等纠纷后方可申请解冻。

『叁』 开发商没有房产证法院可以冻结不

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版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权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在实际的操作中,因为没有办理权性登记,所以法院无法查到该不动产的确切信息,需要当事人提供线索和属于被查封人的证据。

『肆』 打房产确权诉讼,可向法院申请房产证冻结手续吗

  1. 可以。

  2. 打房产确权诉讼,可以向法院申请房产证冻结手续。

  3. 强制回执行的流程

    (1)查询答、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伍』 要求法院立案冻结房产需要带什么证件

要求法院立案冻结对方的房产,需要以下材料:
1、写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
2、提供对方房屋的所在地及房产证号;
3、提供自己的房屋或者其他财产进行担保,也可以找其他人的房产给你担保;
4、交纳保全费。

『陆』 冻结他人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或提供什么资料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解除
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1月1日实施)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柒』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有办法冻结吗如果口头冻结了,卖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专
第二条人民属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七条馨窝网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在实际的操作中,因为没有办理权性登记,所以法院无法查到该不动产的确切信息,需要当事人提供线索和属于被查封人的证据。

『捌』 房产证被冻结怎么解冻

房产被冻结来,分财产保全冻源结和限制交易冻结,限制交易冻结又分拆迁冻结和违章冻结。
1、如是财产保全冻结,则需要纠纷处理完毕,法院宣判后解冻,或者申请人主动撤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2、如果 是即将拆迁的房屋被冻结,则无法解冻。
3、如果是违章冻结,如产权人乱搭乱建,欠交税款或其它违法违规形为,则需拆除违章建筑或解除欠税、欠费等纠纷后方可申请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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