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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证证时产权如何分配

发布时间:2021-02-07 10:45:01

A. 还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办理有效房产分割

对于未办理房产证复的房子,法院在制判决中不会直接进行处理,可以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当事人可到法院另行起诉分割。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婚前男方购买房产,结婚后办理房产证时房产证注明夫妻双方各占一半,财产如何分割

房屋登记为夫妻双方各占50%后,离婚时均分。

C. 一个房产证可以分割成多个房产证吗怎么分割

可以办理房产分割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你的房屋可以分层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登记流程如下: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3)办理房产证证时产权如何分配扩展阅读: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D. 没有房产证的楼房该如何进行产权分配

你好。没抄有办理房产证的房产还有不存在产权,所以,也没有产权分配的问题。
如果判决离婚,法院可判决该房子由一方或双方居住,待取得产权后,再分配。
另外,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不论谁出钱多少,都是共有人,除有你们约定了份额外,每人各享受一半的份额。

E. 房产证如何约定份额。什么时候约定

根据《婚姻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的名字下,都属于婚姻续存期夫妻共有财产。因此,不需在房产证约定产权比例。但若双方有文字协议约定婚后各人收入与家庭开支均“aa制”时,才有必要在房产证上注明各人的产权比例。

一、相关资料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如果是双方共有的话则需要双方的,如果有一方无法到场的话则需要写委托书到公证局公证。户口本和复印件。买房:省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和河口本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民镇局开单身证明)。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如果是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6、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7、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二、房产证上可以约定各自的份额,共有房产的,房产共有人可以在房产证上约定各自的份额。

(5)办理房产证证时产权如何分配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八条:

房产分割规定:

1,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2,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3,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F. 办理房产证时怎么更名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

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

一、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对房屋产权归属起到最直观的证明。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是公民财产权益的重要支柱。所以房产所有权的变更应谨慎对待。目前房产所有权的变更直接体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的变更。

二、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6)办理房产证证时产权如何分配扩展阅读:

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G. 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子,法院会如何判理房产的分割

对于未办理房来产证的房源子,法院在判决中不会直接进行处理,可以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当事人可到法院另行起诉分割。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资料: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

房产证 网络

H. 办产证时怎么约定房产产权份额

在办证时约定房产产权的份额在签合同的时候都会注明的,可以直接附加协议注明产权份额,或者直接在合同上补充产出份额的比例说明

一、相关资料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如果是双方共有的话则需要双方的,如果有一方无法到场的话则需要写委托书到公证局公证。户口本和复印件。买房:省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和河口本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民镇局开单身证明)。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如果是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6、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7、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三、房产证上能否约定各自的份额的依据

1、共有房产的,房产共有人可以在房产证上约定各自的份额。

2、分割房产:

拓展资料:

根据《婚姻法》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的名字下,都属于婚姻续存期夫妻共有财产。因此,不需在房产证约定产权比例。但若双方有文字协议约定婚后各人收入与家庭开支均“AA制”时,才有必要在房产证上注明各人的产权比例。

网络-房屋产权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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