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区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已物管条例37条为由要求物业提供业委会办公室,合理吗
合理合法。物业管理用房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就是归业主所有。所以产权不可能属于物业公司。
『贰』 物业管理用房权属归谁所有对使用,维修有何要求
物业管理用房权属归业主共有,使用上不得改变用途,不能用作经营版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叁』 物业管理用房、公共设施与市政设施的产权如何界定
物业管理用房和公共设备设施的产权归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市政设施分几种:
1、能源供给,如水、电、燃气等,在用户端计量表后的部分,产权归业主;计量表以前(含表本身),产权归供给方。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入户端口以内的,产权归业主;入户端口以前部分归供应商。
2、市政供暖或地区集中,供暖入户节门以后的设备设施归业主,节门以前(含节门)归供暖方;小区锅炉供暖的,节门以前部分归全体产权人共有,节门以后归使用业主。
3、市政排污管道等,以小区建筑红线为界,红线内归全体产权人;红线外归市政部门。
(3)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于哪里扩展阅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肆』 请问物业用房权属归谁。
你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对物业管理用房依法享有所有权,业主对小区内物业管理用房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用房只是享有使用权,而且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如果要改变用途则必须经过小区业主大会的同意。
望采纳!
『伍』 物业营业用房房产权属于谁
物业营业用房的产权属于开发商。
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
『陆』 住宅小区的会所及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归谁
住宅小区的会所及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归谁??
1.住宅小区的会所及物业管理用房的内面积成本容如果开发商已经加入业主的公摊面积中,应该产权归业主
2.反之,就是开发商的
总之,现在的商品房销售肯定是加到公摊面积中了!!
『柒』 物业用房的产权归属是什么样的
荷勘测少姿看到话
『捌』 物业管理用房需要办理产权吗
物业管理用房属于管理区域的公共配套性质,其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房地产管理用房是指按照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有关规定建设的房屋,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建设成本价转让给购房的业主集体,并作为物业管理办公室的房屋使用,工作人员在工具和材料的职责和储存。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归业主所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8)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于哪里扩展阅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时,经业主大会选定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六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收入的,用于物业管理区,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理,其余部分按业主会议决定使用。
『玖』 物业管理用房究竟是属于物业管理公司的还是业主的
现实问题
某小区来的物业管自理公司决定将物业管理用房分割出两间作为“门面房”出租,租金作为该物业管理公司的“创收”,年终进行公司内部分红。在得知该情况后,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聘请了律师向该物业管理公司发送了一封律师函,内容称,该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如该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出租部分管理用房,则该小区的业主将根据法律的规定立即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解除物业服务合同。那么,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利处置物业管理用房呢?
律师解答
物业管理用房一般包括物业办公用房、物业清洁用房、物业储藏用房以及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等。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除非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并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的情况下,才能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法条链接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拾』 物业管理公司的房子有产权吗
1、您指的是你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使用的房子的产权吗?如果是,这些房子的产权内是容属于你们这个小区的所有业主共同拥有的,只是作为你们业主委员会聘请的物业公司在完成物业服务期间使用的房子,他们只有使用权。
2、具体的产权,因为是全体业主共同拥有,故此是没有产权证书的。属于小区的公共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