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拍卖被扏执行人的房产要拍几次降多少
应该进行两次拍卖,如果两次不成,会采取其他措施。《最高人民法院专关于人民法属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规定如下: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⑵ 最高法院关于拍卖流拍后保留价比须下降百分之二十吗
可以由法院决定一个比例,但是起码是在百分之三十之内,
⑶ 法院拍卖房产第一次降多少
按网络拍卖规定,第一次拍卖不成,第二次要降价,但不大于评估价的20%
⑷ 淘宝网司法拍卖房产流拍后第二第三次拍卖降多少个点
最多每次打8折起拍。但是常常没有太大意义——好的房子打折以后开始拍卖,成交价反而高于前一次流拍的价格。
⑸ 法院房产三次流拍后的变卖是怎样定价的
法院房产三次流拍后的变卖是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作为底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5)房产拍卖流拍降多少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⑹ 拍卖流拍后第二次拍卖能降多少
最多能降20%。
由法院决定,拍卖公司提交降价申请。
每次降价幅度最高不超过上次拍卖保留价的20%。
⑺ 法院执行的不动产进行拍卖,如果流拍,最多只能进行多少次拍卖最后如果拍卖还是没人愿意买受,如何处置
规定最多进行拍卖的次数为3次,最后如果拍卖还是没人愿意买受,将该财产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无市价但价值较大、价格不易确定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
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
变卖的财产无人应买的,适用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该财产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
(7)房产拍卖流拍降多少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八条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⑻ 法院拍卖房产第二次流拍价位降百分几
这事得法院说了算。
⑼ 拍卖流拍后,如果再拍卖有什么规定,主要是可以降低多少幅度再次拍卖
第一次拍卖流拍之后,降价10%-20%,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再流拍,降价10%-20%,进行第三次回拍卖,第三次拍卖再流答拍,债权人同意以物抵债的,以第三次保留价以物抵债给债权人。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⑽ 房产流拍程序是怎么样的,每次流拍降低幅度是多少可以流拍多少次
依据来:《最高人民源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