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管局网上显示房屋交易具体情况时,“已签约”和“已备案”分别表示什么意思
已签约,表示这来是网签状态的交自易,商品房买卖双方已签定了买卖合同。这样就可以到房屋管理局转移产权了,没有特殊的情况这个房子不能再进行交易。
已备案,则是网上签约成功后,开发商进行备案程序操作,备案通过房管局审核,产生备案登记号,显示在合同内页右上角。开发商打印出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各持所需的份数。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所签合同受到房屋管理局监管,网签备案标志着商品房买卖流程合同签定环节完成。
(1)房产预售已备案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
房屋是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的,这与动产不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北京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等都对此有相关规定。
城市房屋买卖过程中,一定要充分注意,占有房屋不代表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还需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贰』 房屋的销售备案是什么意思呢
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备案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等情况,备案登记是进行税费缴纳,办理房产证等前提条件,有些地方银行按揭也必须是备案后方可进行。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尚未竣工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买受人交付定金或购房款,并在未来确定的日期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并转移房屋的所有权,购房者支付全部款项的一种房屋买卖行为。
那么预售商品房时,买卖合同所确定的房屋尚不存在,此时不能办理房屋权属证明,购房者与开发商仅仅是基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因此,购房者在支付购房款后承担较大风险,法律对商品房预售行为进行了特别规范,如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可以很好的维护购房者的利益,主要是在备案后,如果购房者尚未全部交付购房款,那么购房者取得了优先购买特定商品房的权利;如果购房者已经付清了房款的,那么房屋竣工后,开发商只能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而不能转移其他人。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是国家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的对于城市开发的商品房预售时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1号颁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管理。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网络词条
『叁』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
一、商品房预售备案登抄记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备案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等情况,备案登记是进行税费缴纳,办理房产证等前提条件,有些地方银行按揭也必须是备案后方可进行。
『肆』 房产网查房子已备案、已签约是什么意思具体点
1、已签约
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存量房房源信息、成交信息的查询和统计也都可以通过该系统和网站获得。这个线上过程就是网签。
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网站系统会给予出一个网签号,这个网签号可以用于在网上进行查询相关的交易内容。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
2,已备案
是指你所购买的房屋已在房管局进行购买后的拥有权者登记备案,此备案后将确定此房屋的产权归属人,后期根据此备案信息进行房产证的办理。
备案包括开发商备案和购房合同备案。
前者指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证后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出售价格,面向社会出售。后者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之后,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实现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
(4)房产预售已备案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备案相关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伍』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什么是商品房预告登记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
(一)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目的:
在我国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开发房商与预购人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预购房屋的购房者就享有了房屋购买的债权,但实际上房屋仍由开发商占有。开发商虽然负有在约定的时间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义务,但当房屋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开发商很有可能将房屋卖给第三人,即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
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保证商品房交易安全,维护商品房交易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7条规定:“预售商品房合同签订后,预购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预售方未经预购方同意,又就同一预售商品房与他人签订预售合同的,应认定后一预售合同无效;如后一合同的预购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认定后一合同有效,但预售方给前一合同的预购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由此不难发现,虽有法律对于开放商违约时给与了购房者经济上的救济,但开发商的处分行为并未得到充分控制,购房者的交易目的并没有实现。商品房登记预告的出现弥补了预售备案制度的不足。
二、 什么是商品房登记预告?
(一)预告登记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1、根据物权法定原则,预告登记制度作为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其性质与法律效力均有明确规定;而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并没有明文规定。
2、预告登记制度是对权利人享有的物权请求权的登记,使其具有物权效力,具有合理性;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使其具有物权效力存在理论上的障碍。
3、预告登记制度是权利人根据私法行使私权的行为,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更好地体现了房地产市场的经济性,提高了效率;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预售人依据公法进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性。
4、预告登记制度适用的范围更为广泛,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要是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都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只适用于商品房预售。
(二)怎么进行商品房登记预告: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3、办理登记预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预告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买受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商品房登记预告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登记费为80元。
在这里还要提醒大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果开发商未按照约定申请预告登记,购房者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可以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合并申请办理。
『陆』 商品房已备案、商品房已预告分别是什么意思和区别
一、两者意思
商品房已备案: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
商品房已预告: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是指购房人签了预售合同买期房,暂时不能办产证(产权转移登记),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先做合同的“预告登记”。
二、两者区别: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制度和预告登记制度是二个不同的制度。
1、功能上的区别:
预告登记: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将来能够实现不动产物权。
预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不仅具有保护预购人的功能,还有助于建设行政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
2、操作方法不同
预告登记:必须是在双方有预告登记的约定之后才能申请。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是一种只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强制性制度,是开发商必须履行的一种商品房销售行为,无需双方另行约定。
3、登记主体不同
预告登记:主体机关是房屋登记机构(唯一)。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主体灵活性较大,管理机构法律赋予了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等。
扩展阅读:
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
一、流程:
房管所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二、所需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已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6、购房发票(复印件,核对原件);
7、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收费标准:
1、 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免收证书费,共有权利人申请核发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 证书工本费10元/本。
2、登记费: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