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产税如何征收 收多少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版据,向产权所有人权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⑵ 浙江宁波房产税计税依据
房产税=房产原值*70%*1.2%
⑶ 2016浙江房产税税率是多少房产税的税率是多少
你好,一、房抄产税的税率是多少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二、如何计算房产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三、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⑷ 宁波房产契税怎么交
契税实行复3% ~5%的幅度税率制。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房屋契税缴纳时间: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一、定义: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二、纳税义务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1、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2、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3、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三、计算方法: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税率
⑸ 宁波首套房契税多少,如何计算
房产契税政策全复国通用,财制税[2016]23号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房子应交契税=购房总价÷(1+5%)×上述适用税率
⑹ 房产税如何征收且税率是多少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回,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答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⑺ 房产税怎么征收,大概要交多少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产税征收对象
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 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⑻ 房产税如何收
该报告同时提出,中长期内我国住房保障的目标应为:保障所有在城市生活的人群拥有“可支付的、合理、适宜的居住空间”。
房产税不能只盯着住房面积
如果仅站在增加税收收入、为政府开辟丰厚稳定财源角度来看,上述社科院报告的房产税征收方案,确实极具“诱惑力”。不仅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和标准,较之此前“沪渝经验”,均得到大幅度扩展和提升,以“较高税率”涵盖一切住房;而且从执行层面看,也显得极为简单省事,不管具体住房情况均是“一刀切”的以40平米为界。
简单孤立地乍看上去,以“人均40平米”作为开征房产税的界限,似乎具有某种表面上的合理性,如据住建部数据,“截至2011年,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7平方米”。但稍加琢磨,从全面动态角度观察,显然又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以一个典型城市三口之家为例,若人均32.7平米、家庭住房约100平米,似乎暂时不用征税,但一旦家庭人口发生变化,如孩子成年独立,这个空巢家庭立即便成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必须为多出的20平米住房交税。而该空巢家庭如果进一步减少人口,如因丧偶变成只有一个老人的独居家庭,房产税征税范围也将再次提升至近60平米。
一个家庭,随着人口减少便要不断被加征房产税,越空巢税越重。如此只机械盯着住房面积一刀切的征税方案,显然荒悖不堪,既有悖于普遍的人情伦理,也有悖于“公平合理”的基本税收原则。
相比于体制内的福利分房、小产权房,目前市场上的纯商品房房价中都是已包含大量政府税费的,如据调查,“在房地产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比例为49.42%”。因此,若不分住房来源产权一律按超40平米征房产税,势必极不合理,既大大加重居民税负,也涉嫌重复征税。
事实上,如果不能始终秉持公平理念、充分切合社会现实地设计出更全面细致周到的征税方案,那么,房产税一定会有走向公平反面的危险,甚至沦为政府增收、敛财的工具。 (若夷)
“按面积征收”不是好选择
虽然社科院的报告显示要及时推广先行试点地区沪渝的经验,但所提出的房产税征收方案却与沪渝现行模式基本不搭界。上海市虽然规定了免税住房面积(家庭人均60平方米),但却是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以上住房;重庆对存量、增量别墅均征税,除此之外新购高档住房和非户籍新购第二套以上普通住房才予征税。总体上,沪渝是“按套”征税,而社科院的建议则是“按面积”征税。
不久前住建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7平方米。现实情况是,三线、四线城市尤其是收入并不高的县城,套型面积相对大一些。由此,“按量征收”很容易导致向大多数有房产者征税,从而背离开征房产税的初衷。
开征房产税一方面是配合房地产调控,抑制住房上的奢侈型消费,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税收多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二是财税机制改革的一部分,而非地方财政收入的新来源。正因如此,在开征房产税的同时,要减少房屋流转环节的税费,保持总体税负平衡。而人均用房超过40平方米即征税,已经让房产税向着地方税支柱型税种的方向发展,于房产税本质定位不符,也将造成税收不公。
⑼ 宁波购房契税标准是怎样的
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产权承受版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权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1、征收范围及纳税人。由购买、承典、受赠或交换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交纳。2、税率。1997年4月23日,我国颁布了新的《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具体契税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率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北京市确定的税率为4%,目前为推动居民住房消费,按2%税率减半征收。
⑽ 宁波房产税如何征收
还在试点中,没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