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消防验收不合格可以取得房产证吗
不能抄。
按照国家工程建袭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消防没有验收通过,建筑工程不应通过竣工验收,也当然不能办理产权登记。
建筑消防设施检验检测规程,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灯具的抽检规定,建筑装修工程采用的材料、涂料、线、管、保温、包装、软装材料的检验规定等。
(1)消防未被抽中的工程如何办理房产证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内容包括:
1、对建筑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
2、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
3、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查测试。
4、对消防产品进行抽查,核对其市场准入证明文件。
5、对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进行抽查测试。
6、高、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每半年应检查泡沫液及其贮存器、过滤器、产生泡沫的有关装置,对地下管道应至少5年检查一次。
❷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已经收到,显示未抽中,还是否需要申请消防验收如何进行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已受理,显示未抽中,意思是不进行抽查。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应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2、 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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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经公安部修改后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相关条款:
第三章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且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四)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五)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六)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❸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为(未被抽中) 那么我还需要办理消防验收合格么该怎样办理手续
当然要办理了,不过这种情况手续很简单。消检通过后,拿着检测报告和未抽中凭证去所在地消防支队或大队服务窗口,递交上材料,写上申请表。一般十个工作日会有防火处的人去现场验收
❹ 如果政府部门在消防未验收的情况下把业主房产证办了是什么行为
这个属于违法行为,根据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❺ 消防验收备案没被抽中怎么办
验收备案时还需要抽一次。如果你担心请将图纸送消防机构看,现在只要不是你违法要求降低消防设计或施工质量就行了,如果有违反强条的行为,消防机构会处罚设计或施工单位的。
❻ 我这里刚建好工程的工程,如果未拿到房产证或者未办理完整验收手续(水电验收啊,消防啊,等等),现在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❼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未被抽中)那么我还需要办理消防
这个如果是消防验收备案的抽查未抽中的,这个出具备案凭证的已经是完结了,不需要在班里的,公共场所的办理开业检查即可。
❽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网上消防备案受理后未被抽中为对象,应怎样验收
1、了解你所在的单位建筑是否是必审必验(如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米、重点防火版单位等权等)。
2、消防未被抽中指的是工程设计备案还是工程验收备案,分两个部分,一是开工前要先报工程设计备案,被抽中,审核通过后消防局出审核意见书(也就是开工令);二是工程验收要在消防局网站上备案,如被抽中,消防局要来验收,准备好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
3、如工程验收未被抽中,那就把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表四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签完字就行了
❾ 无房产证消防报审怎么办理
不行的,根据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专当向场所属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