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广东同一处房产出租给多个租户,房产税房源信息应如何采集(从租应税信息所属期交叉异常问题)
同一处房产(同一房源编号)下同一税款所属期内新增从租应税信息,请汇总填写应税明细。例版如:权一处房产出租给赵六和钱七,月租金、出租面积分别是500元、50平方米和1500元、100平方米,房产应税信息(从租)应如何填写?答:可以,每个月新增一条从租应税信息,出租面积:150,租金收入:2000。如同一处房产(同一房源编号)下同一税款所属期内分多条新增从租应税信息,录入第二条时,系统会弹出提示。
Ⅱ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采集房产租赁信息申报公司房屋租赁
登录税务局申报客户端,找房产税,看到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把要出租的房屋信息填写好,上传信息,到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界面就可以看到房屋租赁信息了。
Ⅲ 房产税信息采集填错如何修改
可以撤销,发现填错的地方撤销之后,然后重新注册重新填就行了,再等待信息审核。
Ⅳ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怎么填
房产税税源的信息采集可以填表。
Ⅳ 如何采集房产信息申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信息如何采集、申报?房产税税源登记(变更)主要是对负有房产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房产详细信息进行登记,并根据内部已收集到的相关信息与纳税人报送的数据进行比对核实,以保证登记信息完整准确和税款的足额缴纳。
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随同办理房产税税源的初始登记。在以后日常管理中,纳税人因涉及房产情况变动的应办理房产税税源的变更登记。
登陆网址,填写纳税人税号和密码,登陆系统。
1、首次进行房产税信息采集:申报征收→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进入“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界面 →【增加】→进入“房源信息”界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纳税人类型、所有权人识别号、所有权人名称、产权证书号、房产名称、房产用途、房屋取得时间、建筑面积,行政区划为“莱城区”,所属街道为“鹏泉街道办事处”,土地坐落详细地址为该宗土地坐落地址,所属主管税务所为莱芜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局分局管理科→【保存】→提示“保存成功,是否维护应税明细信息”→【确定】→ 进入“应税信息”界面→【新增】→ 选择【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减免信息也在此页面一并填写。注:如果有房屋出租情况,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其中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由付款时间的界定,减免信息也在此页面一并填写。→【保存】→【确定】,流程结束。
2、修改房产税税源信息:申报征收→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 进入“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界面 →【基本信息】→进入“应税信息”界面→【修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信息→ 【保存】,本流程结束。
3、房产税申报:申报征收→ 房产税申报→进入“房产税申报(优化版)”界面,税费所属时期起为“每季初”,税费所属时期止为“每季末”,纳税期限为“按季申报”→【填写申报表】,检查申报数据→【申报】→【确定】→【打印】即可打印“房产税申报(优化版)回执”和“房产税申报表” →【缴款】,完成申报缴税。
Ⅵ 广东已经维护好房产税应税信息,但是在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无法跳转进入申报表,应如何操作
可关闭采集页面,重新从申报菜单栏选择房产税申报(优化版)进入即可。
Ⅶ 如何修改房产税纳税申报
房产税纳税申报修改
如果是网上进行申报——①进入房产应税财产明细表模块,上方红色的“-”为删除按钮,“房屋信息”最后操作栏中显示【基本信息】、【作废】二个按钮(纳税义务终止功能待添加);
②选择需要作废的房产记录,单击【作废】可作废房产记录。注意:作废仅用于错误信息的删除。如果是变更或者终止纳税义务,应通过修改基本信息或者终止纳税义务进行操作。
如果是到专门机构申报——若方便到办理处进行办理
纳税人远程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
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择“房产税”,如下图:
点击房产税,将进入登记房产信息页面。
第二步:登记房产信息
登记房产信息页面上将显示您已经登记过的所拥有房产信息,包括自有房产、出租房产、承租房产、转租房产。因房产数据信息迁移,系统升级,管理精细化的需要等原因,已登记过的房产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的补正完善,如房产坐落地点(县区或市,乡镇或办事处,街道或路)信息不完整,房产证号缺失,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正修改。
房产登记信息处理完毕后点击“提交房产信息”提交完成的登记房产信息,并跳转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页面。
房产税申报表是根据登记的房产税源信息自动产生的,包括自有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自有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备注:网上申报纳税人可以只修改自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部分,对承租、转租房产可暂时不予修改。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新增或变更了房产信息,请您务必在房产变更后30日内去主管地税部门进行房产信息变更,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2)、如果房产坐落地不属于该纳税人地税主管部门管辖,请到房产坐落地所属地税分局大厅办理相关登记等手续,否则无法进行网上申报。
(3)、如果您需要同时申报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请您在出租房产信息中录入相关信息。
报送资料
1.《房产税纳税申报表》2份。
2.首次申报或房产、土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报送《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各2份,同时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房地产权属的材料、房屋租赁合同。
纳税申报的修改通常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网上申报的可以在网上进行修改,另一种就是专门机构申报就到办理处进行办理。而且申报的时候要提交相关资料。
Ⅷ 以前年度房产原值变动在税种里怎么采集信息
一般应在申报系统内,以前录入房产信息报告的菜单内进行信息维护修改即可。北京地区现在在电子税务局企业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基础信息维护中进行修改,其他地区仅供参考
Ⅸ 广东发生房产转让,房产信息采集“义务终止”功能如何操作
发生房产转让时,请在“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中进行“义务专终止”操作。属1.进入“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界面,在转让房产信息对应栏目点击“业务终止”;2.填写“房屋出转让时间”(填写转让房产当月最后一日),然后点击“纳税义务终止”。完成“义务终止”操作后,在申报房产税时,该房产从值部分和从租部分的申报数据会截止至房屋出转让时间;注意:如“义务终止”操作有误,可进入“撤销终止”界面,点击“撤销义务终止”,系统将返回“义务终止”前的状态,可以重新操作。例子:企业房产税从值和从租均为按年申报,从值和从租采集信息由2017年2月起,2017年10月8日转让房产(注意:此处仅作例子,房屋转让时间应填写转让房产当月最后一日)。1.进入申报2017年全年的界面,系统带出2017年2月至2017年12月的数据。2.操作义务终止,填入房产出转让时间,纳税义务终止后再进入申报界面,系统仅带出从值和从租2017年2月至10月的数据。如果义务终止后进行撤销终止,申报界面重新带出2017年2月至12月的数据。
Ⅹ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的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时间怎么修改
房产税费:
契税:1997年10月前签署合同的按 6% 收取内,1999年7月30,前签署合同的按 3% 收取1999年8月1日后签署合同的建筑容面积在144/㎡(含本数)以下,且套内建筑面积在120/㎡(含本数)以下,且成交单价低于4600元/㎡,且小区容积率在1.0(含本数)以上,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按1.5%,有任何一条件不符则3%;
2、劳务费 :3元/㎡;
3、登记费:100㎡以下的按90元/宗收取100-200㎡的按100元/宗收取每增100㎡加收10元 ;
4、测绘费:50㎡以下的按80元/宗收取50-100㎡的按120元/宗收取101-200㎡的按160元/宗收取 201-300㎡的按200元/宗收取 ;
5、印花税: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