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子没有房产证法院能查封吗
只要是属于你哥的财产,法院就有权执行。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也可以查封,查封的内容可以是不能抵押、处分等。司法实践中,村证房的执行的确有其特殊性,因为其产权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存在争议,法院在实际执行时会有顾虑,会慎用查封措施。
㈡ 没房产证的房子,能查封么】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五的规定、下列房屋虽未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预查封: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
(二)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
(三)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
(2)如何才能查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扩展阅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6]385号《关于查封房屋因未告知房管部门被出卖应如何执行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物资公司诉北京亚运特需供应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作出的[1994]中法调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虽未抄告房管部门,但已送达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诉前保全的裁定是不准上诉的裁定,依该裁定书保全查封被告的房产,属合法有效。
北京亚运特需供应公司在此后擅自将其已被查封的房产转卖给北京沃克曼贸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系无效合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995]高经终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该案保全查封的房产为执行的标的物是正确的。北京亚运特需供应公司在其未能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还债义务时,以拍卖或变卖本案保全查封的房产的价款偿还债务,于法有据。
至于北京沃克曼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否为善意第三人及其利益的保护等问题,可通过诉讼另案解决。
查封,指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
民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以下情况应考虑“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法所称的 ‘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㈢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能查封执行吗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拍卖。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专况告知买受属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
通知
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
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
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
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
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
人自行负责。
㈣ 无房产证法院能否查封
法院是可以查封没房产证的房子的。
㈤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有办法冻结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也可以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九条 被执行人购买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虽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5)如何才能查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九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第十三条 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应当指定该担保物权人作为保管人;该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转移占有而消灭。
㈥ 我有个房子,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查封吗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回通知》答十五、下列房屋虽未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预查封: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
(二)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
(三)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
《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 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㈦ 无房产证的房子如何执行
房屋如果没有房产证的,只要产权调查确认房屋是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就可以对房屋进行查封。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九条规定,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第十条规定,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其他的规定除外。”
由此可见“登记”的公示程序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房屋作为不动产,必然需将“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要件。也就是说房屋的买受人需到有关部门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后,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
(7)如何才能查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扩展阅读:
无证房产法院强制执行:
1、对已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予以办理。
2、对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
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书面说明情况,在人民法院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前,房屋登记机构暂停办理登记。
3、房屋登记机构依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㈧ 法院能查封有购房合同无房产证的房子吗最好能提供法律有关条文谢谢
如抵押在先,则抄购买二手房人无法对抗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可对该房产行使抵押权,此时房产并非“被法院收回”,而是进入拍卖等处置程序。
如首付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房款的大部分,且剩余房款尚未支付,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存在无法取得房产所有权的风险。
㈨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能查封吗
只要是属于你哥的财产,法院就有权执行。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也可以查封,查封的版内容可以权是不能抵押、处分等。司法实践中,村证房的执行的确有其特殊性,因为其产权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存在争议,法院在实际执行时会有顾虑,会慎用查封措施。
㈩ 房子没有房产证法院可以查封吗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复,法院可以制查封、拍卖。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