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间的房产过户手续在大兴哪里办里
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更名就行,地址:海淀区紫竹院路29号(西三环北路与紫竹院路交叉口西北角)
Ⅱ 北京大兴区产权证自行办理流程
自己办理很麻烦,需要开发商需要提供的手续如下,
房屋登记
事项名称:房屋登记
事项依据: 《物权法》
办理时限: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30个工作日,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1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抵押权、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
办理部门: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负责办理全市范围内军队房屋、武装警察部队房屋、保密房屋、部级干部房改房、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登记;区县建委(房管局)负责办理其他类房屋登记。
办理指南:办理地址及电话
受理方式:书面受理
办理程序:具体程序详见《房屋登记规范(试行)》(京建权[2008]827号)
(一)受理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初始登记提交: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
4、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变更登记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6、注销登记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7、其他必要材料。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抵押权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抵押权设立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
4、抵押权变更提交:房屋他项权证、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
5、抵押权转移提交:房屋他项权证、房屋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6、抵押权注销提交:房屋他项权证、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7、其他必要材料。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地役权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地役权设立提交:房屋所有权、地役权合同;
4、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提交:地役权登记证明、证明地役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更正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
4、其他必要材料。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异议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
4、其他必要材料。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预告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提交: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5、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提交: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6、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提交: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7、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提交: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证明;
8、其他必要材料。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初始登记提交: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5、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6、变更登记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7、其他必要材料。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抵押权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补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补正;不能当场补正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不予受理决定书》中应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即时
(二)审查
标准:符合《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的规定。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时限:详见《房屋登记规范(试行)》(京建权[2008]827号)
(三)决定
标准:同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
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时限:详见《房屋登记规范(试行)》(京建权[2008]827号)
(四)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符合标准的,记载于登记簿,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或有关证明。
对不符合标准的,制作《不予登记决定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不予登记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单 位:大兴区建委 办公地址:大兴区兴政街29号 办公电话:69243727
法人需要,营业执照,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
Ⅲ 更换房产证在哪里换
到当地房产局,带好证件,需要72(地区不同,可能会有出入)元工本费
Ⅳ 大兴区委托办理房产证的在哪
当事人办理委托办理房产证公证手续,可以有当事人持身份证,在所在地区任何一家专公证处申请办理。属
《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房屋登记办法》: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Ⅳ 旧房产证换新房产证如何办理去哪儿办理
一、旧房产证换新房产证流程:1、 申请;2、 询问并受版理;3、 初审;4、 审批;5、 缮证;6、 收费;权7、 记载于登记簿;8、 发证。二、受理条件:1、《私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2、《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人的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3、房屋平面图。4、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单位换(验)证的需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无法人资格的单位需提交上级法人授权书。5、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换(验)《房屋所有权证》的证明。
Ⅵ 北京换新的房产证在哪办理手续
一、地点: 西城区房屋管理局服务大厅,西安门大街115号;西城区地方税务局房地产交回易版答税服务厅,西城区德内大街272号旁门。
二、办公时间: 周一、三、五:8:30 - 11:30,下午1:30-4:30 周二、四:上午8:30 - 11:30,下午不对外办公契税缴纳:同银行作息时间一致
三、办理步骤
步骤一: 在西城区地税局办理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契税的征、减、免手续。
步骤二: 在西城区房屋管理局服务大厅缴纳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仅指已购公房、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买卖)、收益分成(仅指标准价的已购公房)。
另外,请在过户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
买方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如本人不能到场,可手写委托书委托他人,受托人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1份。
卖方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房产证原件;
2、房屋测绘图、表复印件各2份;
3、如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但需要到公证处公证;
步骤三: 双方在服务大厅6、7号窗口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步骤四: 领证:房产证过户办理为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Ⅶ 换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旧房产证换新房产证流程:1、 申请;专2、 询问并受理;3、 初审;4、 审批;5、 缮证;6、 收费;7、 记载于登记簿属;8、 发证。二、受理条件:1、《私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2、《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人的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3、房屋平面图。4、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单位换(验)证的需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无法人资格的单位需提交上级法人授权书。5、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换(验)《房屋所有权证》的证明。
Ⅷ 去哪里换新房产证,做房产登记
带着房产证、身份证等,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章登记程序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Ⅸ 北京市大兴区房产证信息从哪里能调出来
房产证的信息都是在房管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