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主要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是办“大证内”,即初始登记容,第二个就是办“小证”,即转移登记。权属登记通常先由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之后才由各个买受人分别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办理初始登记须由开发商单方面提出申请,当商品房竣工后,开发商需将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材料准备好,并提交给权属登记部门,之后取得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的收件单,这时初始登记办证的义务视为完成。办理完初始登记后,开发商和业主需共同提出转移登记申请,并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为业主办理转移登记是在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后的登记环节。另根据有关规定在办理转移登记前,业主应先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等相关税费。最后按规定领取房产证即可。
『贰』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房产证需要哪些程序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主要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是办“大证”,即初始登记专,第二个就是办“小证”,即转属移登记。权属登记通常先由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之后才由各个买受人分别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办理初始登记须由开发商单方面提出申请,当商品房竣工后,开发商需将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材料准备好,并提交给权属登记部门,之后取得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的收件单,这时初始登记办证的义务视为完成。办理完初始登记后,开发商和业主需共同提出转移登记申请,并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为业主办理转移登记是在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后的登记环节。另根据有关规定在办理转移登记前,业主应先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等相关税费。最后按规定领取房产证即可。
『叁』 房产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1判定开发商现已进行初始登记: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即是要断定开发商现已进行初始登记。依据《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处理房子权属登记的材料抄送房子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
2.到管理部分收取并填写请求表:接下来即是去管理部分收取一份《房子(地)所有权登记请求表》而且填写好,不过在请求表填写完以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些开发商手里会有现成盖好章的表格,那么直接填写就能够了。不过能够事先向开发商问询,房产证到哪个部分处理,这样能够节省许多时间。
3.到有关部分收取测绘图(表),测绘图(表)也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因为它是登记部分断定房产证上标示面积的重要依据。咱们能够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子面积计量站请求而且收取测绘表,或许也能够带上身份证到开发商处收取,向登记部分请求对房子面积进行测绘。
4.处理过户登记: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买卖后一个月内持房子买卖合同和别的证件到房地产买卖所处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处理登记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出售合同》等证件和材料。买卖双方接到买卖所处理过户手续的告诉后,应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图书印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能够处理过户手续。
5.收取房产证:处理好过户手续今后,买方买方应持房地产买卖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子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子土地管理局登记请求。处理请求时需要带好证件和材料,管理部分检查验证后,就可收取房产证。
『肆』 开发商要具备什么条件,新业主才能办理房产证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专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属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4)开发商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办房产证扩展阅读:
开发商要不具备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因承担的责任:
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
2、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5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8%的罚款;
3、销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
『伍』 开发商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办理房产证,去的大产权
开发商具有预售许可证基本就能办理房产证的。房管部门办理预售的前提是专:开发商已属交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局负责);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负责);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局负责)。除土地出让金外,工程总投资已达到25%以上。
『陆』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前提条件是
已经 经住建部门竣工验收备案同意交付使用。也就是主体工程建设结束,竣工验收备案完毕。
『柒』 【急】自己办房产证都需要向开发商要哪些材料
办理产证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离婚或者单身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维修基金单据
『捌』 开发商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为业主办理房产证
各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一下提供广州市的供您参考:
1.审核五证 :初步选定项目后,即应该开始对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2.购房者应要求销售单位出示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内/外销预/销售许可证》。
3.签订认购书 :如果您所选定的项目及其销售单位通过了合法性的初步审查,便可与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或取得合法代理资格的销售单位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认购书一般包括所购房屋名称(具体楼号)、认购单价、建筑面积、总价款、付款方式、定金数额、正式签约时间、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
4.签订合同:由开发商或销售单位从阳光家缘登录系统,在线签订合同,双方协议各项条款,业主本人设置私有的购房密码。密码务必牢记,现时没有更改密码、取回密码的服务,密码只用于查询合同和乙方姓名是否对应。合同在线打印,正式打印后双方必须签字;建议先打印草稿确认条款无误。打印缴款通知书,作为业主缴交房款要件。签约完成后,买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5.办理预售登记手续: 由于目前大多数购房人采取银行按揭方式支付房价款,按照银行按揭的有关规定,借款人应将应由其保存的经过预售登记的预售契约正式抵押给银行,于是出现了购房人签约后手中没有购房契约原件的情况,这种情况对购房人极为不利,甚至有个别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严重损害了购房人的利益。因此,律师建议购房人签约时应争取留存一份合同副本。应当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合同备案)。
6.申请银行按揭 :目前购房人获得银行按揭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公积金贷款;二是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三是组合贷款。购房人可根据所选定项目及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手续应按照您交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可以向您单位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同志了解您住房公积金的交存处)的要求办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进行评估、购买保险等。
如业主采取一次性付款则无需做按揭申请,业主凭缴款通知书到银行缴款,款项必须存入或转帐到缴款通知书上指定的监控帐号。业主凭银行缴款回执向开发商索取相关票据。
7.办理增量房转移登记(过户):购买新建商品房屋,开发经营企业已按规定确认产权的,权利人应当自房屋交会使用之日起30日内,凭房屋买卖合同等资料申请办理确认权属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权利人委托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办理登记的,开发经营企业应当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
办理增量房转移登记请准备以下材料(收件资料):
1)购买人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新建房屋的,提交下列材料:
序号 资 料 名 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办理部门
1 广州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2 单位、个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3 房地产权证或权属证明书 1 原件 权属证明书提供复印件
4 购房合同 1 原件 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供复印件
5 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 1 原件 属于经济适用住房的
6 《拍卖成交确认书》 1 原件 属委托拍卖出售的
7 房地产测绘附图 申请人数+1 原件
8 财税部门征(免)税证明 1 原件 财政局、税务局
9 合并或分割协议书 1 原件 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手续的房地产合并或分割出售的
10 楼盘单元明细表 1 原件 2003年6月13日前领取预售许可证的
11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 1 原件 已办理预告登记
12 发展商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 1 复印件 须加盖单位公章
(2)购买人以新建房屋设定抵押,将抵押贷款用于支付房价款的,提交下列材料:
序号 资 料 名 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办理部门
1 广州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2 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3 单位、个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4 房地产权证或权属证明书 1 原件 权属证明书提供复印件
5 广州市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 1 原件 已办理预告登记的
6 购房合同 1 原件 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供复印件
7 房地产测绘附图 申请人数+1 原件
8 财税部门征(免)税证明 1 原件 财政局、税务局
9 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书或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 1 原件 原已办理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或抵押备案尚未涂销的
10 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1 原件 未办理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
11 合并或分割报告书 1 原件 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手续的房地产合并或分割出售的
12 楼盘单元明细表 1 原件 属2003年6月13日前领取预售许可证的
13 发展商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委托书 1 复印件 须加盖公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
14 金融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委托书 1 复印件 须加盖公章 金融机构
(3)根据法院判决办理新建房屋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序号 资 料 名 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办理部门
1 广州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2 单位、个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3 房地产权证或权属证明书 1 原件 权属证明书提供复印件
4 购房合同 1 原件 由购房者提供
5 法律文书 1 原件 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 人民法院
6 拍卖成交确认书 1 原件 属法院拍卖的房地产
7 房地产测绘附图 申请人数+1 原件
8 财税部门征(免)税证明 1 原件 财政局、税务局
9 经核对认证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报建审核书 1 原件 属未办初始登记的 规划局
10 经核对认证的竣工图或报建图 1 原件 属未办初始登记的非住宅用房 规划局
11 公安部门或物业管理处出具的门牌证明 1 原件 购买合同地址与实测地址不一致的
(4)经预告登记的商品房在项目初始登记后,预购人单方申请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序号 资 料 名 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办理部门
1 广州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2 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已设定抵押的
3 单位、个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4 广州市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 1 原件 已办理预告登记的
5 购房合同 1 原件
6 财税部门征(免)税证明 1 原件 财税部门
7 房地产测绘附图 申请人数+1 原件
8 购房发票(办证联) 复印件 申请人自愿提供原件核对
9 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书 1 原件 已办理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尚未涂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