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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的程序及要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1-29 02:56:12

❶ 申请房地产登记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办理产权证的五个程序 :

房地产登记一般分为五个程序,即登记收件、勘丈绘图、产权审查、绘制权证、收费发证。

1、登记收件 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房地局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 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幅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 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化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4、绘制权证 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 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❷ 房地产经纪人申请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经纪人来申请注册的条件是源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只能注册、受聘于一个经纪机构,并以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名义从事经纪活动,不得以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身份从事经纪活动或在其他经纪机构兼职。

未取得注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考试以及申请注册。

(2)房产登记的程序及要件是什么扩展阅读: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愿意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考试合格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由各省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房地产从业资格证

网络——房地产经纪人



❸ 办房产证要具备哪些条件

办理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专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属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所需材料:
购房人已婚: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6、产权登记费。

❹ 继承房产不动产登记流程 受理条件是什么

全国各地陆续推出不动产登记,到底不动产登记应该怎么操作?国土资源部5月30日发布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对不动产登记进行规范。在新的操作规范中,也对继承房产的不动产登记流程、申请材料和受理条件进行规定,具体规定是什么?请看下文。
申请人(继承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①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②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③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④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⑤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⑥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⑦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
遗赠扶养协议;
⑧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继承房产不动产登记程序:
1、全部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材料检查。检查重点:
①当事人的身份是否属实;
②当事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亲属关系是否属实;
③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有无其他继承人;
④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事实是否属实;
⑤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无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⑥申请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个人所有等。
2、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审查、受理。经查验或询问,符合本受理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
4、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的,会发函给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核实相关情况。
5、公示。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6、不动产登记。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受理条件
①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②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③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⑤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⑥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❺ 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什么

  1. 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就是要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 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接下来就是去管理部门领取一份《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并且填写好,不过在申请表填写完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些开发商手里会有现成盖好章的表格,那么直接填写就可以了。不过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到哪个部门办理,这样可以节约很多时间。

  3. 到相关部门领取测绘图(表):测绘图(表)也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因为它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我们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且领取测绘表,或者也可以带上身份证到开发商处领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 办理过户登记: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5. 领取房产证:办理好过户手续以后,买方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时需要带好证件和资料,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就可领取房产证。

总结:其实办理房产证的流程看似复杂和麻烦,其实你只要掌握了这个流程的顺序,那么就方便多了。值得提醒的是,办理房产证的注意事项有,要仔细核对卖方人的相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仔细检查协议上的内容是否按照要求严格执行,最后希望朋友们可以顺利办理好房产证。

❻ 房地产过户登记是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房产转移登记是对房屋权属的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生效依照合同法确认。
法院对此类纠纷的处理:
1、卖方继续履行合约,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2、解除合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卖方最高双倍返还买方已付购房款。

❼ 房屋产权登记条件有哪些

一、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2、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3、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4、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5、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二、房屋产权登记,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鉴证。购房者需在与开发商所签订购房合同后15天内,将合同送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备案手续;

2、登记。购房者需在使用所购的商品房后3个月内,到房屋产权监理所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登记时,须提交下列材料:购房者的身份证和私章,鉴证过的购房合同以及由开发商出具的购买商品房办理产权证明书、购房发票、红线图、位置图(蓝图)、平面图(蓝图)。登记完毕领取收件收据。

3、交费。受理登记的15个工作日后,到房屋产权所交齐登记费、鉴证费等有关费用;

4、领证。房屋所有人凭身份证、私章、收件收据和收款票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①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②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③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④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三、下列房地产,不得买卖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没有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土地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用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商品房未办理预售登记审批手续领取预售许可证,或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条例》中对房产登记程序的规定,落实了党核心、国务院简政放权、构建服务性政府的根本要求,彰显了简化程序、高效便民的基本原则。

新房办理房产证的条件都有哪些需要什么流程

开放商办了初始登记,并取得房屋的分割凭证以后,房主凭分割凭证,付款证明和内备案合同,房屋平面容图、发票、完税通知书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10个工作日以后发证。契税一般在交房的时候就交了,也那时候开正式发票。登记用的是发票第三联--办证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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