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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查询房产

发布时间:2021-01-26 19:00:30

❶ 怎样查询被执行人房产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条第2款明确了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的调查权,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有权向被执行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调查,这里的有关机关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等掌握企业登记及经营状况及相关联企业情况的机关,也包括掌握被执行人户口的公安机关,等等。有关单位应当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协助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对拒不协助的,可以妨害民事诉讼法的行为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如罚款等。对调查所了解的并且是执行案件所需要的材料人民法院有权进行复制、抄录或拍照,对于调查中了解的资料、情况可能涉及个人的隐私、企业的商业秘密甚至国家机密的,人民法院应当履行依法保密的义务。至于保密的范围,应按照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办理。
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是认定被执行人有无履行能力、决定执行方法、适用执行措施的重要前提,也是一个案件执行成功与否的关键。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一、金钱的查找
金钱给付案件的执行,首先考虑的执行方法是给付金钱,简便易行。然后才考虑等值物的执行。金钱的查找,在这里主要是指查找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到期债权、在有关单位尚未支取的收入、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和红利等收入、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票、在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等。现以查找银行存款为例,简述几种查找途经。查找银行存款,关键是查明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帐户、帐号。然后才能适用查询、冻结、划拨的执行措施。
1、由当事人提供帐户、帐号。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在经济往来中关系密切,往来资金也基本是通过银行结算,可以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以及往来的信件、电传、电报文稿中查取。
2、到人民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帐户、帐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开户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因此,可到当地人民银行查询。
3、到被执行人辖区的工商、税务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帐户、帐号。企事业单位在工商和税务部门都有档案。工商档案中的开业登记和税务档案中的税务登记都有帐户、帐号的记载,特别是交税款时都是通过银行缴纳,查取的帐户、帐号多是正常使用的。
4、利用被执行人交纳的水、电、保险、邮电等费用,到相关的管理部门查找帐户、帐号。
5、从被执行人的会计帐簿中查找帐户、帐号。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提供,可依法搜查财务部门,但搜查和查阅帐簿工作一定要迅速,防止被执行人与开户行串通,转移存款。
二、动产的查找
动产的查找,主要是指查找被执行人的航空器、船舶、机动车辆、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查找机动车辆的方法:由申请执行人提供;对经常停放在被执行人处的车辆进行审查;到机动车辆管理部门查询。同时,到交通部门查询车辆购置附加费和养路费的交纳情况,对那些“公车私照”弄虚作假的行为也能查得一清二楚。对航空器、船舶的查找,除由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提供情况外,可到主管登记部门查询。对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的查找,可以直接到生产车间、施工现场、工作室等场所直接查看,并审查其固定资产帐簿及有关原始凭证。其数量价值可一并查清。同时,也要留心对库存产品、原材料的查找。
三、不动产的查找
不动产的查找,主要是指查找被执行人使用的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除由申请执行人提供情况、咨询被执行人外,可查阅被执行人固定资产帐簿及有关权利证书,或到土地、房产、国有资产、林业管理部门查询。
四、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扩大查找被执行财产的范围
当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时,就要考虑有无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条件。
被执行主体有直接主体、连带主体、代位主体三种。直接主体是据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中确定的被执行主体。连带主体、代位主体则是在执行程序中,由于情况发生了变化,或是出现了在审判程序中未曾发现的情节,依照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应变更和追加的新的被执行主体。
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主体,从形式上扩大了对申请执行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增加了查找被执行财产的线索和可能性。从本质上看,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过程,也是查找被执行财产进一步深化的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6条至第83条规定了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10种情况。
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通常是通过审查企业的性质、结构、有无合并或分立的情况、注册资金是否到位来确定的。仅举一例,注册资金是否到位的查找方法是: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查阅被执行人的工商档案,审查开业登记和验资单位的验资证明,然后审查被执行人的现金帐簿,并询问被执行人。一般可以查清。如果发现注册资金不实或有抽逃行为,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的规定,裁定追加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
连带主体、代位主体确定后,就可以按照前述的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方法,查找他们的财产,然后决定执行方法和适用执行措施。

❷ 检察院法院如何查询个人房产

检察机关只有在调查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时,工作人员才可以查询公民的房产;而人内民容法院只有在履行职责时,工作人员才可以查询。查询时,工作人员应当二人以上,带上查询通知书,执法证件等,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❸ 个人如何查询已被法院查封的房产

法院来查封被告的房产后,源一定会通知被告的,一定会将查封裁定书送达给被告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❹ 法院如何查找个人财产

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可以通过以下手段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1、到银行查询银行存款;

2、到基金公司查询股票、基金等财产;

3、到房管局查询房产;

4、到车辆管理所查询车辆;

5、到被执行人家中调查、搜查财产;

6、到被执行人单位调查其工资收入情况;

7、到与被执行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调查双方账务往来情况;

8、其他法律授权的方式。

(4)法院如何查询房产扩展阅读:

企业的各项财产物资由于其形态、体积、重量、存放地点、存放方式及数量不同,为了查明财产清查对象的实有数额,完成清查的任务,应了解和掌握财产清查的各种具体方法。

(一)实地盘点法

实地盘点法就是对财产在存放地点采用点数、量尺、过磅计量其数量的方法。此种方法适用于能直接查清数量的财产。如对库存现金的清点,对机器设备的清查等。

(二)抽样盘点法

抽样盘点法就是对某些价值小、数量多、不便逐一点数的财产,采取从其总体或总量中抽取少量样品,确定其样品的数量,然后再计算其总体数量的方法。抽样盘点法又分为随机抽样、机械抽样、分层抽样等具体方法。

随机抽样就是从样本总体单位中抽取部分单位进行盘点,以其结果推算总体的有关指标的一种抽样方法。

机械抽样也称系统抽样,就是总体单位按一定的顺序排列,根据总体单位数和样本单位数,算出抽取间隔,再按此间隔抽取样本单位的抽样方法。

分层抽样也称类型抽样,就是总体中各单位按某一标志分成若干类,从各类抽取若干清查单位的抽样方法。

(三)测量计算法

测量计算法是对某些储存量大、存放比较有规则但不便逐一点数的财产物资采用的一种清查方法。如清查储油罐中的油。

(四)估计法

估计法就是对某些重量大、堆放不规则或无法确定其准确数量的财产物资估计其数量的一种清查方法。又可分为经验估计和比较估计。

经验估计法就是由有经验的人员根据自己多年的实际经验,通过对实物进行观察,而得出数据的一种方法。

比较估计法就是根据所清查的对象先找出一种同类标准物体作为比较,然后确定其价值或数量的一种方法。

(五)推算法

推算法就是根据已有资料推算其结果的一种方法。

(六)对账单法

对账单法就是将账簿记录与对方开出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或根据本单位账簿记录给对方开出对账单,供其与之核对。这种方法常用于清查银行存款和往来款项。

(七)查询法

查询法就是采取发函或派人前往对方企业当面查核询问的一种方法。此种方法适用于债权债务、款项尾欠等业务的清查。

❺ 法院或公安机关能查到个人异地房产信息吗

法院或公安机关有权查,也有能力查。
法院出具协助调查令,拿着立案通知回书,执行裁定,答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协助调查令,去当地房管局查询即可,去之前问清楚当地房产登记部门还需要什么材料,因为各个地方规定不一样。

❻ 如何查询对方房产有无被法院查封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民事诉讼中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般由原告举证。但特殊情节可向法院提供线索,由法院出面取证。

❼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能查得到吗

没有产证的,要调取产权信息。只要是他的财产就可以执行
一、看该房产是否设定抵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之是因普通债权债务关系被查封,且属于居住之必要房产,那么法院只查封不拍卖,如果房屋已经设置了抵押权,那么抵押权人在为被执行人提供短期安置住房后,法院可以拍卖该住房。
二、已经查封的房屋对房屋权利作出了限制,这种赠与是无效的。被执行人人在国外,该房屋并不属于居住之必要房产,因此,我认为是可以查封拍卖的。

❽ 怎么在网上查询被法院查封的房子

可以用楼查查APP查询;方法是;以安卓手机操作为例:


1、首先进入界面APP页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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