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想了解一下怎样推翻公证书和遗嘱
需要有证据证明公证遗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推翻公证书和遗嘱: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 请问在房产问题上,即使公正了,最后老人遗嘱还可以推翻嘛
遗嘱人要想推翻先前公证的遗嘱,必须还要到原公证处撤销公证遗嘱,重新立新遗嘱,否则遗嘱人后立的其它遗嘱的法律效力低于公证遗嘱,也就是最后老人遗嘱不可以推翻公证遗嘱。
对此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有明确的规定,如下:
1、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2、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从《继承法》第二十条最后一款可以看出,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其它遗嘱的法律效力,其它遗嘱是不能变更推翻公证遗嘱的。
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公证遗嘱的主要内容:
①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②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③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④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⑤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特别注意: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3. 能麻烦你告诉我,怎么推翻《公证书》
撤销公证书法院是不受理的,但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起诉请求变更、撤销公证书或者确认公证书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其依照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第三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所公证的民事权利义务有争议的,可以依照公证法第四十条规定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民事权利义务有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但是,公证债权文书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除外。
法院会认为公证机构有错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提供证据证明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在公证活动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公证机构有过错:
(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
(二)毁损、篡改公证书或者公证档案的;
(三)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四)违反公证程序、办证规则以及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行业规范出具公证书的;
(五)公证机构在公证过程中未尽到充分的审查、核实义务,致使公证书错误或者不真实的;
(六)对存在错误的公证书,经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申请仍不予纠正或者补正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4. 求助房产纠纷,公证能否推翻
公证内容违法,程序违法,或者和事实不符,可以要求撤销公证
《公证专法》
第三十九条属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5. 房子产权公证后能反悔么
公证给你相当于是你老公对你的赠予,不可撤销,也就是说不能反悔。至于过户,大概还需要你老公的配合,这个我不是十分清楚,你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咨询。
6. 公证书 能否推翻
“去公证处 拿了一份1983年的法院判决”“24年来 从来没有见过”
公证书是什么内版容还不清楚,怎么推翻?“权关于她是不是你父亲的女儿”法院判决是否有效还是由法院裁决吧!即便是姐姐她也许会放弃继承遗产的,与你姑姑关系不大。在姐姐没诉你要求分割遗产之前,你知道怎么办的。。。。
7. 老人名下的房产已公证给某个子女还能推翻吗
不论是遗嘱还是继承还是赠与还是声明,经公证的公证书如果本身不存在错误或公证程序虚假,是不可以推翻的。
要是已经过户,就更不可以更改了。
8. 怎么推翻公证
基本上公证书不可能推翻,公证书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也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