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子公证是什么意思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1)房产公证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是司法部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办理房产公证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规定:
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4、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
5、有关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的程序事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房产公证
㈡ “房产交易公证”是什么意思
1.依照我国的相关法抄律章程,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2.为了规范涉及房产的法律行为,预防房产纠纷,减少诉讼,有些法律法规甚至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等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比如房屋继承时必须公证。
房产公证的作用是什么:
1.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房产交易如经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能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2.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同时也为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调整。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极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㈢ 房产公正是什么意思。
房产公证抄是指公证机关根据袭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㈣ 房子公证是什么意思房产公证的作用是什么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回法律意义的答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㈤ 房子公证是什么意思 公证过后房子就属于公证
房屋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要求,依法对房产进行证明,证明与房产相关的行为回以及文书的真实性和合答法性。
房子需要做公证的情况
1、委托公证
现在,大多数的二手房交易都是经由中介完成的,当购房者或者售房者想要委托中介时,中介就会要求其办理委托公证手续。因此,不论是境外人还是本地人,在二手房交易中都需要办理相关的委托公证手续。
2、买卖合同公证
根据相关规定,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如果交易双方中的一方为境外人,则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后方生效,否则将无法送交易核心交易。
3、贷款合同公证
境外人如果需要办理贷款,那么贷款合同就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才会生效,因为只有经过公证的贷款合同,交易核心才会受理并办他项权利证明。
4、赠与公证
赠与人将自己名下的合法房产赠与给他人,必须经过公证才可以,因为只有经过了公证,才能证明该赠与行为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并且是真实、合法的。此外,赠与的房产想要过户就必须提供公证书,如果不经过公证就无法办理过户。
㈥ 房子抵押公证是什么意思
房屋抵押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据当事人的公证申请,依法证明房屋抵押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非讼行为。房屋抵押公证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
根据房屋抵押行为的特性,公证机构应当着重要求当事人提交以下文件或材料:房屋抵押主体资格证明,如:居民个人身份证明书及代理证书、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抵押物的状况,如: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权属状况等;房屋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主债权合同;有关政府部门准许抵押批文。
房屋抵押权的成立须经登记。当事人中请办理房屋抵押合同公证,应当首先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构提交有关必备材料或文件。
公证机构受理后应当做好公证笔录,认真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是否完备真实、当事人情况、抵押物的价值及权利状况、抵押权实现方式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房产抵押公证当事人应该准备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当事人的身份证、当事人的户口簿等;
(2)与房产抵押公证约定内容有关的其他财产房屋产权证的购房合同以及房屋付款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备好上述房产公正材料后,房产公证双方必须亲自到房产公证处提出房产公证申请,填写房产公证的房屋公证申请表格,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房产公正当事人的信息。
㈦ 请问房产公证的意义是什么能通俗的说一下吗我在网上看的太过专业了,看不太懂。
房产公证的意义:
(一)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和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非真实意思表示,属可撤销民事行为。据此,房产交易中购房人基于房产商不真实的宣传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受让人因对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均不为真实意思表示。此类情况在目前房产交易中大量存在,大多当事人,误以为自己已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就无法改变既成事实了。
(二)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同时也为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调整。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最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而绝大多数交易人不可能具有这样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证作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三)处理好买卖双方的关系
二手房大多不是空置房,买卖发生在不同的个体之间,而且房屋的状况各不相同,这些都增加了买卖的复杂性,其中购房款的支付和房屋的交付则是更突出的问题:因为购房合同的签订到产权证的变更尚需一段时间,交房等不等产权证下来?很多问题如无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买卖合同很难圆满实现。
公证可以为您提供法律程序上的保障。如购房人怕房子不能如期腾出而不愿先交出房款,那么配合买卖合同公证,您可以办提存公证,将房款提存公证处。这在法律上视为您已履行了交款义务,售房人可在此基础上按合同实施腾房、交房义务;若双方均按合同履行则公证处会根据双方的指示将房款移交给售房人,否则仍可退还购房者;您也可以在条款中约定,移交房款之日为入住之日,在公证员监督下完成交接手续。
(四)处理好与银行的关系
在购房时,您还很可能会申请贷款。在贷款的一二十年时间内,您购置的房屋要抵押给银行做担保,如果发生再转让,如赠予、继承、变卖等,根据银行有关规定,抵押贷款合同必须进行公证。这就能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合同履行的纠纷。此外,若借款人委托他人,如委托律师办理房产过户、抵押登记等手续,按规定也必须对《授权委托书》办理公证。
(五)处理好与中介机构的关系
买卖房屋中介机构的搭桥引线不可少,许多具体的程序也要他们帮您完成,因此买卖双方都会与中介机构发生关系。这种关系一方面体现在您与中介机构之间要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买卖中需要您签署对中介机构的委托书;持委托书中介机构才能为您进行各方面的联系。委托书经公证是房管部门的要求,同时也可以取信于买卖双方和有可能涉及到的银行等各个方面,否则中介公司的代理很难进行。
另外,买卖二手房情况十分复杂,公证机构还能在产权人变更、抵押登记方面提供系列法律服务。
拓展资料: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
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㈧ 房产公正是什么意思
房产公正,应当是房产公证,这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一、公证内容:
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二、办理流程:
(一)当事人准备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二)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三)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三、法律依据: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港澳台房产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
《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是司法部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办理房产公证的重要法律文件。该通知规定:
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4、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
5、有关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的程序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