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现在的房产税征收条件是什么
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B. 2021年上海的房产税怎么交
作为全国“唯二”的房产税试点城市,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征收政策一直颇受关注。
2020年1月11日,上海市财政局发布信息,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有效期的规定,原《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将于近日到期,经评估需继续实施。
上述通知自2021年1月28日起执行,通知在关于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和面积的计算、本市居民家庭、计税价格的核定、应纳税额的计算、本市居民家庭同住人免税住房面积的合并计算、本市居住证、部分个人住房的税收减免、申报纳税期、相关信息变化的处理、房产税试点的工作机制等十个方面的问题做出解释。
那么最新的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呢?征收之后又有哪些情况可以办理退税,一起跟着凤凰网房产上海站了解一下吧!
一、征收范围
上海市全市,只要超过规定免征的面积都需要依照相关规定缴纳
二、个人房产税征收对象
1、沪籍居民家庭在沪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沪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房产税如何计算:2020年度上海市房产税税率分界线单价为65852元
①所购住房单价≤65852元, 房产税税率为4‰
②所购住房单价>65852元, 房产税税率为6‰
个人购房房产计算公式:应缴纳房产税=税务核定总价÷1.05×70%×(4‰或6‰)上海家庭第二套房税务核定总价=(家庭原有名下住房面积+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家庭优惠总面积)×新购住房税务核定单价公司购房房产税计算公式:=税务核定总价(买入价)×80%×1.2%
当然,有缴税就会有退税,那么退税又有哪些条件和标准呢?
三、房产税退税标准
1、本市户籍家庭
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2、非本市户籍家庭
持有本市居住证不满3年,其所买住房先按照暂行办法规定计算收取上海房产税,待居住证满3年后,再去办理并退税。还有一种情况是,所持有的居住证不满3年,但居住证积分满120分,也可退还。
退税所需材料:
①、产权人之一居住证积分满120分
(1)居住证
(2)积分达标通知书
(3)购房合同(预售合同还需提供交接书)
(4)产证
(5)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6)身份证明
(7)所有上述材料复印件
②、产权人之一居住证连续满3年
(1)居住证(2)购房合同(预售合同还需提供交接书)(3)产证(4)房产税认定通知书(5)身份证明(6)所有上述材料复印件
补充知识:若直系亲属之间进行房屋的赠与,需要交哪些税?
1、夫妻之间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2、父母与子女之间:父母子女间可以办理赠与,双方持身份证,房产证,直系亲属证明等资料到住房保障局大厅办理过户手续,私房赠与契税标准是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的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契税按1%征收,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2%征收,对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144平米以上)或非住宅契税按4%征收,每平米6元的手续费。
C. 关于上海的房产税是如何实施的呢
目前上海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指《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施行之日(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D. 上海房产税征收条件是什么 上海买房者必看
从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上海新购住房的购房人,都需要在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也就是要交房产税。一时房产税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那么上海房产税的缴纳范围是什么?如何征收上海房产税的呢?今天小编就专门来给大家解答一下,一起来看吧!
一、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
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分为两类: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从此征收对象中可以看出对本地居民有首套免征优势,也有限购规定。要多买可以,但是得缴纳房产税!
二、上海房产税征收标准
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针对房产税征收对象,上海市又做出3类免征标准:
1、对本市居民家庭换购住房给予优惠。
【优惠方案】本市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唯一住房,因为改善居住条件而新购住房的,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先按规定核定征免房产税,当其在新购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对新购住房已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2、对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购房需求给予优惠。
【优惠方案】对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且属该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3、对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购房给予优惠。
【优惠方案】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从这些标准可以看出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的以人为本思想,规定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人文性。
三、上海房产税征收计算依据
1、计税依据: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
2、税率:实行0.4%~0.6%差别化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3、征税面积: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
因而,上海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
总之,上海新试点的房产税征收规定,在一定层度上说比较适应当地的房产行情。当然具体的效果怎样,肯定需要一定时间来检验的。
四、上海房产税征收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上海应税住房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Eg:一居民家庭3人原先有105平存量房,现新购123平米,单价21500元计算方式:105+120-180=48平48*21500*70%*0.6%=4334.4元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所需材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等资料。
自2011年1月27日发布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以来,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现今已经2015年了,上海已试点4年的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将暂不扩大试点范围。这其实说明了住房政策放宽了,这对现在在上海还没购房的人来说是件好事。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介绍的上海房产税征收条件,想了解更多就请继续关注土巴兔学装修吧!
E. 上海个人房产税如何收
公式核心:如何计算应税面积
以一个三口之家的本市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加上未成年子女)为例:
(存量+新购,人均仍低于60平方米)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将这两套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后,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53.33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积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暂免征收房产税。
(存量+新购,人均已高于60平方米)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将这两套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后,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2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86.67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积已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中超出上述标准的部分面积(260平方米-180平方米,即8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存量房人均已高于60平方米)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2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由于该居民家庭原有人均住房面积达83.33平方米,已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住房的全部面积(即11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试点范围如何确定
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
征收对象有哪些
答:征收对象具体包括两类:
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新购住房的时间如何确定
答:新购住房是指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如何确定
答: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居民家庭是如何规定的
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将居民家庭规定为: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
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将应税住房计税依据确定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适用税率是多少
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本市居民家庭如何计算应税面积
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扣除。即,对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将另行制定。
房产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答:应税住房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即: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
试点中有哪些税收优惠
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对部分个人应税住房给予税收优惠。
1.对本市居民家庭换购住房给予优惠。
本市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唯一住房,因为改善居住条件而新购住房的,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先按规定核定征免房产税,当其在新购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对新购住房已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2.对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购房需求给予优惠。
对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且属该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3.对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购房给予优惠。
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一是,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二是,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纳税人如何确定
答: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样确定
答: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房产税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
答: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试点征收的收入主要用途是什么
答:房产税试点征收的财政收入,将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新购住房时如何进行征免认定
答:对于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照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对于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税税款。
交易当事人须凭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未按期缴税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按规定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