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有房产证,但户口没有迁过来,孩子能不能在本学区上学。
孩子可以在本学区上学,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义务教育法规定,孩子上学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以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石家庄市为例):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报名入学时,必须持有监护人双方及随迁子女本人于入学当年在5月31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1)有房产证怎么入学扩展阅读
为保障我国义务教育的正常实施,早在1986年,国家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适当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这些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政策在法律上的明确规定。
这些规定,明确了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权利,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保障其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权利的义务和责任。就近入学的政策目标就是为每一个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教育的公平原则。
⑵ 房产证没下来,怎样给孩子报名入学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采取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内则。需要户口、房产证、实容际居住地一致。不一致的由县(区)教育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所以你应该了解当地教育局入学有关规定,应该说是是可以的,凭购房合同原件、房管局开具产权证明可以代替房产证使用。按照就近原则,应该在居住地附近择校入学,但若学校指标有限,会设置各类门槛,具体由教育局决定。
可以说近年来,学区房炒的比较火热,为了孩子能够上一个好一点的学校,家长费尽心思购买学区房,这也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衍生品,同时,也是现行教育体制下的一个怪现象,为使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不惜重金购买好的学区房。
由于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好的学校指标严重超标,特别是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学校,想入学的人太多,为控制好生源,对入学条件也提出了许多限制,因此,一定要到学校、教育局了解具体的政策。还有,买学区房二手房的也一定要核实清楚,房源下有没有已占入学指标的情况,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某些学校要求一套房只有一个指标,一些学校则要求一套房必须间隔5-6年才能使用一次指标,这也是学校的无奈之举。
⑶ 房产证在银行抵押小孩入学怎么办
按照相关规定,孩子应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不在户籍地上学的孩子,家长应该提供房产证明。 房产证在银行抵押这种情况,应先在房产证抵押的所在银行开具一张房产抵押证明,然后提交申请,经所在地区教育局基教股审核批准后,即可派位入学。同时需要提交户口本。
⑷ 为什么有房产证还不能就近上学
您在什么城市?如复果制是教育资源竞争激烈的城市,如一二线城市,因为实行划片分区上学的政策,比如这一片有十个小区,对应着5个学校,就有可能被派到远的地方去上学,而且这个片区的分配可能是十几年前分的了,比较落后,所以很有可能出现不能就近上学的情况
⑸ 有房产证没有户口能在房产范围内上学吗
学区内孩子入学要求:拿房屋产权证和户口本,才能办理入学手续。你拿房屋产权证,就能办理户口迁移。除非你是一线城市。
⑹ 有房产证就一定能就近上学吗
外地户口在本地有房抄产证,小孩可以上学的。
国家《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国家规定,对适龄儿童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拥有户口可以就近上学,外来工作人员子女可由当地教育部门安排学位。1、可将户口迁到当地。全国大部分地区拥有60平方以上房产即可以落户。拥有房产后建议将户口迁到当地,享受就近入学待遇。2、可与相关学校联系。如只拥有房产证,可与房产证当地义务教育学校联系,在尚有学位的前提下,有接收就近入学可能。3、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在没有户口但在当地长期居住工作的情况下,及时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肯定能够安排义务教育学位,也有就近上学可能。
⑺ 有房产证可入学吗
看学校的规定,但是可以办理转学。
办理转学流程
(一)学生家长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校申请(因户口迁移转学的应出示办理了户口迁移的家庭户口簿,因居所搬迁的应出示一年内新办的住房证和家庭户口簿,因其他特殊原因转学的应出示有关证明),原校同意转学时,发给学生家长“转学联系表”请其填写,原校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学生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区或新居所所在地区管片学校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学生家长将“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校,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证明到接收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