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原告撤诉以后被冻结的房产多久能解封,谢谢
原告撤诉以后,法院应该在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立即将冻结的房产予以解封。
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案件的诉讼程序已经终结,法院原先的冻结裁定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应该由法院另行作出裁定予以解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六条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1)房产被冻结后怎么解冻扩展阅读:
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为: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⑵ 法院冻结的房产还能解冻吗应该如何解冻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①据以保全的条件和原因不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变化,如被申请人已经履行义务或申请人放弃请求权。
②在诉前财产保全中,申请人在法定起诉期间内不起诉。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15日内,申请人应当尽快起诉。15日届满,申请人还不起诉的,表明利害关系人不想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分歧,从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出发,此时,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③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包括保证人担保、实物担保、现金担保或有价证券担保后,人民法院就有必要重新审视原财产保全裁定继续保持的必要性。
如果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那么被申请人败诉,不能履行义务时,担保人就要对被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保证人担保的,保证人应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金额的保证书,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以防止提供的担保不能兑现。
另外,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证人为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提供保证的,在案件审理终结后如果被保证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的财产。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⑶ 户口冻结后怎么解冻
户口冻结是指集体户口的成员,离开单位后没有将户口迁出的人,空挂户口超过6个月未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户口将被冻结,户口被冻结后,除了可以办理迁出手续外,其他业务不予受理。
派出所对某地区户口冻结时间为一年,超过一年就会自动解冻。
要是很急的话,可以到村大队或者民政局开证明后,把证明拿到派出所专门负责这一块的科,会有专门的人员处理。
(3)房产被冻结后怎么解冻扩展阅读:
拆迁冻结就是已经决定要拆,但是拆迁之前需要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对业主给出相应的补偿或者安置方案,在这个期限之内所谓的冻结就是在冻结期内禁止房产持有人变更房产的面积以及归属,
禁止人口迁入该房产所在户口,拆迁冻结的期限不等,也许因为安置资金不到位会冻结一到两年,拆是一定要拆的,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了。
申请程序
一、拆迁人需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建设用地规划意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拆迁范围图(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经审查,以上材料齐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办理完毕。
最长期限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冻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延长冻结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申请拆迁的单位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冻结期限届满时申请拆迁的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冻结自行解除。
拆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未在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
批准延期拆迁的,延长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一年。逾期未申请或者经申请未获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行失效。
因此,最长可冻结三年,重点看看有没有取得拆迁证。
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所以被冻结的房屋不能进行出售或者更名等行为。
邱刚律师还表示,房屋拆迁后,开发商是按照原房屋产权证上的相关内容,对业主进行补偿,因为被冻结的房屋无法进行更名,所以购买此类房屋对于买方来说,风险比较大。
国家法律有规定禁止出售被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如果购房者执意要购买,那买卖双方的交易则属于私下交易,私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⑷ 我的房子被法院冻结,我该怎么办
房子被法院查封,是因为有未履行的法院判决或者其他强制执行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内。法院不仅可以查封,而且容还可以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将房子处理,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想解除查封,需要按法院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不会解除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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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⑸ 被法院冻结的房子,解冻后会被永远保全吗
当然不会
保全需要有人申请
怎么可能由冻结自动就保全的
⑹ 房产冻结,解冻有时间规定吗
对房产只能查封,来冻结适用于存源款、汇款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⑺ 咨询下:房子被冻结不能交易多久能解冻
房产被冻结,分财产保全冻结和限制交易冻结,限制交易冻结又分拆迁冻结内和违章冻结。 1、如是容财产保全冻结,则需要纠纷处理完毕,法院宣判后解冻,或者申请人主动撤销。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2、如果 是即将拆迁的房屋被冻结,则无法解冻。 3、如果是违章冻结,如产权人乱搭乱建,欠交税款或其它违法违规形为,则需拆除违章建筑或解除欠税、欠费等纠纷后方可申请解冻。
⑻ 房子被冻结了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所以你必须遵守,但如果你确实有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或者向当事人求情,如果你态度诚肯,或许他们会帮你的。
⑼ 房产被冻结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解冻
债务已经清偿,到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一般大概6-8个月,具体时间各个地方都不一回样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⑽ 违建房产冻结有什么办法解冻
房产违建被冻结交易要60个工作日解冻。
1、房屋产权人要先向所辖版区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提权出申请,并及时自行将违法建(构)筑物整治拆除,出具房产证复印件、业主承诺书,同时出具由小区物业公司开出的已整治拆除证明;
2、城管执法中队审核认定,再逐级上报至所辖县(市)区拆临拆违办公室,昆明市拆临拆违办公室复审;
3、最终经过昆明市拆临拆违办公室复审确实整治到位的,则由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函住建部门,由住建部门解除产权转让、抵押等的限制。
(10)房产被冻结后怎么解冻扩展阅读:
违建房第三条:下列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规划条例》所称的违章建筑,由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一)房屋加屋、屋面升高的建筑物;
(二)庭园住宅和公寓的庭院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区建造的依附于房屋外墙的建筑物、构筑物;
(四)逾期未拆除的未占用道路的施工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违建房第四条:占用道路(包括人行道),未经公安部门、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虽经批准但逾期未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章建筑,由公安部门处理或由公安部门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