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产是否要登记不动产登记证书,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房产证与不动产证区别: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草原专、林地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属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与不动产证的区别:原本,购房者买房后办理产权证,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今后,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房产证”将逐渐换发成“不动产证”,如果全国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对楼市进行全面摸底。其实除了《房产证》,还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林权证》、《海域使用证》等证书以后都不再颁发,将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❷ 房产登记簿是什么,和房产证什么区别
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的名字,应当与房产登记簿记载的名字一致。我国《物权专法》对属此有明确的相关规定:1、《物权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2、《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❸ 房产登记和发证有什么区别
登记的定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对房屋权属登记的规定是:“是指房地产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编写的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培训教材《房地产权属登记》对房地产权属登记的说明是:由法律规定的机构,将申请人的房地产权利登记于政府特定的簿册上的行为。这种簿册具有公示的作用,以便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查阅。上述这些规定和说明都没有提及发证问题,即登记并不一定要将向权利人颁发权属证书这一行为包括在内。
发证是在实行某一种登记制度(托伦斯登记制)时,登记机关在将房地产权利记载于登记簿的同时,发给房地产权利人权属证书。权利人有了权属证书以后,利害关系人只须查看权属证书的内容,而不一定要到登记机关查阅登记簿。从而方便了权利人及与之交易的第三人。登记并不一定要发证,在各国通行的三种登记制度中,只有托伦斯登记制发权属证书(地券),所以也将托伦斯登记制称为“地券交付主义”。 因此,登记是不动产公示的一种方式和制度;发证则是在实行某一种登记制度时,登记机关发给权利人以产权凭证,这种产权凭证仅证明登记机关有此一项权属状况的记载,这种凭证并不能流通,如房屋产权转移并不能以当事人之间交付权属证书为准。登记的法律效力是来自登记机关的登记簿,如果权属证书的记载与登记簿不一致时,应当以登记簿的记载为准。
❹ 预告登记证明是什么和房产证有啥不同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与房产证区别在于:
1、一个是预告登记的证明,预告登记并没有实际取得不动产的权利;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首要效力在于担保功能,即防止不动产权利人违反义务对不动产进行处分。
2、一个是权利证明,已经实际取得了不动产。
根据《物权法》第20条的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3、预告登记作出后,并不导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变动,而只是使登记申请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
4、《房屋登记办法》第68条相应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该条规定在技术上使得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而对房屋进行的处分行为无法进行登记,自然无法发生物权效力。对于抵押权而言,预告登记具有保全顺位的效力,即办理预告登记的抵押权可以享有优先顺位。
5、只是有房屋预告登记的话是不能领取产权证的,有这个预告登记是说这个房屋已经在房管局备案在买受人的名下了,需要等开发商交房后办理产权证后才能把产权证交给买受人,如果买受人是办理按揭购房的话需要先交给银行,等银行办理他项后在给买受人。
(4)房产登记证是什么扩展阅读:
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❺ 房屋登记证明具体是什么意思
房屋登记,是去房管局登记的,然后核实开出证明给你,这个证明就等于国家给你一个法律手段去保护这套房产。
❻ 房产产权初始登记证是什么意思
初始登记是一手房产权登记,意思就是你是第一个买此房产的人。
房产开发企业土地测绘后不需要办手续了。要正式房产证完税证明,还要身份证,户口簿。
房产产权初始登记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1、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2、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属来源。
3、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4、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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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程序
1. 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在登记时,法人、其他组织应使用法定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自然人应使用身份证上的名称;直管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件、证明,如工商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证 、护照等;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权利人、申请人的有效证件外,还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权利人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予公证。如手续完备,登记机关受理登记。
2. 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属来源。
3. 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4. 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文件要求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3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
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2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1个月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参考资料: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