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两本房产证合并成一个不动产证了,有些疑问
一套房一个房产证,如果多个产权人,可以有多个副证。每个产证上所有权利人都记录在上。可以合并。
Ⅱ 两个房产证,可以合并成一个产权吗
如果几个房产证的所有人都是自己的话,是可以合并成一个房产证的,但是房子还专分别是多套。这中间必须经过房属产证过户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Ⅲ 如何把几个房产证合并成一个
不可以办成一个房产证,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条规定:“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实行一房一证的政策,实践中,开发商会将两个小户型改造成一个大户型,但是有两个产权证,倘若这种情况允许办理成一个产权证,将逃避了房屋限购的政策,可能导致一人购买两套以上的房屋,但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而办理成一个产权证,所以,不允许将两套房屋办理成一个房产证。
房产证办理程序如下:
1、企业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Ⅳ 一套房子有两个房产证可以合并到一起么,
两个房产证不能合成一个房产证:
1、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条专规定:“房屋应当按属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2、我国实行一房一证的政策,实践中,开发商会将两个小户型改造成一个大户型,但是有两个产权证,倘若这种情况允许办理成一个产权证,将逃避了房屋限购的政策,可能导致一人购买两套以上的房屋,但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而办理成一个产权证,所以,不允许将两套房屋办理成一个房产证。
Ⅳ 房产局和哪个部门合并
你好,是国土房管局。目前有的地方没有把两个部门合并,就属于单独的两个部门,即国土局和房管局,他们共同上级机关是同地区人民政府。
Ⅵ "房产"和"家居"合并成一个词语叫什么要两个字,谢谢!
房产包括家居的意思,你的意思是房产行业和家庭装修行业合并成一个词语?
房饰如何?
Ⅶ 如何把几个房产证合并成一个
房产证可以合并,但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的到的,比如权利大一些的内开发商,容卖出来的房子就可以是几个房产证在一起的。比如你房号是16H和16G,和在一起,房产证就变成了16GH了。如果你是个人,建议不用去想了,个人都无法合房产证的。
Ⅷ 两个房子都有房产证,合并成一个房产证有啥好处吗
这个是不可能的,一套房子一个不动产权证,没有二合一的说法的。即使是相邻的两套房子也不可以,你是不是想将来收房产税了会有些优惠措施,那基本不可能。房产税也是按人均占有面积来算,多出来的才会缴纳税款。
Ⅸ 两个房产证合并成一个房产证如何办理
不可以办成一个房产证,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条规定:“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实行一房一证的政策,实践中,开发商会将两个小户型改造成一个大户型,但是有两个产权证,倘若这种情况允许办理成一个产权证,将逃避了房屋限购的政策,可能导致一人购买两套以上的房屋,但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而办理成一个产权证,所以,不允许将两套房屋办理成一个房产证。
(9)什么是房产合并扩展阅读:
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五)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登记申请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