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产可改合同是什么意思
就是合同可以换成本人的名字。也就是更名不用过户了,下房产证时候直接是本人的回名字,像这些更名的答房子大多数都是期房,但是可以详细问下,不过也有部分现房。要问是不是包更名,如果不包更名这个费用自己出钱也不少。
拓展:
房产证如何更名:
房产所有权的变更直接体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的变更;
房产证改名应该是属于赠与行为中的改名,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如果是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如果是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B. 签房产合同应注意什么
签订购房合同时注意这五大事项,买房更有保障。
注意事项一:手续不全 以小利引诱购买
一些开发商在未拿到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进行所谓的内部认购。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对买房人很有吸引力。在此过程中,买房人自认为得到了便宜,开发商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然而,这种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一旦出了问题,买房人的投资就充满了风险。
因此,购房者在决定签约之前,应认真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二书”证件是否齐全。
注意事项二:补充合同上 开发商暗做手脚
目前的购房合同,基本上都是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虽然如此,购房者切莫掉以轻心,一定要注意查看合同及补充件上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有些开发商在合同文本及补充件上,事先已填写好内容,这里面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
注意事项三:合同空白条款藏玄机
开发商交给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往往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约定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注意事项四:签合同前 要先交定金
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诚意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开发商责任方面,举证困难。
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注意事项五:交房日期模糊不清
开发商因资金不足或工期拖延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往往在预售合同上大做文章,比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辽宁震徽律师事务所沈阳房产合同律师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到你。
C. 房屋转合同是啥意思
二手房转让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在房屋转卖的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3)房产合同是什么扩展阅读:
房屋转合同有以下注意事项:
一、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要素;应写明房产归属,即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应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以及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交费情况。
三、价款。这个步骤很关键,需要注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支付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需要注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以及税费、其他费用的分摊问题。
五、违约责任。这个环节说法不明确就容易产生纠纷。合同里需要说明哪些情形属于违约,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以及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的条件和期限,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以及如果合同无效或被撤消,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或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件。
十、附件。详细说明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二手房买卖合同
D. 什么是房地产单边合同
“双边合同的对称。英国法律概念。一方许诺对另一方的一种行为(或不行为)予以报答的合同回。如一个人作出这样的许诺,即如果有人真正找到了他所丢失的金项链,他愿以20元为报偿,现有人找到了失物并送还失主,立约人则应履行前约,付给20元报酬。单边合同的特点是,只对作出许诺的一方(立约人)具有约束力,即当有人提供作为或答不作为,就应履行自己的许诺,而他人不负必须为其作为或不许为的义务。
如果在法律上讲的话效力不大,因为这种协议在房产上面讲属于客户的购房意向协议,一般都是先交一部分意向金,规定好如果价位谈到多少后就一定会买。但是房屋买卖合同针对的是买卖双方本人,因为中介公司并不是房主,所以没有什么效力。
再说了,这种协议对于如果房主不卖的话,买的权益是没有任何保证的。
E. 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转让合同有什么区别
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转让合同的区别如下:
1、注意事项不同
房屋买卖合同不可草率进行,需内要签订双方有容一定的信任关系,个人与单位网签合同一般要找到有一定规模的知名的公司。
而房屋转让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2、适用对象不同
房屋买卖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而房屋转让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3、包括内容不同
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包括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而房屋转让合同,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房屋租赁合同
网络-房屋买卖合同
F. 买房签合同,房产说要解押是什么意思
说明原有房产是按揭贷款或已被抵押出去了,不能办理买卖了,得等抵押解除专后可以。
在二手房属买卖时,应注意事项共有以下几点,具体如下: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选择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违约赔偿责任)。
G. 什么是房地产经纪合同
简言之:经纪合同来是服务类源合同(你和中介订立),明确提供什么服务内容,事后拿多少佣金;房屋买卖合同是供货合同(买卖双方之间),明确货价和相关的约定。设想,如果没有前者,房屋成交后,中介费怎算?又没预先约定。
补充:买卖合同的总订立份数应该不止3份。拿我们上海来讲至少5份,下家要贷款的达6份之多:买卖方各一,中介公司留存一,交税一、做产证过户需要一,贷款银行也要一。由于买卖是通过中介成交的,所以在买卖合同中有一页上要中介公司盖章的。中介规范的做法是,买卖双方合同签完字后说明一下:合同还要送公司每份盖章,然后送买卖方各一份,其余的合同文本在办理各项手续时由他在现场递交进去。
H. 与房地产中介签订的合同是属于什么合同什么性质的合同
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居间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回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答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