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回[2003]83号)规定,答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税毛利率计算出预计营业利润,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再进行结算调整。
税毛利率,经济适用房的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3%;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
参考资料:国税发〔2006〕31号
㈡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
在项目没有完工交付使用前,采取预交形式,收入(包括预收账款)*毛利率专*企业所得税税率=预交属企业所得税,项目完工后,(售房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及及附加-三大期间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税收调整因素)*25%=汇算企业所得税,汇算企业所得税-预交企业所得税=补交企业所得税。
㈢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怎么确定
查账征收的话,是按你利润来征收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的话,是按你收入或费用,,再乘上税局给的定率,,再乘上25%
也就是说,,你的费用不能正确核算的话,,选用按收入核定征收。。。。
㈣ 房地产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在各地应该都是不一样的。以下以上海为例:
买卖不满五年的房产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合同价的百分之一,非普通住宅合同价的百分之三。
㈤ 房地产企业如何计算所得税
1.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按照预计毛利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按照工程项目版的属性不同,预缴的毛利权率不同,一般普通商品房是按预收房款15%*25%计算交纳所得税的.:
2..经济适用房的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3%;
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
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
3..所得税预交具体分两块计算:
1).已经销售的:(销售的收入-成本费用)*25%
2)预收房款未结转销售成本的:
.预售收入应预交所得税=(预售收入*预计毛利率-费用、税金)*25%,
请参考国税发(2009)31号文;
㈥ 房屋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的
房屋置换应分解为两项行为,一是卖房,二是买房,即是自己房屋专出售后再购买其他属房屋,因此,个人所得税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可以按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20%缴纳,也可以按照转让收入的1%-3%随征个人所得税。另外,还涉及营业税和契税等税种,如果涉及5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㈦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是如何征收税率是多少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
第八条专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属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季度预征:预售收入×计税毛利率×企业所得税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