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产证上怎么注明份额
房产证上标注份额是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继承的这种房产,就可以在房产证上标注份额。你问的是如何在房产证上标注份额,在方正上有一个栏目是专门填占有产权的比例的比例是按百分之比走的,所以如果是你的方向上标注着你占比百分之多少,那么如果你的房子在过户的时候,你必须共同产权人,也就是拥有房子其他份额的人同时签字才可以生效。
㈡ 房产份额赠与该怎么计算税
增值税:
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征免。适用税(费)率为: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市区 7% ,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征;教育费附加:按 3% 的征收率计征;地方教育附加:按 2% 的征收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出售房产(房产来源包括购入和受赠房产),有增值但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征收:
(一)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房产转让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
(二)不能核实原值的,按收入全额(不含增值税)的1.5%计征;
二、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按收入全额(不含增值税)征收2%的个人所得税。
三、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和转移,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离婚析产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四、除上述第三点列举的产权无偿赠与和转移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赠与房屋价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税费后的余额。赠与房屋价格按以下顺序确定:1、赠与合同上标明赠与价格的,按赠与价格确定;2、赠与合同上未标明赠与价格或标明的赠与价格低于评估价的,以评估价确定。
五、个人出售住房虽有增值的,但只要产权人住满5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产权人必须向代征人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声明,经代征人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符合上述条件可直接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出售住房的时间,以售房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向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报的时间(收件时间)为准;购房时间则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办证时间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受理已婚纳税人提交资料时,同时审核夫妻双方的产权情况,如果户籍在福建省内其他地市的,应要求当事人补充提供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否则不予按“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福建省外户籍的产权个人或者外籍人员,在审核其(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交易的房产是否为在厦门市自用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基础上,要求当事人出具在福建省内其他地区未拥有房屋产权的书面声明,否则不予按“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一、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个人买卖非住房的(如车位,店面),买卖双方按合同金额(或评估计税价值)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二、房产继承、赠与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税率万分之五。
土地增值税
一、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含普通标准住房和非普通标准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自2013年9月1日起,个人转让写字楼、商业营业用房、车位、工业厂房非住宅二手房的,按转让收入全额(不含增值税)的5%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赠与”是指如下情况:(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三、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契税
一、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我市家庭唯一住房、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认定,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住房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住房查询证明》。
二、个人购买的住房,凡不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应按按3%征收契税。
三、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按3%征收契税。
四、房屋赠与属于转移房屋权属行为,承受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子女应该按规定缴纳契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税率为3%。
五、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
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
七、增加房屋权属共有人的,按新增人员所占比例,适用3%税率征收契税。
八、计算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
㈢ 房屋房产证没有写共有人的份额,如何认定占多少
没有份额约定的默认共有,这种房子其所有权确认为共同所有(即平均分配)。所以最好书面约定。
书面约定在《房屋登记办法》中称为按份共有。必须在申请登记时提供各人所占份额的书面约定,这个约定要签于买卖合同中,也可以在房屋登记时另外书面约定。
这个约定一定要申请房屋登记的相关共有人签字确认。房屋登记后,登记机构会在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上注明各自所占份额。
(3)房产份额怎么算扩展阅读:
共同共有内外关系
(一)共同共有的内部关系
1.共有人没有对共有财产划分份额,但解散共同关系时,可以划分份额。
2.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可以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二)共同共有的外部关系
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如《担保法解释》第54条第2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共同共有人因共有财产对外发生财产责任的,共有人为连带责任。比如张某、李某共有的一匹马踢伤他人,张某、李某对受害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两者区别
1、成立的原因不同,以共同关系为前提,共同共有人之间有人的结合关系。
2、权利的享有不同,在按分共有,按应有本分享有所有权,即使用收益;在共同共有,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原则上因经全体同意,才能使用,收益。
3、处分应有部分不同,按分共有人可自由处分共有部分。
4、分割限制不同,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按分共有人除了因共有物的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合同约定不能分割的期限外,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5、共有物的管理不同,按分共有,除合同另有约定,一般简单修缮和保存可单独为之,改良行为,须共有人过半数,或应有部分合计过半数。
㈣ 房产共有人(份额50%)是2个所有人之一,怎么算份额
你好!
好像没听说过可以办两个所有人的证,其实所有人共有人只是称谓不专同,实质都是共有。属如果房证上没有约定份额(明确写明共有的占有比例),那就视为共同共有,这样的话一旦分割还是各占50%的。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㈤ 母子继承父亲的房产份额如何确定
父亲的房产有一半是母亲的,另一半是遗产,遗产的分配是妻子、所有子女,和父亲的父母平均分配!
请您采纳!
采纳后可继续追问!
㈥ 房子的共有份额有写在房产证上吗还是说具体多少份额是私下自己算的
没有具体标明最多可以多少人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内168号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容,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㈦ 办产证时怎么约定房产产权份额
在办证时约定房产产权的份额在签合同的时候都会注明的,可以直接附加协议注明产权份额,或者直接在合同上补充产出份额的比例说明
一、相关资料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如果是双方共有的话则需要双方的,如果有一方无法到场的话则需要写委托书到公证局公证。户口本和复印件。买房:省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和河口本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民镇局开单身证明)。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如果是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6、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7、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三、房产证上能否约定各自的份额的依据
1、共有房产的,房产共有人可以在房产证上约定各自的份额。
2、分割房产: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拓展资料:
根据《婚姻法》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的名字下,都属于婚姻续存期夫妻共有财产。因此,不需在房产证约定产权比例。但若双方有文字协议约定婚后各人收入与家庭开支均“AA制”时,才有必要在房产证上注明各人的产权比例。
网络-房屋产权共有人
㈧ 关于房产份额问题
母亲无份。
你结婚了的话,就算赠予,也属婚后财产,你老婆有份。
所以你要卖房,须你老婆签字才能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