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村宅基地房屋怎么过户
农村房产证如何过户如下:
当购买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后,就需要向国土部专门提出过户申请了属。
具体的过户手续是:
1、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
4、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
5、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
6、发证。
⑵ 农村房屋怎么过户
农村房屋若没有到当地办理房产的话可以按照实事房屋的办法直接到村委会办内理更名过户,不需要缴纳税容费等~
若已经办理房产登记的话,需要按照商品房的办理方式一样办理,如下~
1、买卖双方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村委同意买卖过户的证明、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双方带着(2)所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双方带着(3)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只是需要注意:需要户口在该村才可以买卖并过户该房屋~
⑶ 农村的房产证怎么过户
如果最初的原房主现在想要回房屋(房产证已经更完名了),能要回去吗?
那个改完版的房产证是否有效合法权?如今买房的人不在这住了,因欠我家钱他愿将房屋做为还款抵给我家,当时买房那人就写了一份协议说,愿将房转让给我家,现在我想把名改成我的可以吗?需要什么手续吗?
中顾网律师解答:1、首先,房产证不是谁想改就改的,必须在你们那里的房屋管理局进行过户手续。在过户的时候需要交纳一些税。
2、当时你的亲戚在村委干部在场的情况下,在乡里房产处改了名,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再一个,房产证个人是不能改的,如果改了,证件就作废了。同时,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了。
3、所以现在那个房产在法律上不属于你的那个亲戚。当然你是不能要的,万一将来有个纠纷的话,你就两空了。
4、建议你现在也可以按照当时他们改的方法改成你的名字。
⑷ 农村房屋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如城市房屋一样,农村房屋也是有房产证的,因此,买卖农村房屋之后,也需要记得办理农村房屋过户。
一、 农村房屋过户在哪儿办理?
办理农村房屋过户首先需要知道应该去哪里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去乡或镇的国土所。
二、 农村房屋过户怎么办,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后,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发证。
三、 农村房屋过户怎么办,需要什么材料?
农村房屋过户,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⑸ 怎么办理农村宅基地过户
目前,宅基地使用过户操作程序如下: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发证。
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⑹ 农村房屋过户去哪办理
房产过户可以来去所在地源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销售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销售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房屋所有权证书;
7、买卖合同(原件);
8、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⑺ 农村房屋怎么过户 谢谢!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而不是归属于农民,农民朋友只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资格权。
所以农村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可以过户的,可以到本地村委会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
具体变更手续如下: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7)农村房产过户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不予批准情形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