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人房产遗嘱怎么写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一种类型,也是最简单的一种遗嘱,在生活中极为常见,那最简单的遗嘱怎么写?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哪些条件?书写遗嘱,首先要写明遗嘱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信息。接着写: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某,下面就写明财产的详情,比如一台电视机、或者一个冰箱等等。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另一个人谁谁谁:照样也要写明财产详情,比如一辆车等。三、本遗嘱委托某某某为执行人。最后,遗嘱人签名。至此,一份简单的自书遗嘱就完成了,但是写完了并不一定就是有效的,还需得满足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5、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⑵ 老人遗嘱怎么写
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1)遗嘱人的信息;(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信息;(5)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必须注明年、月、日除此之外。
正文
立遗嘱人:XXX,男,XX岁,XXX省XXX县人,住XXX县XXX小区XXX号。
我今年XX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XXX现共有以下财产:
(一)原籍XXX省XX县XX小区有产权房2套3间2厅,1套一间一厅,共XXX平方米;家具共有XX件,其中(注:别的财产)
(二)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XXXXXXXX元。
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XXXX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
(一)后妻XXX现年XX岁,无亲生儿女,丧失劳动力。我们结婚XX年,她对我关怀备至。对我和她共有的财产应先行明确她所有的部分。一间一厅XX平方,存款中的XXXXX元归后妻XXX所有,(注:写明个别财产)。
(二)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
1.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子XXX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2.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女XXX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后妻XXX,子XXX,女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X(签名盖章)
证明人: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XXX遗嘱
⑶ 老人房产遗嘱怎么写,相关内容有哪些
房产遗嘱也是遗嘱,《继承法》中认可的有效的遗嘱形式只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五种形式,并要求附随立遗嘱人或见证人亲笔签字。
五种形式的遗嘱,不管哪一种,格式不重要,只要遗嘱中不缺少相应的要件,就可以认为是有效的遗嘱。五种形式的遗嘱要求如下: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公证遗嘱的主要内容:
①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②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③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④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⑤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特别注意: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2、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①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②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③遗嘱人亲笔签名。
④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3、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继承法》第17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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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口头遗嘱
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5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口头遗嘱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的缺点,所以《继承法》对口头遗嘱作了以上限制性规定。
⑷ 老人写房产遗嘱用子女签字吗
有效抄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只要满足以上五点的遗嘱都是有效的,不需要其他子女签字。等你奶奶过世后该遗嘱就生效了,该房产的所有权即归小儿子,除非小儿子想将该房产转卖给第三人,需要将房产先过户到他的名下才能转卖给他人,如果小儿子自己使用则不需办理过户手续。
⑸ 老人有一处房产要立遗嘱给孙子该怎样写啊
胡先生夫妇曾资助父亲胡老伯购买了一套公房,当时父亲答应百年后房屋归胡先生夫妇所有。后来胡老伯却立下遗嘱,表示在其故世后该房屋归孙子所有。于是胡先生夫妇将父亲告上法庭,诉请法院确认他们为该房产的共同产权人。日前,闵行区法院判决胡先生夫妇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1995年3月,胡老伯买下了他和老伴一直住着的老公房,产权人登记为胡老伯。购房时,儿子胡先生和儿媳提供了部分资金给胡老伯,为此胡老伯曾承诺此房产权在其百年后归儿子儿媳所有,并将房产证交给胡先生保管。去年,胡先生把他的户口迁入该房,可没多久,胡老伯将房产证书挂失后补办新证,并立下遗嘱,表示在他故世后将他在房屋的产权份额遗赠与孙子小强。胡先生夫妇认为,他和妻子出资购买了该住房的产权,父亲胡老伯曾立下字据,表示该房系胡先生夫妇出资,由父母居住,因此最终房屋产权及使用权属归他们夫妇所有。可在母亲去世后,父亲竟立遗嘱将房产另作安排,现诉请法院确认他们夫妇为该房产的共同产权人。胡老伯不同意儿子儿媳的诉讼请求。他辩称,当时他以公积金及向儿子所借的款购买了该公房的产权,产权人为自己。购房后确有将产权给儿子的想法,但鉴于儿子对待他的种种态度,现在不想将房产给儿子。法院认为,原告表示此房的购房款均由两原告支出,但即使是由两原告全额支付购房款,原告并非该公有住房同住人,无权主张产权。原告提供的协议仅系被告承诺将住房赠与两被告的意思表示,但由于产权未变更登记,在赠与标的之产权未转移前,原告也无权主张产权。现两原告主张通过其出资而取得房屋产权的请求,缺乏依据,法院难以支持。综上,法院判决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