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那里可以查询自己所购买的房子有没有房产证
如果所买的房子没有办理下来房产证,那么,可以根据你的合同上面记载的预售许可证号,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有的地方叫房地产管理处、房地产交易中心等等,以下简称房产局)查询此套房屋的状况。
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有一种情况就是什么也查不到:就是开发商没有进行合同备案。如果开发商和签订合同之后没有到房产局备案的话,可以要求开发商到房产局备案,这样能够确保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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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2. 从哪里能查出来买的房子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
济南市查询开发商房子能否办理房产证步骤如下:
1、网络搜索“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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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正式启用。
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将逐步停止发放,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
北京市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2015年3月1日表示,北京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在稳步推进。现阶段北京市办理房屋、土地、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的政策和程序不变。国土、住建、园林绿化、农业等部门,仍按原职责和程序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待条件成熟后颁发新版权属证书。
参考资料:网络-不动产权证书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 买卖房子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买卖房子交易的当事人双方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
买方需提供的材料:
1、买方本人身份证件 2、户口本 3、本人印章 4、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居留证、工作单位证明 5、港、澳、台人士需提供身份证、回乡证、外批单 6、买卖合同 7、如需要贷款购房,还应提供贷款银行所需的相关手续。
拓展资料:
买卖房子办理流程:
1、查档、核实房源、网签合同、网签备案
申请人可以通过房屋中介机构进行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自行成交的,申请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房产分中心税务大厅二手房网上签约合同录入处录入交易信息。
2、预审排号、受理过户、受理
买卖双方持相关资料在一楼总咨询台排号点进行资料初审,资料完整后领取排号单。根据排号顺序到受理窗口申请受理,同时在纳税申报窗口现场进行纳税申报,领取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受理凭证、纳税申报表、缴费通知单。
3、审核
审核完毕后,系统会推送短信给申请人。
4、缴费、领证
申请人持受理凭证及相关缴费通知到交易大厅一楼办理。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
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
4、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5、买方本人或卖方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的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前去办理。
4. 买的商品房,自己去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西安市办来理房产证所需的资料源如下:
1、原所有权人(开发商)名下房屋所有权证。
2、原所有人(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原所有权人(开发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现所有权人(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籍人员还应提供涉外办的审批意见书;如现所有权人为单位则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
5、商品房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还需提供购房证。
6、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7、房屋分户实测平面图。
5. 有没有关于如何买房的资料可以借鉴,最好是有完整详细的书籍推荐。房产方面的书籍。
可以买书啊,但不仅是买书——
可以搜网络——网络网页、网络、内网络容知道、网络经验……
《商品房买卖合同操作指南》
《实用购房完全手册_互动网络》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商品房购房指南》
《商品房购房流程》
《商品房购房》
6. 房产选购参考资料
1、依照城市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房地产交易的形式不包括:房地产开发
2、书面租赁合同签订后,依法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
3、房地产转让、抵押时、要求: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4、城市房地产买卖中,仍属于国家。不能转移给受让人的是土地所有权
5、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房地产可以设定抵押的是:某国有企业的厂房
6、以下各项不属于抵押权人的义务的是:保持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不属于)不得妨碍抵押人依法行使对抵押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不得单方扩大抵押人担保范围,增加其负担、在抵押权实现后,如果变卖抵押房地产的价款清偿主债后有剩余的,应当将剩余部分返还给抵押人
7、属于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是:出让年限届满而未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提前收回、因逾期未开发而被无偿收回
8、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之一是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9、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一定期限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该期限是:30日
10、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11、依照法律规定,下列各种形式中哪种房地产是允许转让的: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转让时房屋已建成,并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房屋所有权证书
12、房屋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
开发商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办理预售登记
13、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若预购人将其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14、在我国,房屋赠与是:无偿的
15、在我国,房屋赠与人主要是公民
16、典契没有约定典期的,原则上作绝卖处理,不得赎回房屋的,情况是出典人超过30年回赎期限
17、《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施行后,交换房屋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发生纠纷后一般可认定换房行为没有效力
18、属于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情况的是:经批准转让土地用于行政法规规定的用地、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的
19、房地产转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与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最后年限的关系是:不能超过
20、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进行房屋预售的条件是已确认讯息工期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并且可以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的25%
21、下列房地产可以设定抵押的是:未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22、以下所列为可以出租房屋的是:共有房屋共有人同意的
23、房屋预售在实践中最基本的问题是:预购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24、出典房屋的典期一般决定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25、下列各项中属于房地产抵押权人应履行的义务是:不得单方扩大抵押人担保范围
26、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所有人以营利为目的将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27、法律规定,房屋赠与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登记之时
28、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9、民间所说的:房不计租,钱不计息,所指的法律关系是:房屋出典
30、房屋交换的实质是:房屋买卖
7. 购买房屋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买房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购买房屋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自我能力评估
注意事项:买房应以实际收入情况为基准,不买贵的只买好的。切勿爱面子购买一套超出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的房子。每月供房所用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40%。
(二)挑选房源
注意事项:在第一步基础上了解如发展商实力、声誉、口碑,地段、价格、户型、周边配套等,但不要轻信多如牛毛的广告,一切应从实际出发,眼见为实。
(三)先检查“七证”再签订认购合同书
注意事项:在签订认购合同书前要求发展商出示“七证”: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开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银行按揭协议书》。
(四)签订合同并登记备案
注意事项:该过程以及手续由开发商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签订合同时小心开发商在合同上做些小手脚,可聘请律师一同前与签订合同。
(五)选择付款方式
注意事项:付款方式主要有一次性付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分期付款,其中市民供房又以商业贷款为主。如果单位有公积金发放,则可以考虑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相结合的形式,年利率较单一商业贷款要低。一般商业贷款由发展商全权办理,如果不放心可以自行办理。
(六)保险与公证
注意事项:保险是基于贷款银行的要求,到与银行合作的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提交相关材料、签字盖章(一次性付款不需购买保险)。相关材料有:契税纳税申报表、房屋租赁登记申请表、登记委托书、登记申请书。公证是指去规定的公证机关提供相关材料后签字盖章,以公证买卖双方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七)验收房屋
注意事项:认真检查房屋质量,同时要求发展商出具三书一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竣工验收证明书》和《入住许可证》。
(八)物业管理
注意事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详细咨询各种收费项目以及标准。
(九)产权过户、领房产证
注意事项:一般情况下由发展商协助业主先到国土部门办理国土证,然后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业主也可在房屋买卖合同上注明最后领取房产证时间与违约条款,以防出现入住几年房产证还不到手的情况。
二、买房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按付款方式分:一次性和按揭。
一次性只需你的身份证即可;
按揭需要提供按揭资料:如单身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收入证明(这个售 房部会提供格式);
如已婚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
如需添加共有人签订合同时只需共有人身份证,如办按揭还是需要提供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明)收入证明等,需要注明一点就是 如果共有人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材料。
8. 最近想买房子,去哪里可以了解房产信息啊
当地的房产信息网,关于楼盘的电视节目,楼市杂志房交会等等。
9. 购买房子后在什么地方查询房产信息
购买房子进行备案后可以向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房产信息查询,通常为当地的房管局。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五)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登记申请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原因。
第二十八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房屋登记资料及时归档并妥善管理。申请查询、复制房屋登记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全国房屋登记簿信息共享和异地查询。
(9)房产资料哪里买扩展阅读: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四条 房屋登记簿应当记载房屋自然状况、权利状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房屋登记簿可以采用纸介质,也可以采用电子介质。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有唯一、确定的纸介质转化形式,并应当定期异地备份。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