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产局办理查档需要什么证件
房产局办理查档需要证件主要有:房主本人身份证和房产证。
『贰』 查询房产档案地点在什么地方
当地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房屋交易中心。
『叁』 房产局办理查档需要什么证件
房产局办理查档需要证抄件主要有: 房主本人身份证和房产证。
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3)南宁房产查档在哪里做扩展阅读:
房产证主要在房屋登记事务范畴中发挥作用,并且主要是为了保证登记活动的秩序与安全。房产证首先起到登记行为完成的证明作用。
登记机关在完成房屋登记事务后,将房产证发放给权利人,表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完成了相应的房屋登记。
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已经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缴纳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差额部分的5.5%的营业税。
『肆』 急!外地人在南宁买房,去南宁房产局查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是否需要提供婚姻证明呢,越详细越好,谢谢
到“南京市房产档案馆”查询,要注意以下事项:另外,未婚证明一般都是在户版籍所在地的权派出所开的,结婚证明才需要在民政局开。
单位查阅自有房产档案须持权属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和查阅人身份证;
私人查询自有房产档案,还须提供与权利人相符的本人身份证,继承人另应提交权利人死亡证明及继承证明书。
私人查询,由档案管理人员代查。
房地产权利人需复制本人(或单位)缴交的原始书面材料及权证存根
『伍』 想去南宁房产局查档,请问周末上班吗平常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
南宁房产局周末是不班的,周一至五再去吧。
『陆』 请问你去南宁房产局查询档案开具证明了吗证明上是写着无房证明吗谢谢
写着证明:经查我观档案,截止……年……月(名字,身份证号)共()人名下的房屋登记情况如下:(无房屋登记记录,盖章)
『柒』 房产档案查询需要带什么证件吗
1.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2.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除提交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①房屋权利人应提交其权利凭证;
②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提交发生继承、赠与和受遗赠的凭证。
3.以上是房产档案查询需要的证件,你伯伯本人不去,你代他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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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档案查询的相关规定
根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规定如下:
1.第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查询申请,查询机构应及时提供查询服务。不能及时提供查询服务或无法提供查询的,应向查询人说明理由。
2.第十三条
①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当在查询机构指定场所内进行。查询人不得损坏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载体,不得损坏查询设备。
②查询原始登记凭证,应由查询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查询,查询人不能直接接触原始登记凭证。
3.第十四条 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查询机构经审核后,可以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查询结果证明应注明查询日期及房屋权属信息利用用途。
『捌』 南宁市房产局查备案怎么查
由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持本人身份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并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专查询的原因属即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十八条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玖』 房产查档怎么弄
产权人带上身份证到房管局,找到自助查档机,把身份证放在感应区,点击专查询名下房屋信息,打印属出来后就是房子的信息了,如果没有查档机的话把身份证给查档窗口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查的到。
较注意:若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代理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需要代理人出具个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查询授权委托书。权利人查询其不动产登记资料无需提供查询目的的说明。
『拾』 南宁市房产查档需要什么复印资料
房产档案查询所需材料及流程:
【所需材料】
1、房屋权利人为自然人的查档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警官证、军官证、兵役证、内地通行证、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旅行证、护照等);委托他人查阅本人房产档案,受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持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受赠人、继承人另应提交受赠,继承证明资料;监护人查阅档案另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户口或父母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证明);
2、房屋产权单位查阅自有房产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查阅人身份证件;
3、房屋他项权人查阅抵押人的房产档案,须提交他项权证、查阅人身份证件、委托书;
4、公安、检察、法院、国家安全、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承办人查档需提交协助查询介绍信(人民法院查阅档案也可提供协助查询通知书)、执行公务证、工作证件;
5、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查档,需提交律师(法律)事务所介绍信、律师职业证书及委托证明书;
6、房产中介服务机构查档需持《房地产咨询人资格证》或《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及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证书、委托合同;
7、编史修志和文物部门查阅人凭研究项目证明或有关批件、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件查阅;
8、房屋买卖、抵押、租赁及其它经济活动等行为的当事人查档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件、产权人身份证件及房屋权属证件复印件;
9、单位查阅房产档案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所要查询房屋的详细地址。
【办理程序】
1、审核档案查询人提供的要件;
2、经审核无误后,由查询服务人员进行受理登记、调档;
3、收取查询服务费
【办结时限】
档案查阅,手续齐全,受理后当日审结。特殊情况两日内完结。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3、《某某(查询地区)省档案管理条例》;
4、《某某(查询地区)市档案管理条例》;
5、《某某(查询地区)市房产住宅局房产档案查阅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