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佛山买房一年,房产证已拿到,可以办理佛山居住证吗
可以,但必须要社区提供入住证明,佛山市有规定,有房没有入住不能办理居住证
Ⅱ 怎么快速办理佛山居住证
你居住地的派出所来或者是居委源会、出租屋管理处
Ⅲ 在佛山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材料
1、居住登抄记回执袭;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办理的,可不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人才引进的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已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享有居住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或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工资单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学籍卡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属引进人才的,按相关规定提供已办理人才引进的相关文件、用人单位证明材料等。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带齐资料到流管服务站
2、受理后上传数据到派出所
3、派出所制证返回流管服务站
Ⅳ 佛山市居住证如何办理
新市民申办居住证,必须先申请居住登记满半年后才能办理。申办人居住地所在流管服务站对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且符合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和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新市民,受理其居住证办理申请。
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申办人本人到居住所在地的新市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须提交以下资料包括:
(一)《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
(二)《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三)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未满1 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一并提供受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四)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人才引进的证明材料。
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已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享有居住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或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工资单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学籍卡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属引进人才的,按相关规定提供已办理人才引进的相关文件、用人单位证明材料等。
(4)佛山的房产在哪里办理居住证扩展阅读(相关法律规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Ⅳ 佛山市禅城区居住证在哪办
到你所住的社区居委会办理就行了.一年期的45元~~~
Ⅵ 佛山居住证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一内式3份;
本人的容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的身份证明;
在本省的住所证明;
婚姻状况公证书;
本省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已经在本省创业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投资或者经营业绩的相关证明;
已经入境的境外申领人,还应当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
已经持有《外国专家证》或者《港、澳、台专家证》的人员,免交上述(2)至(5)项材料,凭《外国专家证》或者《港、澳、台专家证》和第(6)项材料申领《居住证》。
(6)佛山的房产在哪里办理居住证扩展阅读:
申领范围
凡是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通过柔性流动来本省工作或者创业,不愿意改变其户籍、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籍、台湾地区籍(以下简称港、澳、台籍)、国籍的人员和不愿意放弃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的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广东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Ⅶ 佛山居住证如何办理及条件
到你居住地的派出所或者是居委会、出租屋管理处
●已满16周岁未满周岁的流动人员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需持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合法居所证明、近期一寸数码彩色照片(须在居民身份证照相点拍摄)3张。
●在旅馆住宿登记将视为居住登记,以方便来广东就医、探亲、旅游和出差的人。
●居住证期限分“6个月以下”和“7个月到3年”两种,而其有效期一直可以延续。今后流动人口在广东省内流动,再不用像现在一样每到一地就办一张暂住证,而是只要持居住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登记,办理居住地址变更就可以了。办理居住证时,照片可到有二代证资格的照相馆照相,并凭回执到相关部门办理。第一次办居住证不花钱,之后要是损坏了要补办的话,需要工本费20元。
●可在当地参加社保,可在居住地申领驾照、办理港澳商务签注……持证人在一地缴纳社保5年,其子女入学将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对待,居住证持证人在一地缴纳社保7年,将可申请常住户口。
持居住证可享权益:
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享受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
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服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接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
享受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Ⅷ 在佛山办居住证(暂住证)要准备些什么需要什么条件
要办理居住证,需要在佛山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办理居住证内条件:《居住证容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Ⅸ 在佛山有自己的房子要办居住证吗
可以啊,居住证有租房合同也可以办的,或者是社保买够一年以上也可以办理的,
还是说你没有合同?
Ⅹ 佛山南海里水这边办理居住证要多久能拿到,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时限:
受理后1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本人居住信息在佛山市流管一级库系统登记满半年,凭以下资料可以申办居住证:
一、《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在流管站领取该表格,按要求填写,收原件);
二、办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证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提供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采集照片信息服务的不用提交该回执);
四、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原件
五、在本区居住的有效居住处所证明
(1)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2)借住亲友家中的,屋主本人提供身份证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房屋所属辖区流管站办理居住房屋登记/备案手续后,居住证申办人凭有效借住协议原件、复印件办理。
(3)租赁房屋的,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出租屋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
(4)居住在厂企宿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企业所在辖区流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居住证申办人提供单位开具有效居住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原件。
(5)若居住在学校,提供学生卡以及所在学校开具有效居住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原件。
(10)佛山的房产在哪里办理居住证扩展阅读
《佛山市居住证实施办法》
第二章 证件申办和管理
第七条 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生活的,应持身份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时向居住地的新市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服务受理窗口申请居住登记。
如申请人提供材料不详实、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核发登记回执。对于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受理窗口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相关资料。
本人现场申请的,受理窗口核实后应现场出具居住登记回执;不能现场核实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是否核发登记回执。
通过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和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申请的,应当按规定上传提供相关的电子版登记材料。居住地址所在地的新市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电子申请材料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核发电子登记回执。
第八条 登记回执应当载明登记人信息、登记机关、登记时间、居住信息、登记人联系方式等情况。
回执样式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制作,纳入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系统打印的电子登记回执,附加唯一条形码标识;受理窗口纸质打印的,加盖公章。
新市民申领登记回执后,应在登记地址实际居住,并接受居住地公安机关及新市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的核查。如果经核查新市民未在登记地址实际居住的,新市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有权撤销已核发的登记回执,并告知申请人重新按在我市的实际居住地址进行居住登记。
第九条 居住证由受理窗口具体办理、公安机关审核制作。
第十条 公安机关及新市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住登记和居住证证件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及房屋出租人等应协助做好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