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在购买新房的时候,不仅面临延期交房的风险,也会存在延期办理房产证的法律风险,延期交房会导致入住延迟问题,逾期办理房产证可能会导致落户、上学等各种现实问题,逾期办证怎么办呢?
一、开发商逾期办证后,一般会遇到两种情况: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针对逾期办证有约定;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没有明确约定。
第一种情况比较常见,一般合同中都会有“房屋交付180天以内,出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逾期超过360天,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实际交付房款的万分之二(一)进行违约赔偿,直至产权证办出为止”的类似约定。
根据这条约定,法院对于延期办理产权证的态度一般是支持的。在买卖双方的购房合同有约定的前提下,依据合同约定,在没有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情况,就是合同中没有约定,王晓鹏律师就曾经遇到过一个类似的,开发商虽然用的是合同模板,但是把逾期办证这一条给模糊了,改成了“另行协商”。
开发商在做这一份合同时,可能就知道自己会逾期办证,因此回避了该问题。
二、那么该怎么办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法律据此已经做出规定,另行协商我认为是约定不明。因此若是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开发商一样要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三、那什么时候起诉呢?开发商一直拖着会不会过诉讼时效?
基于商品房买卖的特殊性,开发商不仅负有按合同义务及时交房,同时也有义务协助办理更名、办证的义务。所以,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从约定期满次日起三年计算诉讼时效。若是没有约定,按照法定的到期日起算三年诉讼时效。
王晓鹏律师近照
因此,即使开发商故意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办证的条款,也可以主张逾期办证违约金,主张权利要及时,在法律保护的期限内起诉,才有可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B. 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业主该如何维权
1、保留相关证据材料:
当发生延期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一方面应当收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相关证据,另一方面也应当保留有关延期交房造成的额外损失的证据。购房者需要收集和保留购房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销售广告、等相关的房屋材料,以备在维权需要时多用。
2、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购房者(或委托律师)应与开发商当面交涉,将有关的事实依据直接向开发商提出,并提出和解的要求。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能达成一致,这是比较快捷,经济的解决方法。双方应该以局面形式确认和解内容,以免一方事后反悔。
(2)开发商办理房产证预期怎么办扩展阅读:
关于维权:
随着《消法》日益走进百姓生活,工商企业也越来越多地参与消费维权。谈到维权,一些企业的负责人也认为,由于人们习惯上将消费者定位为弱势群体,所以,只要消费者买的产品有一丁点问题,不论其投诉理由成不成立,都会得到社会的广泛同情,受到保护。
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和责难,商家即便蒙受不白之冤,也是有口难言。商家的忍气吞声,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某些消费者的蛮横无理。
即使商家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也应当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厂家解决不了,可找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投诉解决不了,还可诉诸法律。所以,我们要有维权意识,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C. 买房后开发商一直不给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现在通常购房了之后,都是由开发商帮助购房者办理房产征的。毕竟现在买了房子,没有房产证在手的话实在没有保障。但是在生活中,有不少的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的情况也不在少数,那么,遇到这类问题该怎么办?当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购房者该怎么去处理呢?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的熊潇敏律师做出了解答:
一、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
(一)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要求解除合同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熊潇敏律师补充:
二、购房者要怎么办理房产证?
按照建设部原《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房屋权属登记应当由权利人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出卖人予以配合。但是,权利人在申办房产证时往往发现,申办房产证的一些关键资料在开发商或房屋出卖人手里,而开发商或出卖人往往怠于提供资料或根本就不具备这些资料,于是,纠纷就发生了。
为了解决这些矛盾,所以《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作出了上述新的规定:房屋权利的登记,应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登记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等。由于购房人购房前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在开发商或出卖人手上,因此,该规定实际上表明,开发商或出卖人应对申办房产证承担更多的义务。
因此,法律规定配合买房人办理产权证是开发商的义务。如果开发商故意不予配合,您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迫使他履行法律义务。
除了购房者在开发商的配合下办理房产证外,现实中,很多开发商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由其代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并且收取一定费用。开发商可能会要求购房者在购房合同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并同意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开发商的委托书。对开发商的这种减轻自己风险、增加购房人负担和风险的不合理做法,购房者可加以拒绝。
熊潇敏律师提醒:
综上可知,如果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让业主办理不了房产证的话,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甚至解除购房合同。这些东西说起来简单,但是一旦打起官司就不简单,建议您可以委托专业的房产律师来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
D. 开发商不按时办理房产证怎么赔偿
开发商不按时办理房产证详细分析如下:
一、开发商逾期不办房产证处理方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因此,房屋买受人是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法定义务人。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还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从而明确了开发商对买受人申请办理产权证负有的是协助义务。因此,房屋买受人是申办房产证的法定义务人,开发商负有协助的义务。
所以说,办理房产证并不是开发商的必然义务,法律规定开发商在办理房产证时承担的是协助义务。但是,如果购房合同约定,由开发商代为办理房产证,
那么开发商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证。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的话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那么,在购房合约约定由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开发商逾期不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具体有:
1、赔偿损失
开发商不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的话,会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法律规定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的话,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解除购房合同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二、开发商不办房产证赔偿的方法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18条的规定,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是:
1、支付约定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违约金计算方法确定;
2、赔偿损失,该责任形式适用于买受人损失数额确定,且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或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的情形;
3、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E. 开发商逾期未办房产证怎么办
对于开发商不来未按约定及相关法自律规定办理房产证的,开发存在违约行为,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房产证及承担想说的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