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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最新房产税怎么收

发布时间:2021-01-06 13:22:23

房产税怎么计算,天津房产税如何征收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1)国家最新房产税怎么收扩展阅读:

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Ⅱ 哪些国家收房产税

收房产税的国来家有美国、自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丹麦、法国、英国、德国、波兰、瑞典、印度、阿根廷、智利、哥伦比亚、墨西哥和尼加拉瓜等国家。

1、美国。是由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50个州和关岛等众多海外领土组成的联邦共和立宪制国家。

2、加拿大。位于北美洲最北端,英联邦国家之一,素有“枫叶之国”的美誉,首都是渥太华。

3、日本。全称日本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北。国名意为“日出之国”,领土由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四大岛组成。

4、德国。是位于中欧的联邦议会共和制国家,北邻丹麦。

5、法国。是一个本土位于西欧的半总统共和制国家,海外领土包括南美洲和南太平洋的一些地区。

6、英国。本土位于欧洲大陆西北面的不列颠群岛,被北海、英吉利海峡、凯尔特海、爱尔兰海和大西洋包围。

Ⅲ 各个国家的房产税有什么不同

房产税
所谓房产税呢指的就是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但每个国家的房产税的征收却是各有不同,最近因为中国房产税立法初稿一直不断修改完善中,预计到2017年两会前,我国将正式开征房地产税。

说起来,中国人对置业一直都有着特殊的感情,结婚买房是常见,与之几乎同样常见的,就是有点闲钱的人喜欢“屯房”。

在国外,因为有房地产税的存在,屯房也不是想屯就能屯,有钱人可能不在意多交几个税,真正的投机者就得估量估量了。

眼下,我们国家的房地产税立法进程曝光,证明官方已经铁了心要在房地产领域补上这一项税。在国外,房地产税怎样征收呢?

美国

严格登记 征税透明

房产税的征收和使用归属于地方政府,而征税的基础在于房产登记制度。美国实行的是契约登记制度,房地产登记主要起公示作用和作为政府收税的基础。登记是美国房地产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尽管美国各州法律不尽相同,但一般而言,房地产的交易必须委托代理律师完成,在完成交易后,律师将交易的相关契据向县政府的不动产登记处登记。县不动产登记处负责收集、登记并向公众发布与房地产相关的各种信息。

在美国,征收房地产税是为地方政府的各项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并不以此为主要手段来调控房地产市场,但对购买和持有房地产的需求有间接影响。其他与房地产有关的主要税种分别归在交易税、遗产赠与税和所得税项下,

此外还有一些服务性收费项目,这些税费综合起来则对抑制房市过度投机起到一定作用。总体税率大致介于1%-3%之间。

德国

多管齐下 抑制投机

德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由于对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房地产泡沫心有余悸,各种类似的税收名目不少,主要包括土地购置税、土地税、二套房税、收入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等,这些遏制措施多管齐下,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压制了炒房现象。

各州的土地购置税标准不同,从3.5%到6.5%不等。购房后,房屋所有人每年还需要缴纳土地税。土地税为地方税种,与个人收入完全无关,其标准由地方制定,并由城镇自行支配。

税率与房屋的大小、房屋的价值以及土地价值相关,指定的标准主要参照税务局公布的土地价值。

对不同建筑时间、建筑类型和所在地人口数,土地的价值衡量指数从3‰至10‰不等,土地衡量指数乘以土地价值,再乘以每个联邦州自己制定的税率(如柏林为810%,法兰克福为 460%)便是应交的土地税。

在柏林较好的住宅区,有的80平方米的住房土地税约为每年150—200欧元。但这个数字不具代表性,不同城市和一城内不同区域的土地税可能大相径庭。
俄罗斯

俄罗斯

估价越高 税率越高

俄房产税实行差别税率,房产评估价格越贵,税率也就越高。如果一名自然人拥有多套房产,则以所有房产评估价格之和作为税基来计算房产税。

换言之,拥有多套房产的纳税人将按较高的税率纳税。俄罗斯房产税税率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确定,国家规定税率范围,地方政府则在国家规定的税率范围内自行制定该地区的房产税税率。

俄罗斯国家规定的税率范围为:清查价为30万卢布以下(1美元约合30卢布),税率不超过0.1%;清查价为30万至50万卢布,税率为 0.1%至0.3%;清查价为50万卢布以上,税率为0.3%至2.0%。

俄罗斯特殊群体享受房产税减免优惠,如前苏联和俄罗斯英雄、卫国战争老战士、一级二级伤残人士、现役及退役军人、烈属、退休人员,等等。

墨西哥

税率较低 随时调整

房地产税在墨西哥有着较长的历史并经过数次变革,目前已形成一套较完善的征缴体系。墨西哥房地产税税率较低,政府希望利用低税率刺激房地产市场投资,改变房地产市场增速缓慢的现状。

按照法律规定,拥有房产的墨西哥居民每年都要根据相应税率,向州政府缴纳一次房地产税,房屋的价值由政府派遣的评估师确定。

墨西哥各州政府在计算房地产税时基本遵循以下公式:房地产税=(土地面积×土地价格+建筑面积×房屋每平方米价格)×房地产税税率。在征收过程中,房地产税税率要与各地全年物价指数和地区发展势头相挂钩,根据涨跌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新加坡

优惠自住 促进平等

房产税是新加坡政府的一种传统税种,原则上是有房子就得交税,这是对土地这种稀缺资源的一种认可。

具体执行中,新加坡坚持小户型、低房价原则,对购买自用房者实行税收优惠,对于富人住房,则收取高倍的土地出让金及高倍的物业费,严格控制高价商品房的比例。

目前新加坡全国大约有84%的人安居在政府组屋中,而商品房的购买者主要是收入较高的二次置业者、投资者或者外国公民。
新加坡的房产税是按照房屋的年价值来计算的,房屋年价值是以年租金衡量,计算方法是年租金减去物业管理、家具以及维修的费用。

多年来,政府对自住房产的房产税率是4%,其他类型的房产税率(如房屋出租者)是10%。而对于小户型的业主,政府会在自住的4%基础上再进行折扣。如年值6900新加坡元(以下简称新元,1新加坡元约合4.92元人民币)的自住住房,政府在4%的基础继续折扣,实际收缴的一般不是272新元,而仅有82新元。

2013年10月新加坡国会对房地产税(修正)法案进行了修改,自2014年1月起,年值最高的1%高端住宅屋主,未来得为自住的房子支付更高房地产税,其余99%自住的屋子,房地产税反而更低。

Ⅳ 公司所有房产需要交房产税么,怎么征收

1.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计征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知识点4:房产税的税率

(二)税率

(1)从价计征: 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 税率为12%和4%

注:4%的适用范围: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4)国家最新房产税怎么收扩展阅读:

征收对象:

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2、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3、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Ⅳ 房产税最可能怎么征收

1、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2、财政部部长提到要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但仍未明确征税对象是对所有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还是只针对商品房。从技术层面讲,在解决了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和农村宅基地确权后,要对所有房产征税在技术上也不存在问题,无非是要针对不同类型房产适用不同税率而已。但从操作层面看,征税既要实现税收要达成的公共财政目标,又要考虑税负的公平合理,还需权衡征税自身的成本和收益。因此,税制能就简就不能就繁,可征可不征的就不能征。目前,我国的房产类型五花八门,有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小产权房、自建房、央产房、集资房、军产房等。具体到征税,这么多种类型的房产可不是简单一句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就可以概括得了的,从而必须从法律上找到一个可征税与否或区分税率的明确边界,这一边界还必须与房产评估可行性相衔接。依目前的实践,预计以土地性质为依据来进行划分的可操作性最强。由此,可以将全国所有各类房产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获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产,暂且统称为商品房;另一类是未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产,包括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产和集体性质用地上的房产,暂且统称为非商品房。目前,这两类房产的交易属性完全不同,前者有市场出清价格而后者没有,估值基础完全不可比。从征税目标、房产评估可行性、税负合理性以及征税成本收益对比等角度综合考虑,对两者同时征税既不合理,也很难操作。因此,房产税的征税对象预计指向的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商品房,而非商品房应该不会纳入其中,至少在征税初期会如此。
3、如何界定起征点?
与征税对象有关的另一个问题是起征点,也就是是否设定免税面积或免税套数,是按人均还是按家庭来设定。鉴于目前我国住房自有率高达85%,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0.8平方米,家庭金融资产配置中房产比例达到68.8%这样一个现实,房产征税牵涉到几乎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为避免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几乎可以肯定在征税时会设定一个起征点。而从操作层面看,以套数为依据和按家庭来设定起征点都会产生明显的后遗症,前者将会导致人们疯狂追捧一二线城市中心位置的大户型房产,后者则会导致离婚率大增,结果都会与征税初衷相背离。依此分析,按人均设定免税面积便会成为设定起征点的最可行选择,而且这一起征面积应该会超过现有人均40.8平方米的住房面积。但按人均多少平方米以上起征仍然还有技术问题要解决。比如按人均60平方米起征,有的人名下拥有多套房产,甚至多套房产还分布在不同省市,这些房产的估值有高有低,适用的税率可能也不相同,到底在起征时扣除哪一套的这60平方米呢?这就涉及到排队问题了。解决方案之一是由纳税人自行选择。在全国房产信息联网的基础上,这一方案在操作上并无障碍。但这一方案同样会导致一二线城市中心位置房产因疯抢而暴涨,而三四五线城市的投资性房产则会被抛售。此外,这一方案恐怕还会引发各地税收征管利益之争,一二线城市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会有强烈反弹。所以这个方案技术上可行,但应该不是优选。学过运营管理的人都知道,在所有排队规则里,“先到先服务”是最公平的。所以,房地产税开征以后,如果设定起征点,按房产购买时间来排队扣除人均免税面积预计会成为最可能选项。
4、如何确定房地产税税基?

接下来的问题便是税基了。目前国家已经明确的是以征税对象的评估值为税基,所以税基的问题便转化成了由谁评估和如何评估的问题。从评估的权威性出发,征税所需的房产评估无疑会由政府部门来主持,这一点也能从其他国家的房地产税征收经验中得到验证。至于如何评估,则存在一定的可讨论空间。实践中,一项资产既可以从成本途径估值,也可以从市场途径估值,还可以从收益途径来估值。从成本途径估值的典型方法是重置成本法,即按重新建造评估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成本再乗以一个成新率来确定资产价值。这里的建造成本好估算,但判断成新率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它涉及到对资产陈旧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的全面评估。就拿房产来说,房子有多旧好判断,按建成年限折就好。但受到人们需求层次提高、偏好变化以及房产外围环境变迁的影响,其功能性和经济性贬值就很难合理估算。此外,房产建造成本的大头是土地价格,而土地使用权又有年限限制,是不是要把土地使用权成本按已使用年限做出摊销?这些技术问题不解决,按成本途径估值在技术上就不具可行性。更何况,投资本质上是一笔延迟的消费,投资资产价值评估理应和资产的未来收益挂勾,而这一方法对房产的未来收益却完全无视。因此,从评估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看,对征税房产按成本途径估值的可能性很小。再来看收益途径估值,即收益现值法。理论上,因为估值直接与未来收益挂勾,而持有资产的目的正是为了收益,所以这是最科学的资产估值方法。但这一方法要求对资产未来收益和折现率做出准确预测,并且要求满足信息充分、资产交易无摩擦等苛刻假设。这显然与流动性受限的房地产市场现实严重不符。所以,对征税房产采用这一估值方法的可能性也很小。如此看来,最有可能采纳的就只有市场途径估值法了,即按照相同区位的可比性房产在一段时间内的已成交均价乗以评估房产面积来进行房产估值。以“成交的就是合理的”为原则来评价,这一方法的争议应该最小。但即便如此,问题也同样存在:首先,在普通百姓专业知识欠缺和资产价格泡沫累积过程中,目前的房产交易价格显然并没有对70年产权所造成的价值折损做出反映,以成交均价为估值依据势必会造成房产价值高估;其次,决定房产价格的因素很多,包括位置、户型、面积、装修、朝向、采光、建筑材质等等,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两处完全相同的房子,更不存在所谓“平均”的房子,以成交均价作为估值的价值乗数并不尽合理;再次,房产成交以合理的价格发现机制为前提,而价格发现需要以充分的流动性为保障。如果房产交易受到目前这样的限购或限售约束,价格发现显然并不充分,估值结果也同样存在问题。由此推断,我们可以得到两点前瞻性的结论:一是未来房地产税的税基预计会按一段时期间外围房产的成交均价乗以房产面积来确定,并且会设定一个合理的估值频率;二是为化解按成交均价估值定税的弊端,实际征收可能会在税基基础上打一个折扣,比如按估值的50-70%征收。同时,70年产权期和限购限售政策预计也会逐步取消。

5、如何计算房地产税税率?
最后我们来讨论一下税率。从征税所要实现的公共财政目标、税负的公平合理以及征税的成本收益度量来看,按照财政部部长关于“充分授权”的表述,预计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房产适用不同税率是大概率事件,具体多少会由各省市在产地产税法的统一规范下自主决定。正常情况下,高价值的独栋房产、高端房产适用税率会高,普通居民住宅的适用税率会相对低一些。但这还不是关键。在税率问题上,纳税人可能最关心的是对于多套房产拥有者,究竟会不会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并且如何累进计算。显然,超额累进税率将会使多套房产或超大户型房产持有人的税负大大增加,从而迫使其进行抛售。但这显然会导致房价暴跌,哪怕是继续限售也难以阻挡,从而会刺破现有房地产泡沫,进而影响到金融体系以及整个宏观经济的稳定。从这一点来看,在全国范围内对房产持有人实行超额累进征税的可能性很小。但这并不排除在个别需要严厉打压房价的局部地区实行。那接下来就涉及到超额累进的依据这一技术问题了。如果在一定区域内按持有套数来累进征税,这一区域中心位置的房产泡沫就会进一步被吹大,而边缘地带的房产则会被大量抛售。显然,与免税面积的设定一样,按套数来累进征税的后遗症比较明显。相比之下,按人均面积来累进征税的可操作性更强。但即使这样,因为估值是按套来计算的,所以仍然还需要解决一个排队问题。按照前面的分析,以持有人购买房产的时间先后顺序来排队,应为最公平且最有可能的选项。

那么对于房产持有人来说,该如何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应对呢?本文的建议是:如果是一套房持有者或非国有土地性质房地产持有人,房地产税出台对自身资产配置的影响很小,无需采取什么行动;如果是多套商品房持有人,则有必要卖出那些不易通过提高租金来转嫁税负的房产。如果要继续在家庭资产配置中保留多套房产,建议在一线和二线城市间做出分散配置,尽可能不要集中在一个城市里。如果集中在一个城市持有多套房产,则有必要通过交易对所持房产的购买时间做出重新排序,将中心城区的房间购买时间尽量往前排。当然,在不会产生财产纠纷的前提下,将一人所持房产通过捐赠等方式分散到名下没有房产的父母或兄弟姐妹名下,也不失为一个降低房产税负的可靠选项。
(作者系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案例研究中心主任)

Ⅵ 国家为什么不收房产税

这是要根据国情来的。房产税比较关系到国民和国家长久生存发展的大计,不版会轻易的收受。税收是国家的权一个财政收入,房产税触摸的角和面比较广,也是调节房产的重要杠杆。所以不到一定需要的时候不会收。但今后一定会逐步的收受。

Ⅶ 国家什么时候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来管理

房产税的纳税源义务时间

1.纳税义务人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产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其他特殊规定。

Ⅷ 关于国家征收房产税

个人觉得两个可能性!
第一、完全不起作用。和以前的调控一样,老百姓就当多交一点物业费了。
第二、作用过份,导致房价下挫,而且是一发不可收拾。这点本人是很担心的,但是,担心的不是个人问题(本人同样为工薪阶层),而是中国经济的问题(当然个人也是这个经济体当中的一部分)。之前的调控基本无用,我怕就怕在继续调控的力道把握不好,导致用力过猛,不但摧毁房地产业,更会摧毁中国经济。

为什么我会那么想呢?听我慢慢说。
本人在网络知道里这方面的问题观察了很长时间,发现有一些回答者,和那些被郎咸平教授称之为“宠物经济学家”的人一样,说房产税好啊,能够打击炒房者和多套房的持有者,更有像“黄天聿”之流,把房产税称之为“杀富济贫”的好税种,这真是滑稽之极,天真无邪啊。

首先我想先说说,为什么中国的房地产会那么热,房价为什么那么高,其实我想细心的网友都发现了,高的何止的房价啊,从人一出生,破腹产贵不贵?顺产也不便宜!;喝奶粉,贵不贵?图便宜就是三聚氰胺!;上幼儿园,贵不贵?还要彻夜排长队!;然后读小学中学,什么培训班啊,补习班啊,择校费啊……其他诸如穿衣,吃大米,汽油,又有哪个是便宜的?

我们可以发现,很多人都把愤怒的眼光投入到房地产,但是我们发现,关乎我们的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须的所有东西,都是贵的!而且越来越贵,为什么会这样!

我觉得这来源于中国经济的极其不景气,中国民营企业生存环境过于狭窄,而导致企业的利润过低,而过低的利润只会导致三个结果,一是企业产品的品质和技术含量低下;二是从业人员的工资低下!三是大量企业把投资目光投入人们必须消费的产业里来,比如医药,比如教育,比如房地产。

那么为什么房地产会在那么多昂贵的行业里脱颖而出呢,成为大家所抨击的重点呢?那要从98年说起!

中国在98年后,下岗危机到达最高峰,失业率高,就业率低,当时政府想到的办法,就是停止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增加商品房的建设,然后让原本应该买保障性住房的老百姓自己掏钱去买商品房,而在建设房子的过程中,自然会产生众多就业岗位,就业问题得到缓解,就业率得到报障后,周边行业(比如钢筋水泥)就得到发展,就业人数多了,零售业生意就好做了,中国经济就得到了喘息的时间。然而这样,必然会产生住房问题。说的通俗点,就是牺牲住房,满足就业;解决“衣、食”,放弃“住”“行”;把房子,转化为了一日三餐,拆东墙补西墙!
一般国家,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比例,通常在 2:8左右,而我们的比例是反过来的,理由刚才已经说过了,是房子换面包政策,所以,我们国家几乎就是全民商品房,保障房很少,,而10年来,国家并没有利用这宝贵的机会改善经济,反而利用土地来维持财政,地方政府更是非常依赖土地财政,已经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刚好中国在80年代实现了土地国有化,70年后土地还可以在收回继续卖钱。这才在最近08年的萧条经济中东窗事发,大量的实体经济撑不下去了,转而涌入房地产,致使房价走高,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那我为什么说房地产不是治理目前高房价的合理手段呢?

首先我们得了解一下,什么是房产税,为什么要收房产税!
所谓税,就是老百姓在劳动后产生了财富,由于财富来源不止是个人劳动的成果,也有社会给于的劳动机会与环境,所以,将部分财富拿出来与社会共享,这是公平的体现。而房产税,则是在房产在增值后,拿出部分增值后的财富与社会共享;而征收房产税的目的,大部分国家,都是收取商品房的房产税,用于建造保障性住房的,给于中下阶级人群居住,保证人人有房住。包括美国,新加坡,香港等地都是如此。

而我们国家,房产税根本无从说起。
理由一、政策只堵不疏。我刚才说了,导致高房价的原因,在于经济的恶化,企业的生存空间狭窄照成。而治理房价,不管是最近宣扬的“中国式的房产税”还是之前的限购令,都是属于大禹治水的“堵”的过程,而事实证明,去年把房地产的“热钱”通过调控政策赶出房地产后,由于缺乏可靠的投资项目,热钱经过一番周折后,又回到了房地产,可见是有堵无疏!所以,在现在的环境下,房产税的出台,根本无法起到调控房价的作用,因为这是属于治标不治本,况且房产税还有击垮中国经济的风险!
理由二、开征房产税,无房一族未必得到实惠,开征未必有实效。
这个理由应该是很充分的,事实上有房一族,在买房的时候就已经纳税了,而且纳的税还很高,也是房产税,再征收等于是重复交税,而发改委明文规定,土地出让金有10%是必须用于保障房建设,如果按照这个比例计算,再加上房屋转让过程中的个人所得税,是可以达到人人有房住的目标的,但是从去年看来,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造廉租房的目标没有一个地方是达标的,可见地方政府对政策的抵制程度。
那么就很容易分析了,如果是没钱造保障房,你收税,为了平衡财富分配,那还算个理由,问题是有钱不造,不去督促地方政府,反而跑来增加赋税,这合理吗?老百姓已经面对了极大的生活压力,生活成本不断提高,通货膨胀日益严重,而且中国本来就是赋税最重的国家,几乎没有之一,我想请问,再加税,老百姓吃得消吗?你增税,有没有考虑过在别的地方减税呢??
理由三、加速社会矛盾。有房一族和无方一族会因为房产税的问题产生对立。
理由4:房产税容易导致中国经济滞涨。这个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第一、银行系统很有可能奔溃。
第二、中产阶级直接被打回成低收入阶级,一个国家的支柱,往往不是那些富翁,而是中间的中产阶级,一个国家是否强盛,同样也是看中产阶级人数的占比,如果房产硬着陆,就等于摧毁了中产阶级,
第三、中产阶级被摧毁,会连带各行各业。那些针对中产阶级为消费群体的商家,将不可避免的收到牵连,然后继续蔓延到其他的各行各业。从此,金融危机开始!

以上,就是我觉得现在的中国不存在开征房产税的条件的理由,我觉得胡乱的治理房价只会乱上加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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