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院有权强行评估房产吗
是的,法院有权评估、冻结、拍卖房屋的。
法院拍卖房子的程序: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专人的房屋产权。属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B. 法院分割房产时,价值评估依据是什么
分割房产的方法,可以是协商确定,可以是各方竞价最高价得,还可以通过委托评估机关确定市场价格确定。国家有法定的房屋评估机构,这些机构对房屋的市场进行评估。所有评估机构的信息体现在司法局的网站上。
C. 财产分割,委托法院评估房屋价值,评估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要看实际情况,房屋价格不同,评估费收费标准不同。
根据国家计委、房地产估价收费内标准建设部关于容《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该收费标准就是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条 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D. 法院委托评估公司评估房产正常情况下几天出结果
评估公司收到法院的委托后,在工作日2-3天就会到现场勘查评估你的房产并出报告。原回告做不了手答脚的,因为是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去看的,担心的就是原告放水给评估公司,想把房产的价值调高或者调低。希望对你有用。因为本人是做评估这行的。呵呵,潜规则
E. 估价机构接收法院委托评估出具报告后,能否在接收第三方委托评估该房地产
如果估价目的不一样就可以接受另一方委托
F. 法院对宅基地的房子评估会委托哪些机构
中介机构,如房产评估公司等。
G. 法院执行中,对房产进行评估,如果当事人对评估价格有异议,应该向哪里提出异议申请
一、如果当事人对房产评估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换一家评估机构,进行重新评估。
二、不需要举行听证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评估就可以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第五条
评估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