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央什么时候提出房地产业去库存
2015年11月10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中指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
B. 70年产权是哪一年提出来的什么会议提出来的,首先在哪里试行
1990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发布并施行,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70年准确来说不是指的是产权,指的是你房屋所在土地使用的年限,各种不同用途的土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等等)在出让时,政府部门(一般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被授权行使职能)作为出让方,出让时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会因为土地用途、实际使用条件和现实情况不同,规定不同的使用年限给受让方,这里所说的70年指的肯定是居住用地(即住宅用地),且住宅用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均指的是最高出让年限,出让时只能低于或等于最高年限,不得超过。现在土地出让一般都要通过招拍挂(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包括工业用地也不得以协议方式出让,还有比如政府要在某一区块的商业用地出让时,年限规定为20年或30年都是可以的,只要在公告须知时说明年限和其它条件就可以,但商业用地超过40年就不行。
出让年限的期限(或起算时间、终止时间)如何计算,这个完全看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中条款,条款中有出让年限和终止年限,也一定有明确指出出让起算日的。这跟你几时盖房子,没有直接关系,只不过合同中也同时约定建设期限,比如说1年内不开工建设,或收出让金滞纳金,2年内不开工建设,或无条件收回土地等条款(以防闲置土地浪费土地等情况发生)。
70年的房产权: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
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
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参考资料来自长沙楼盘
C. 中国商品房的概念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
中国商品房的概念最早提出来的时间是1978年月至1978年12月。
一、萌芽阶段——1978年9月至1987年12月
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中国城镇住房制度主要是实行公房与单位建房实物分配制度。这种无偿分配的福利分房制度,对于一些不符合分配条件的人来说,就只能眼睁睁地望楼兴叹,不仅直接导致了城镇人群的结构分层,而且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加快,其固有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
1978年,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拉开了住宅商品化的序幕,提出了关于房改的问题。邓小平提出“解决住房问题能不能路子宽些”,其重要讲话内容于同年9月在中央召开的城市住宅建设会议上进行了传达,并首先在相对发达的城市得以实施。
1979年,上海市中华企业公司推出20套住宅,全部销售给侨眷。
1980年开始出现外汇公寓、住宅。1980年2月28日上海市委召开全市住宅建设工作会议,指出以市场价或以优惠价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一般建筑标准的住宅,住宅的商品属性开始渗入到普通住宅中;
1979年广州市诞生了由广州市东山区引进外资指挥部和港商合资建设的我国最早的商品房住宅小区“东湖新村”。
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同志又更明确地提出了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提出要走住房商品化的道路。他指出:“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房,也可以自己建,不但新房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10年、15年付清。住宅出售后,房租恐怕要调整,要联系房价调整房租。使人们考虑到买房合算。”“房租太低,人们就不买房子了。”“将来房租提高了,对低工资的职工要给予补贴。”邓小平关于住宅商品化的提出,为我国后来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同年6月,中央、国务院联合批转了《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汇报提纲》,宣告住宅商品化的政策将得到正式实施。住宅商品化思路正式提出后,首先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个别试点。
1979年开始实行商品住宅全价销售的试点工作,率先实行的有广州、西安、柳州、梧州、南宁等城市。紧接着,一方面不断扩大试点城市,另一方面,开始实行补贴出售住房的试点工作。至1986年,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在全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同年2月,国务院成立了负责全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为住房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1981年1月,中国最早的房地产企业——中房公司创办,这意味着,中国的住房商品化道路已经开始了。二、启动阶段--1988年1月至1998年6月 20世纪80年代初,以邓小平同志关于住宅商品化的一系列讲话为起点,中国城镇住房开始了对福利分配制的配套改革,但这种改革主要是针对住宅分配体制的改革,未涉及对住宅供应体制的改革,住宅的供给仍然是由国家、职工所在单位统一提供,市场机制完全被排斥在住宅供给体系之外。人们还未完全建立住房资源依据市场来配置的观念,公有住房占主要比重,市场上的商品住宅份额很小,住宅的大部分还是单位建房,然后分配给职工,住宅的分配形式主要以实物配置为主,货币为辅。
1988年1月,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住房工作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同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试点城市的做法与经验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并进一步部署了全国范围内的房改工作,标志着全国住房制度改革由点到面,进入了整体方案设计和全面试点阶段,住房制度改革正式列入中央和地方的改革计划,在全国分期分批展开。此阶段主要是加快住房解困的改革工作,基本构思是提高房租,增加工资,鼓励职工买房,实现住房商品化。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同年10月,中央首次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效地解决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由此带动了整个房地产开发的热潮。 例如,北京房地产市场最早的商品房住宅小区是1985年开建并于次年开始销售的方庄社区,但是直到90年代,北京的商品房市场才开始真正兴起。再如,中国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公司万科于1984年成立时,其主营业务为贸易,1988年开始进入住宅行业,1990年,初步形成商贸、工业、房地产和文化传播四大经营架构,1992年,正式将大众住宅开发确定为公司的核心业务,2008年公司业务覆盖到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经济圈为重点的27个城市。仅2008年该公司就完成了新开工面积523.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529.4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金额478.7亿元,净利润40.3亿元的业绩。
经过10年努力,万科已确立了在住宅行业的竞争优势地位。在此阶段,国家也开始将人们过去租住的公房变成商品卖给其租住者,使非商品房变成了商品房。湖南省人民政府就此于1999年5月17日颁发了《湖南省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发[1999310号)的通知,正式开始了住宅商品化的道路。
回顾商品房发展历史,自80年代我国市场有商品房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国家宏观调控等因素的影响,中国房地产经历了一轮又一轮惊心动魄的起伏。
09年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刺激方案和各地对消费和经济增长的提振措施的出台,中国经济开始出现强势回归,中国房地产也在这个时候开始发力,出现了爆发性反弹,完全出乎了人们的意料。
从积极意义上讲,中国商品房的发展,给全民安居工程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由于市场监管没有跟上,导致无止境的开发和疯狂炒楼,让现在的楼市出现大量积压,给社会资源带来极大的浪费,这都是值得我们管理层深刻反思的。
D. 中国什么时候提出房地产是中国经济支柱产业
2003年。
自1998年房改以来,房地产推动了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回。答2003年,房地产业作为拉动中国经济发展支柱产业的地位正式被确认。直到现在,它依然是维系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引擎。
亿翰智库报告指出,2008-2017年是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黄金十年”,在这十年里,行业享受了大量的政策红利,大小房企飞速成长,销售规模不断创新高,创造了大量的利润。
房地产业增加值由2008年的14738.7万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53850.7万亿元,占总GDP的比重由2008年的4.6%增长至2017年的6.5%。
(4)房地产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扩展阅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说:“欧美以及日韩等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其经济高速发展阶段,房地产都曾作为支柱产业而存在。我国过去近20年中,房地产业在推动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拉动消费等方面作用明显。
房地产业是涵盖建筑、建材、运输、中介、金融在内的大产业,并关联着十几个相关产业,是一国经济结构不可或缺的关键行业,其发展速度和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和质量。”
E. 房地产是什么时候开始兴起的
第一阶段:理论突破与试点起步阶段(1978至1991年)
1978年理论界提出了住房商品化、土地产权等观点。1980年9月北京市住房统建办公室率先挂牌,成立了北京市城市开发总公司,拉开了房地产综合开发的序幕。1982年国务院在四个城市进行售房试点。1984年广东、重庆开始征收土地使用费。
1987至1991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起步阶段。1987年11月26日,深圳市政府首次公开招标出让住房用地。1990年上海市房改方案出台,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1991年开始,国务院先后批复了24个省市的房改总体方案。
第二阶段:非理性炒作与调整推进阶段(1992至1995年)
1992年房改全面启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行。1993年“安居工程”开始启动。1992年后,房地产业急剧快速增长,月投资最高增幅曾高达146.9%。
房地产市场在局部地区一度呈现混乱局面,在个别地区出现较为明显的房地产泡沫。1993年底宏观经济调控后,房地产业投资增长率普遍大幅回落。房地产市场在经历一段时间的低迷之后开始复苏。
(5)房地产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扩展阅读:
项目内容:
(一)房地产业是指从事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
(二) 房地产业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地产的开发和再开发,如征用土地、拆迁安置、委托规划设计、组织开发建设、对旧城区土地的再开发等;
2、 房地产经营,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和房屋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活动;
3、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房地产咨询、估价和经纪代理、物业管理、二手房买卖。
4、 房地产的调控和管理,即建立房地产的资金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信息市场,制定合理的房地产价格,建立和健全房地产法规,以实现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外资投资中国房地产主要有直接购买、设立独资公司、购买股权成立合资公司三种方式。
F. 大力发展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业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对于房地产的概念,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
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房产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办公用房等。地产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地下的各种基础设施、地面道路等。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
法律意义上的房地产本质是一种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是指寓含于房地产实体中的各种经济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典当权、租赁权等。
商业地产,顾名思义, 作为商业用途的地产,故又名做商铺地产。以区别于以居住功能为主的住宅房地产,以工业生产功能为主的工业地产等。商业地产广义上通常指用于各种零售、、餐饮、娱乐、健身、休闲等经营用途的房地产形式,从经营模式、功能和用途上区别于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房地产形式。以办公为主要用途的地产,属商业地产范畴,也可以单列。国外用的比较多的词汇是零售地产的概念。泛指用于零售业的地产形式,是狭义的商业地产。
G. 房地产去库存政策什么时候提出来的
2015年12月
H. 房产70年产权是什么时间由谁提出的
本身是一个错误的概念,房屋的产权即房屋的所有权是伴随房子从产生到灭失终身的。70年是国家出让的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不是房子产权的年限。
不管是谁提出来的,这都是一个误导普通群众的概念。
I. 房地产是什么时候兴起的
第一阶段:理论突破与试点起步阶段(1978至1991年)
1978年理论界提出了住房商品化、土地产权等观点。1980年9月北京市住房统建办公室率先挂牌,成立了北京市城市开发总公司,拉开了房地产综合开发的序幕。1982年国务院在四个城市进行售房试点。1984年广东、重庆开始征收土地使用费。1987至1991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起步阶段。1987年11月26日,深圳市政府首次公开招标出让住房用地。1990年上海市房改方案出台,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1991年开始,国务院先后批复了24个省市的房改总体方案。
第二阶段:非理性炒作与调整推进阶段(1992至1995年)
1992年房改全面启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行。1993年“安居工程”开始启动。1992年后,房地产业急剧快速增长,月投资最高增幅曾高达146.9%。房地产市场在局部地区一度呈现混乱局面,在个别地区出现较为明显的房地产泡沫。1993年底宏观经济调控后,房地产业投资增长率普遍大幅回落。房地产市场在经历一段时间的低迷之后开始复苏。
第三阶段:相对稳定协调发展阶段(1995至2002年)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住房成为新的消费热点。1998以后,随着住房实物分配制度的取消和按揭政策的实施,房地产投资进入平稳快速发展时期,房地产业成为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第四阶段:价格持续上扬,多项调控措施出台的新阶段(2003年以来)
2003年以来,房屋价格持续上扬,大部分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明显。随之而来出台了多项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
详细: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历史大致这样:首先从1981年开始,在深圳和广州开始搞商品房开发的试点,在这以前,国内只有房地产开发,没有商品房开发,事业单位或者企业单位造房子主要是用于内部职工福利分配的,包括政府造房子也是用于福利分配,没有房地产市场。由于当时搞试点比较成功,后来就小范围的开始试点开发。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深圳视察后发现特区搞市场经济建设之后城市的面貌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房地产开发非常成功,认为开发区的经验值得向全国推广,于是他就吹响了中国房地产开发的号角,由沿海城市一带开始展开,特别是在海南、北海、广州、深圳等这些大城市,但时间不长,由于海南的房地产市场形成了严重的泡沫。
1993年朱镕基总理到海南视察,发现海南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失控,主要是土地市场迅速形成了非常严重的泡沫。于是朱镕基总理一声令下:停止银行贷款。银根收紧后使刚刚起来的房地产市场立马遭到重创,造成的结果是从1993年下半年到1998年上半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始终波澜不兴。
1998年对中国房地产业来说是关键之年,分水岭就是上半年和下半年,很多开发商在1998年上半年都熬不下去了,把土地纷纷卖掉退出市场。但是到了1998年下半年,在6月份左右,政策面开始发生变化,出台了一系列的刺激房地产发展的政策,主要一个是取消福利分房,也就是意味着所人们要取得住房,都要到市场上去买房,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这种政策使得有效需求在短期内爆发,并大幅快速上升。这政策的第一效应就是“赶末班车”——凡是有钱的单位纷纷购买现房,把当时市场上所有当时卖不掉的现房一扫而空。这时的房改政策提供了巨大的有效需求,而金融政策和税收政策又创造出巨大的有效需求。不断地降低利率,还有按揭门槛降低,当时首付只要30%、20%,有的银行甚至提出零首付。还有价格政策,在这之前商品房的价格受到物价局的管制,不能随便涨价,是限价的。但是在这时候取消了这些管制,为后来开发商涨价提供可能,这以后开发商自己喜欢怎么定就怎么定,开始乱涨价。于是1999年至2003年为中国房地产业高速增长期。2003年到达高峰,暴露出房价过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导致严重的社会矛盾,房地产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004年开始实施宏观调控,主要特征是收紧土地与信贷两个闸门,以调控供给为主。
2005年中央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主要特征是供给与需求双向调控,以调控需求为主。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2006年,成交量开始上升,但是好景不长,因为当长三角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在下雪的时候,北京、深圳、广州这些城市却是一片艳阳天,房价涨得很快,就像以前的长三角,结果导致3月份调控的政策又进一步加强。
2006年的宏观调控主要特征是以调整房地产产品结构为主。目前的房地产正在发生一系列的转变: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由以投资主导向以消费主导转变、由短期投资向中长期投资转变、由以土地为中心向以产品为中心转变、由以增量市场为主向以存量市场为主转变、由普涨普跌现象向有涨有跌现象转变、由笼统市场向细分市场转变。
中国房地产价格的走势,1998年开始起到的房地产市场到2003年,这一轮的上扬达到高峰,然后从2003年到2007年都在头部横盘整理,2004年调控供给、2005年调控需求、2006年调控结构、2007年继续调整,估计到2007年底差不多调整完毕,然后,随着2008年奥运会这个东风的作用,中国新的一轮房地产,在把头部转化为底部以后,又有一波上扬。这个过程当中所有的风险被释放、泡沫被消减、结构被调整,不合理的状况被缓解,积压的房子被消化,这就为下一轮发展夯实了基础,从2008年开始新的一轮平稳增长,这是一个台阶式的上扬,这是中国房地产发展的特征。
J. 中国商品房概念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
中国商品房的概念最早提出来的时间是1978年9月至1978年12月。
一、萌芽阶段——1978年9月至1987年12月
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中国城镇住房制度主要是实行公房与单位建房实物分配制度。这种无偿分配的福利分房制度,对于一些不符合分配条件的人来说,就只能眼睁睁地望楼兴叹,不仅直接导致了城镇人群的结构分层,而且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加快,其固有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
1978年,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拉开了住宅商品化的序幕,提出了关于房改的问题。邓小平提出“解决住房问题能不能路子宽些”,其重要讲话内容于同年9月在中央召开的城市住宅建设会议上进行了传达,并首先在相对发达的城市得以实施。
1979年,上海市中华企业公司推出20套住宅,全部销售给侨眷。
1980年开始出现外汇公寓、住宅。1980年2月28日上海市委召开全市住宅建设工作会议,指出以市场价或以优惠价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一般建筑标准的住宅,住宅的商品属性开始渗入到普通住宅中;
1979年广州市诞生了由广州市东山区引进外资指挥部和港商合资建设的我国最早的商品房住宅小区“东湖新村”。
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同志又更明确地提出了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提出要走住房商品化的道路。他指出:“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房,也可以自己建,不但新房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10年、15年付清。住宅出售后,房租恐怕要调整,要联系房价调整房租。使人们考虑到买房合算。”“房租太低,人们就不买房子了。”“将来房租提高了,对低工资的职工要给予补贴。”邓小平关于住宅商品化的提出,为我国后来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同年6月,中央、国务院联合批转了《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汇报提纲》,宣告住宅商品化的政策将得到正式实施。住宅商品化思路正式提出后,首先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个别试点。
1979年开始实行商品住宅全价销售的试点工作,率先实行的有广州、西安、柳州、梧州、南宁等城市。紧接着,一方面不断扩大试点城市,另一方面,开始实行补贴出售住房的试点工作。至1986年,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在全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同年2月,国务院成立了负责全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为住房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1981年1月,中国最早的房地产企业——中房公司创办,这意味着,中国的住房商品化道路已经开始了。二、启动阶段--1988年1月至1998年6月 20世纪80年代初,以邓小平同志关于住宅商品化的一系列讲话为起点,中国城镇住房开始了对福利分配制的配套改革,但这种改革主要是针对住宅分配体制的改革,未涉及对住宅供应体制的改革,住宅的供给仍然是由国家、职工所在单位统一提供,市场机制完全被排斥在住宅供给体系之外。人们还未完全建立住房资源依据市场来配置的观念,公有住房占主要比重,市场上的商品住宅份额很小,住宅的大部分还是单位建房,然后分配给职工,住宅的分配形式主要以实物配置为主,货币为辅。
1988年1月,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住房工作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同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试点城市的做法与经验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并进一步部署了全国范围内的房改工作,标志着全国住房制度改革由点到面,进入了整体方案设计和全面试点阶段,住房制度改革正式列入中央和地方的改革计划,在全国分期分批展开。此阶段主要是加快住房解困的改革工作,基本构思是提高房租,增加工资,鼓励职工买房,实现住房商品化。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同年10月,中央首次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效地解决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由此带动了整个房地产开发的热潮。 例如,北京房地产市场最早的商品房住宅小区是1985年开建并于次年开始销售的方庄社区,但是直到90年代,北京的商品房市场才开始真正兴起。再如,中国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公司万科于1984年成立时,其主营业务为贸易,1988年开始进入住宅行业,1990年,初步形成商贸、工业、房地产和文化传播四大经营架构,1992年,正式将大众住宅开发确定为公司的核心业务,2008年公司业务覆盖到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经济圈为重点的27个城市。仅2008年该公司就完成了新开工面积523.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529.4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金额478.7亿元,净利润40.3亿元的业绩。
经过10年努力,万科已确立了在住宅行业的竞争优势地位。在此阶段,国家也开始将人们过去租住的公房变成商品卖给其租住者,使非商品房变成了商品房。湖南省人民政府就此于1999年5月17日颁发了《湖南省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发[1999310号)的通知,正式开始了住宅商品化的道路。
回顾商品房发展历史,自80年代我国市场有商品房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国家宏观调控等因素的影响,中国房地产经历了一轮又一轮惊心动魄的起伏。
09年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刺激方案和各地对消费和经济增长的提振措施的出台,中国经济开始出现强势回归,中国房地产也在这个时候开始发力,出现了爆发性反弹,完全出乎了人们的意料。
从积极意义上讲,中国商品房的发展,给全民安居工程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由于市场监管没有跟上,导致无止境的开发和疯狂炒楼,让现在的楼市出现大量积压,给社会资源带来极大的浪费,这都是值得我们管理层深刻反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