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物业管理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交接时机
开发公司跟物业公司好像没有什么牵连阿,就是没有开发商,居委会也可以通过大家的意见来找一个物业公司管理小区阿
㈡ 请问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业主入住后,需要交接给物业公司,请问交接给物业公司有无相关规定
您好,根复据国务院颁布的《制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的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注,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规定,开发商可以通过招投标方式将物业移交给中标的单位。不知道您是哪里的,需要参考当地的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希望能帮到你。祝你工作顺利。
㈢ 开发商卖了房子以后代管物业什么时候才能将物业移交
你所说的代管物业我可以认为是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版与选聘的物业服权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的物业管理。他达成移交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原开发商解除与前期物业公司的合同,另招投标一家公司签署合同,新的物业公司与原代管公司进行移交。第二种是,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的成立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并签署合同,在业主委员会的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由中标物业公司与原代管物业进行交接。
㈣ 房地产开发企业小区物业未移交给物业公司前期支付物业办公用品记入什么会计科目收到的小区物业费记
前期支付物业办公用品记入什么会计科目 计入管理费用 办公费
收到的小区物业费记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㈤ 房地产开发公司如何将质保期后的房产移交物业
一般这种情况就是,开发公司让物业对这部分的房屋进行检查,一次性维修结内束,这样大部分的问题容就解决了,但是比如外墙、屋面渗水的问题就只有发现了在说了,这是没有办法的了,关键是要物业检查的时候仔细一点,可以避免一些问题的扩大,比如业主交房时提出的赔偿等问题
㈥ 开发商将小区 移交给物业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在建委走什么流程吗
《物业法》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综合资料:
1、项目土地使用合同、红线图、立项文件、工程申报批建文件及计划批准文件,征地批文、协议书(合同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复印件;
3、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 复印件;
4、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
7、规划报建图复印件;
8、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建筑报建上级机关的决议、决定、批示等工程重要会议纪要和指导性文件;
10、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鉴定审批文件;
11、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2、物业各分项工程设计方案复印件;
13、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执照(复印件);开工竣工报告复印件、施工量放线图表记录;
1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复印件;
16、建筑工程竣工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7、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复印件;
18、工程建筑埋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19、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复印件;
20、竣工验收会议文件及质量评审材料、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证书;
21、公共配套综合验收合格证;
22、单项工程质检监督委托书、成果报告、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23、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
24、建筑施工图(结构、建施、水施、电施、防雷、弱电等)原件;
25、图纸会审记录复印件;
26、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复印件;
27、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复印件;
28、沉降观察记录复印件;
29、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
30、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等)复印件;
31、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复印件;
32、建筑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防雷、弱电、设备安装、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等)原件;
33、其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二次装修等)原件;
34、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料复印件;
35、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复印件;
36、园林绿化图纸、清样、品种、数量、养护注意事项;
37、施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竣工图、配套的设施地下管网的工程设计图及竣工验收资料;
38、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计算资料、质量保修和使用说明文件;
39、其他相关资料。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㈦ 新楼盘开发完成后开发商如何与物业交接
物业公司对开发商所移交的物业一定要把好验收关,否则因为把关不严而造成的后遗症和改造、增设工程会给物业公司带来沉重的包袱。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接管验收时要注重以下几个关键:
1、对在前期介入阶段提出的完善项目和整改意见进行复核,对尚未完善的事项,要求开发商提出的补救和解决措施并备案,(包括物管用房,专项基金,开办费用,对外承诺的小区配套设施等敏感问题)。
2、开发商应对小区所有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绿化工程等主体及配套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工程负责人扩联系电话、保修期限等内容列出清单交给物业公司。
3、将开发商施工未用完的小区建材包括各种瓷片、玻璃窗及配件等留下来备用可为以后维修减少费用。
4、凡小区采用非市面上常见的建材,设备和设施的应让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提供供货和维修保养单位的地址、电话和联系人。
5、验收时注意和物管密切相关的设施和管线有无按要求做好:包括岗亭、道闸、围栏防攀防钻设施、清洁绿化取水用的水管接口、倒水池、垃圾收集房(含清洁工具房)、小区标识系统、单车棚、摩托车棚、汽车泊位是否足够,设施做好与否,小区摆摊、搞社区活动、室外加工用电的预留电源插座、空调滴水、排水系统(含商铺)等。
6、小区公共设备、设施、辅助场所(幼儿园等)、停车位、会所等产权须界定并出具相关证明(避免以后引起业主投诉、争纷)。
购房物业交接流程
物业交接环节被疏忽,将会给未来生活造成很大麻烦,因此,链家地产市场部认为,物业交割时要遵循以下四个步骤:
1、提前通知出售业主腾空房子
2、所购房屋的水、电、气等费用结清。买卖双方都要在物业清单上签字备案。
3、向原业主领取房屋钥匙。
4、买方与该套房屋物业公司签定了新的《物业合同》
房博士 解答
㈧ 房地产开发企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面积规定
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
根据《物业管专理条属例》: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住建部没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各地的住建局会对此项进行解释,属于地方法规的性质。
通常是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
(8)房地产开发商什么时候可以向物业移交扩展阅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