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般土地交易要交哪些税费
一般土地交易都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但土地交易的环节不同,税种也不同,具体分类如下:
1、新征耕地环节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2、土地出让环节需要契税和印花税。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征收契税。
3、土地转让环节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和契税。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税率计算缴纳。
(1)房地产土地挂牌之前有哪些费用扩展阅读
土地交易后的使用用于投资所需缴纳的税种
1、免征收营业税。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是可以不征收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对于以土地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将房地产转让的行为暂时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以土地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行为是不适用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3、企业所得税。企业以土地使用权进行对外投资,计入应税所得。
4、契税。以土地权属作价投资、入股的,由产权承受方缴纳契税。
5、印花税。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增加的部分需要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㈡ 国有土地挂牌出让涉及哪些税费
一、费用方面抄主要是前期的土地竞买保证金(一般不低于总价款的20%)和土地出让金即成交总价款。
二、税的话首先是契税,一般按照出让总价的3%收取。其次如果涉及占用了耕地还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最后是日常使用过程中还有土地使用税(每年缴纳)。
另外,做地产开发或工业项目建设都需要很多配套的手续,办理过程中会产生些费用,不过相比之下数目都不大。
㈢ 取得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需产生哪些税和费
包括纳税人以出让或者转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者转让协议上注明的价款以及受让方按规定缴纳的契税,协议上未注明价款或者未签订出让或转让协议的,以纳税人实际支付的价款为准。
我国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由于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繁多,核算比较麻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特别是加计20%的扣除时,需要特别注意。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
(一)根据《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规定,在具体计算增值额时,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1.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显然,这种情况没有规定加计扣除项目。
2.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缴纳的有关费用、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种情况虽然可以加计扣除,但在计算转让土地使用权加计扣除项目时,仅是对开发成本加计扣除,对土地成本价款不加计扣除。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缴契税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作为加计扣除20%的基数。
(三)土地闲置费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因此,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能予以加计扣除。
(四)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政府以各种形式减免或者返还的金额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应以纳税人实际支付土地出让金减去因受让该宗土地时政府以各种形式支付给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按照房地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上支出在“开发成本”中列支,收到返还的上述资金应冲减开发成本,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将上述实际支付的政府代收费用从“开发成本”调入“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不享受加计20%扣除的优惠。
二、房屋装修
(一)装修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既然规定装修费用可以计入开发成本,则应当允许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
(二)精装修费用
如果属于与房屋不可分离,一旦分离将会导致房屋结构、功能损坏的部分,应当允许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但是,对于电视机、壁式空调等可以分离的部分,不得作为房地产开发成本,且不得加计扣除。
(三)旧房的装修费用
财税[2006]21号文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既然房屋的装修是作为评估其交易计税价格的因素之一,那么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时也应该把房屋的装修成本和费用计入这个建筑物的“购建成本”,即对应《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中的(二)项。所以,财税[2006]21号文中所规定的“每年加计5%”的基数应该包含“购房发票”和“装修发票”的金额。国税发[2006]187号文就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精装修房,装修成本可以作为“开发成本”加计扣除。从政策的公平性角度考虑,旧房的装修费用,应该从装修完工取得装修发票的时间开始“每年加计5%“扣除。
三、代收费用
实际支付的代收费用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应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一)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应将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实际支付的代收费用,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
(二)代收费用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且未计入房地产价格的,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
四、营销设施费用
在主体建筑内修建的售楼部、样板房等营销设施而发生的费用,可以加计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于2010年08月23日在《房地产企业单独修建的售楼部等营销设施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如何扣除?》的回复内容,房地产企业单独修建的售楼部、样板房等营销设施费,应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小区内、主体外修建临时性建筑物作为售楼部、样板房的,其发生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应计入房地产销售费用扣除。售楼部、样板房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等资产性购置支出不得在销售费用中列支。
(二)房地产企业在主体内修建临时售楼部、样板房的,其发生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
(三)房地产企业利用规划配套设施发生的售楼部、样板房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如果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如果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如果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㈣ 土地招拍挂前要准备什么资料
土地招拍挂前要准备的主要资料如下:
1、城市用地勘测定界图(一式八份,需加盖规划服务中心及所在地国土所章)。
2、项目用地单位向市政府用地请示及市政府指示意见。
3、项目用地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意见书。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在2002 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土资源部11号令明确了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四类经营性用地和同一土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4)房地产土地挂牌之前有哪些费用扩展阅读: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第十三条 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招标公告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出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
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投标人应当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2、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标箱,点算标书。
投标人少于三人的,出让人应当终止招标活动。投标人不少于三人的,应当逐一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3、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的,可以不成立评标小组,由招标主持人根据开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㈤ 土地出让需要交哪些费
土地出让需缴纳税费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㈥ 土地挂牌前,目前已知的,指标费,地块红线勘测费,还有其他费用吗由企业承担吗
土地招拍挂
一般都是净地出让
各种费用已经在地价里面包括
不存在另收费用问题
前几年有的地方在土地招拍挂告知书中说明规划用地指标费、地块勘测费、地上附着物拆迁费由土地使用者自行支付。
㈦ 谁知道土地摘牌 前 后 都需要哪些费用越详细越好。。
首先你去报名,会有个资料费,几十到几百块不等,如果是网上挂牌,还有个挂牌的U盾的费用内。容然后就是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以后,应当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完毕土地价款。
竞买的时候的一般会注明哪些费用不包含在价款中,还要把那些费用缴纳完毕,比如契税等。全部交清以后,就可以办证了,可能在测量宗地图的时候,还会有测量费和土地证的工本费。基本费用就这么多了。
㈧ 土地挂牌之前都需要哪些手续
如果是你想要的土地,那就好原来的土地主谈好(挂牌条件\价格),然后有原土地所有单位,向国家土地资源局提交报告,由国家土地收储中心办理土地收储手续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设定你提供的条件后挂牌
㈨ 开发商拿到挂牌土地后要交哪些钱哪些税费
具体的税费我国各地的标准是有细微的差别的,但总体还是以下几点:
()契税。
建筑用地在承接出让土地时,房地产开发商需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3%~5%税率
的契税。
(2)营业税。
自建建筑物出售,按建筑业3%税率计缴营业税,出售建筑物,按销售不动产的5
%税率计缴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
城市建设维护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为比例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
的不同,适用不同档次税率,具体是: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
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或者镇的,税率
为1%。
(4)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开发商使用国有土地,以使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
额计缴。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房产税。
以拥有的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按1.2%税率计缴房产税。
应纳税额=房产余值×(1-10%~30%)×1.2%
房产税按年计征,分期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根据国税发[2003] 89号文
件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售出前房地产
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
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6)车船使用税。
以拥有自用的应税车船适用的计税标准、年税额分别计税。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
,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汽车适用的车辆使用
税税额是每年每辆60~320元,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人所在地,对单
位是指经营所在地,对个人是指住所所在地。
(7)土地增值税。
以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计算公式:
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土地增值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有:(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交易环节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企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纳土地增值
税。
纳税人应于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
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和房产买
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8)印花税。
书立、领受税法列举的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计缴印花税。
(9)企业所得税。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收入总额-税法准予扣除项目金额)×适用税率
税法规定,企业缴纳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月或季)预缴,月份或季度终
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采纳哦,给好评,谢谢!